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乡剑兰 发表于 2011-1-16 10:12

美的书法

          书法不是一门单独的艺术,它既有字内之功,还有字外之功,必须对中国古典文化和哲学有所了解,才有可能认识和创造“书法之美”。
  书法运用笔、墨、线条表现非常抽象的艺术形态,通过线条中粗细、轻快、干湿、黑白的流动和韵律构造“美”的感觉。这种“美”其实很抽象,但如果能把握住以下两点,你的书法就算“入门”了:一是“笔力”,这是核心,古代王羲之、颜真卿、苏轼、黄庭坚等书法名家的作品,都充满劲道,“笔力千钧”;二是“气韵”,一幅好的书法作品应该是“一笔书”。比如,王羲之的《兰亭序》雄秀之气,从头到尾一“气”呵成;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全篇字间流露出一股悲痛气息。“力”“气”兼备的作品堪称佳作,懂得运用和欣赏这两点,也就打开了“书法之美”的大门。
  三国大书家钟繇曰:“每见万类,皆画像之。”先人们正是从书写中发现了字的笔画、神态很像生活中见到的种种人物情景、自然现象,然后运用深邃精妙的东方思维,将汉字书写推上了艺术轨道。从这个角度看,书法美的道理并不神秘,它本来就源自生活,在我们身边到处都能找到与它对应的原理。所以明朝书法家徐渭说,“世间无物非草书”。所以我们研究书法之美也照样离不开生活、离不开自然现象与其所对应的规律。
  但并非所有的与自然之物相像的书法点画、结构我们都会觉得美。生活中凡是人们惧怕讨厌的东西在书法中也忌讳之,比如尖刺、臃肿、粗糙、扁薄、缭乱等形象。具体表现为点画状如鹤膝、断柴、扫帚、鼠尾、枯骨、肥猪等,就被列为病笔。其中的道理就是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和生活经验在起作用。如果再深入问下去,就需要心理学、物理学等众多边缘学科知识的介入了。
  其实书法“写”的就是事物的“简图”,或者说是以看得见的“相”来表现看不见的力。比如被风吹弯的旗杆、翠竹,张开的弓弩,虬曲的枯藤,人的弯腰等,它们都具有长柱形、受力弯曲、有弹性的特征,故可用简单的竖画来代表,但须避免僵直,“直则无力”。同理,横画可以代表挑起的扁担、压弯的木梁等长竿形弯曲形象,故古人强调横画都力求微弯而坚挺。惊蛇扭动、巨浪拍岸、流水蜿蜒等自然之象,又可在行草书里找到它们的代表符号,如弧线、s线、环转线、飞白线等。所以王羲之的老师卫铄在《笔阵图》里就将点画比喻为“万岁枯藤”、“百钧弩发”、“崩浪雷奔”等,这就是唐朝张怀瓘说书法是“囊括万殊,裁成一相”的真正含义。
  早在西晋,卫恒就有“方不中矩,圆不副规”之论,即笔画相交或转折时不要成直角、环转时不要成正圆。“矩”为90度角曲尺,“中矩”就是笔画夹角“方”到了90度这个极端;“副规”则成了正圆,半径处处相等,圆到了极端而没有“方”意。“孤阴不生,孤阳不长”,极阴或极阳状态均构不成系统或生命,是不和谐、不美的。后人对此心领神会,故孙过庭云:“泯规矩于方圆,遁钩绳之曲直”;刘熙载云:“书一于方者,以圆为模棱;一于圆者,以方为径露。盍思地矩天规,不容偏有取舍”。
  这其中的道理,已经暗联着数学、物理学原理了。万事变化皆须有度,书法也不例外,它处处在履行着中庸之道——“无过无不及”。所以古人在处理书法诸多矛盾关系时,总是随时令其适度、均衡,不出现过长过短、过粗过细、过枯过润、过曲过直、过方过圆等极端造型。

