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文化周”美术、书法、摄影作品晋京展 (2006-6-30 至 2006-7-5)
为了全面展示宝安文化建设成就,推进文化强区建设,拟于2006年下半年在北京举办“宝安文化周”活动。美术、书法、摄影精品展将作为文化周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和展示亮点。为做好组稿工作,现公告如下:一、征稿对象:凡在宝安区工作和生活的美术、书法、摄影工作者及广大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征稿内容:
(一)作品内容:内容健康高雅、积极向上。鼓励反映宝安三个文明建设成就及宝安人文、风物等方面的内容。
(二)作品规格:
⑴美术:国画不超过六尺整纸,勿托裱;油画最大边长不超过2米,水彩、水粉及其它画种最大边长不超过1.5米,油画、水彩、水粉及其它画种需自己装框,用轻质材料,勿用玻璃。所有画种形式不限,不收横幅。
⑵书法:最大不超过六尺整纸,作品形式不限,书体不限,草书、篆书、篆刻附释文。不收横幅,不收硬笔作品。勿托裱。
⑶摄影:来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规格为8×10英寸(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底片用后退还,凡不交原底片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予评选。
(三)收稿地址和联系方式:
美术、书法作品送:宝安画院(邮编:518101)
收件人:曹维,电话:2778264513332931003
摄影作品送:宝安区文化馆四楼421摄影部(邮编:518101)
收件人:赖国强,电话:2778262713902908963
作品背面铅笔正楷注明:作品题目、作品尺寸、作者姓名、性别、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四)收稿与退稿:从即日起开始创作作品,2006年5月15日为截稿时间。入选作品在北京展览结束后由主办单位收藏和推荐有关单位收藏,落选作品评选后退稿。
三、作品评审:
由区美协、区书协、区影协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按照艺术质量第一和公平、公正的原则,从美术、书法、摄影三类作品中各评选出50件总共150件为入选进京展作品。
四、作品展览与作品集出版:
美术书法摄影晋京展在下半年赴京展出之前,于2006年6月底在宝安举行预展及《深圳市宝安区美术书法摄影晋京展作品集》首发式。
展览时间:2006年6月30日-7月5日(拟)
展览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群众文化艺术馆展厅
深圳市宝安区美术家协会
深圳市宝安区书法家协会深圳市宝安区摄影家协会
二○○六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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