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rhxgz 发表于 2005-3-31 12:22

2005中国书法院招生通告

是个发财的好门道。。。。。。

朝花夕拾 发表于 2005-4-3 09:17

2005中国书法院招生通告

艺术类院校收费标准
何鹂 2005-3-19
  本报北京讯 何鹂 《国家计委关于调整艺术院校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艺术院校的收费做了明确的规定。
    第二条规定:“根据艺术院校生均培养成本,并考虑学生承受能力,将学费标准由目前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最高不超过1万元。在规定幅度内,培养成本和就业后收入较高的表演、导演、摄影、指挥、美术等专业的学费标准可从高确定;需要国家重点扶植的专业和培养成本相对较低的理论、教育等专业的学费标准应从低确定。具体学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主管部门根据各艺术院校不同专业的培养成本、生源情况及学生承受能力等提出意见,经同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国家计委、教育部、财政部及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规定:“调整学费标准应同提高奖学金、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相结合,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贷学金制度。艺术院校在公布新的学费标准的同时,要将新的奖学金、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的发放条件、办法等一并公布。奖学金、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的发放金额不应低于学校当年收取学费金额的20%。对来自贫困地区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应采取一定的措施减免其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特困生必要的生活补助,确保家境困难的学生完成好学业。”
    第五条规定:“学校不得随意向毕业生收费。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艺术院校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语石 发表于 2005-4-5 19:04

2005中国书法院招生通告

交钱就行吗?

平夫 发表于 2005-4-7 11:23

2005中国书法院招生通告

有时间却没钱,有钱时没时间。

夏泽晓 发表于 2005-4-8 08:30

2005中国书法院招生通告

真不错,有这样多高手指导。就是时间没有啊,但是又觉得学习一年不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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