书乡剑兰 发表于 2011-1-16 10:42

  在书法发展史上,唐代的书法是令人叹为观止的。
  唐代的书法在各种字体方面都有极高的建树,比如楷书有欧、虞、褚、薛和颜真卿、柳公权,行书有李邕、颜真卿,草书有张旭、怀素、孙过庭,篆书有李阳冰,只有隶书逊色一些,不过唐代隶书自有一番气象。
  在唐代,涌现出了众多有极高建树的书家。他们的书法呈现出一种多元的格局,有比较妍美的,比如褚遂良的楷书,非常秀美,有人把它比喻成一个女孩子;还有极为朴拙的,比如颜真卿的书法,尤其是他的后期书风,朴拙壮大,气象非凡。另外,唐代书法有比较冷峻的,比如欧阳询的楷书、李阳冰的篆书,也有奔放而热烈的,比如张旭和怀素的草书。
  在唐代书法格局中,各种字体争奇斗妍,各种风格异彩纷呈,这样的高度实在是难以企及的。苏轼说:“诗至于杜子美,文至于韩退之,书至于颜鲁公,画至于吴道子,而古今之变,天下之能事毕矣。”由此可见唐代艺术在中国艺术史上的重要地位。
  唐太宗本人非常喜欢书法,他对王羲之的推崇影响了当时的艺术风气。唐初大家们几乎没有不取法《兰亭序》的。唐太宗本人也是一位书法家,他首创以行书入碑,存世作品有《温泉铭》、《晋祠铭》。
  唐代书法达到这样高的成就,和许多因素有关系,最主要的当然是书法家们的天才和他们的卓越探索。另外,政治环境宽松,文化开放、多元,唐代帝王对书法艺术的喜好,都对书法的繁荣有促进作用。
  所谓晋人崇尚“韵”,唐人崇尚“法”,宋人崇尚“意”,最开始是明代的书画家董其昌提出来的一个说法,后来清代的梁巘延续了这个说法,还补充了“元明尚态”。
  “唐尚法”这个说法还是比较能够把握唐代书法的特征的。我们看到,唐朝人写字非常谨严,比如欧阳询、柳公权的楷书,李阳冰的篆书,环环入扣,一丝不苟。
  唐代的艺术确实非常自由,可艺术中的自由和法度是不矛盾的。唐代人的楷书就像唐代的律诗一样,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即使是唐代的草书,比如怀素的《自叙帖》自由奔放,可是它的点画、结字内蕴着一种严谨,这和唐代楷书是相通的。
  唐代的书法家一方面重视对古法的学习,另一方面也从自然万象之中领会书法艺术的妙理。我举两个例子吧。
  唐代有一个公孙大娘,擅长剑器舞。张旭看公孙大娘剑器舞之后,书艺大进。他从另一种艺术形式之中领会了书法的妙趣。另有一个记载,颜真卿与怀素讨论书法,怀素说,我看到夏天的云彩像峰峦叠嶂一样,经常效法它,写到痛快处,像“飞鸟出林,惊蛇入草”,又像墙壁断裂的纹路,每一处都很自然。颜真卿说:“那屋漏痕怎么样?”怀素站起来握着颜真卿的手说:“我领会了!”
  可见,唐代的书法家们在生活中处处可以获得书法艺术创造的灵感。
  唐代的书法对于我们学书者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学习各种字体都要面对唐代书法。学习唐代楷书可以很好地训练我们的基本功,比如欧阳询、褚遂良的书法。学习行书,唐人李邕和颜真卿的书法是极好的范本。学习草书,孙过庭的《书谱》、怀素的《自叙帖》、《小草千字文》等都是经典之作。如果学习篆书,李阳冰的篆书也是很好的范本。
  以上是就书法技巧训练方面来说的。我觉得我们更应当从唐代书法获得审美的启发。如果我们在审美意识上能够包容、欣赏如此丰富、多元的唐代书法,既能欣赏秀美,又能欣赏朴拙,既能欣赏严谨,又能欣赏奔放,那么我们的审美趣味也就获得了提升。做到这一点,是难能可贵的。

书乡剑兰 发表于 2011-1-16 10:44

    西方书法也许有秩序的美感,却是一种工艺,缺乏表现的空间。中国书法是有内容、有形式的,具有表现力的艺术,其文化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

