王文勇 发表于 2009-8-15 21:54

【征稿启事】首届“展鹏杯”全国书画精品展

首届“展鹏杯”全国书画精品展
征 稿 启 事

盘锦展鹏集团成立于2000年,集团旗下展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展鹏实业有限公司、博亚惠农科技有限公司。集团公司一直被列为辽宁省宿根花卉产业化龙头企业、盘锦市产业化扶持龙头企业。多年来,曾被授予辽宁省十佳诚信企业、中国著名品牌、中国市场信誉单位、辽宁社会AAA信誉企业、辽宁企业特殊贡献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辽宁省绿色产业示范基地、辽宁省农业科技龙头企业、中国园林绿化AAA级信用企业、全国绿化工程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现拥有基地3000亩,其中含乔木基地、花灌木基地、宿根花卉基地和大规格苗木基地。可以达到苗木自我培育、绿化园林工程自身设计、自行施工的一条龙服务。公司的发展宗旨是坚持“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带动农户,市场运作”四位一体,致力于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充分展示企业风采,大力发展企业文化,提高书画家创作水平和在全国的知名度,不断促进书画艺术繁荣发展,特举办首届“展鹏杯”全国书画精品展。

“展鹏杯”将逐届办下去,努力打造成书画展览的品牌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盘锦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兰亭书画会

             盘锦展鹏集团


协办单位:辽河美术馆

            
二、征稿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征稿,征稿对象为: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各省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会员。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品位高雅,富有新意。

2、作品限中国画、毛笔书法,投稿数量不限。作品以竖幅为宜,尺寸不小于4尺整纸。草书、篆书附释文。

3、作品不需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体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并另附2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国家及各省级书协、美协会员请附会员证复印件一份。

4、作品须通过邮局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信封上请注明“展鹏杯”字样。

四、评审与奖励

1、聘请知名书画家组成评委会,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2、书画分类评奖,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1000元;入展300名,给予一定数额的收藏费(凡中国美协、书协会员投稿作品,无论入展与否,均给予收藏费)。

3、凡获三等奖以上的作者,将被邀请免费参加本次展开幕式。

4、获奖、入展作品编辑出版《首届“展鹏杯”全国书画精品展作品集》,入编作者均可获赠作品集一本。

五、时间和地址

1、截稿日期: 2009年10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收稿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群众艺术馆(兴隆台区双兴中路30号)。联系人:史维静、陈建军。联系电话: 1301996196913942736312邮编:124013。邮箱:ltshh@tom.com

3、展览时间:2009年12月,在辽河美术馆展出。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展览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

2、参展作品一律不退。承办单位对全部来稿有展览、出版、宣传及收藏等处置权。

3、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本启事的解释权归展览主办方。



首届“展鹏杯”全国书画精品展组委会
2009年8月8日

博览群姝 发表于 2009-8-15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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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方居士 发表于 2009-8-15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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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叶 发表于 2009-8-15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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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涛 发表于 2009-8-16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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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楼主 发表于 2009-8-16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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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好古 发表于 2009-8-16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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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晋 发表于 2009-8-16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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