    世界主要文明中都有书法这种艺术,但都算不上是主要艺术,只有中国的书法,不但被视为艺术,而且被视为第一艺术。

    为什么书法是艺术呢?因为文字的书写本来就是上层社会知识阶层的专利,他们在生活中留意美感,是很自然的现象。文字传达理念,在生活工具中具有精神性,是被特别重视的。因此,不论用文字通讯或用文字著书立说,文字都有一定的神圣性。自古以来,知识分子都要学熟文字,而且要写出一手悦目的好字!在西方文明中,手写《圣经》大多是美丽的书法加上装饰的作品,都有艺术价值!

    就形式而言,书法首先是构图之美。其他文明的文字多为拼音文字,是用字母联结而成,所以基本上是线形组合,没有变化的空间。汉字是方块字,是用横、直、斜等线条加上点组合而成,所以每一个字都是一个独立的构图,由于组合的点、线并无严格的规范,每个字都可视为一张抽象画。

    一个字是如此,一篇字也是如此。每个文字的大小、排列的方式,都可以有变化,只要不妨碍文意即可。所以,书法虽大体上有横或直的顺序,书法家却有充分的自由利用布局去表现他的想法,表达他独创的美感。

    其次是软笔书写之美。其他文明的书写大多使用硬笔。硬笔适用于线条书写,中国方块字也以硬笔书写为宜。可是中国人自从发现软笔可以造成飘逸感以来,就不断发挥软笔的性能,使方块字生动化、灵活化,脱离了工艺美术的范畴。所以,中国的毛笔自硬到软,也就是中国书法史的发展。使用软笔,下笔时可以随意轻重缓急,可以浓重,也可以留白,都不会失掉字形,书写因此成为每个人的独特人格的表达方式。汉字后来发展出行、草乃至狂草,都是要充分发挥笔的性能的缘故。即使是方正的楷、隶,软笔也可呈现笔画之美。吴昌硕的篆书何以备受推崇呢?笔画的刚健与构图之独到而已!

    最后是墨韵之美。使用软笔与墨,虽未必使书法中看得出浓淡,但因笔画可粗可细,下笔可轻可重,在不经意间即可表现出水墨的精神。在宣纸上写字,“润”的感觉很重要。快慢的笔法呈现在墨的神韵上,自然可以表现书法家的心情与感怀。只有在书写时抱着“画”的想法,用笔自然有所起伏,中国书法之美才能与文字的意涵融为一体。这是中国文明中视书法为高级艺术的主要原因。

书乡剑兰 发表于 2011-1-16 11:40

       对书法影响和制约最久、最大的就是传统文化中的儒道两家。儒家主要讲仁义、忠恕和中庸之道,肯定自然美,强调美的实用性和功利性,强调美善二者的统一。道家强调超功利的无为,主张“反璞归真”讲究浪漫主义,认为审美应与实用分开,人不应刻意追求与功利结合在一起的美和满足生理上的快感。真正的美应是顺应自然、不受外界束缚而进入自由的一种精神境界。这样的艺术审美观比儒家深刻,因此对后世也产生较大的影响。

      关于艺术家与金钱的关系,我不反对书法家走向市场,书法家应与市场结合,但是书法家应与“时间、金钱、效率”的观念保持距离。《菜根谭》中说得好“山林是胜地,一苦恋便成市朝;书画是雅事,一贪痴便成商贾。盖心无染者,俗境是仙都;心有丝牵,乐境成悲地。”所以要成为真正的书法家必须有丰厚的学养,充足的时间,散淡的心境,挑剔的眼光。书法家要是一个悠闲的职业。一幅字现在的价格不能说明它将来的真正价值,一个书法家的称号也不能成为他在历史上的真正地位。为什么说有人是写字匠,他为了生活写字,别人让写什么就写什么,别人让怎么写就怎么写。鲁迅在《娜拉走后怎样》一文中认为,有经济上的自主权才谈得上人格独立,才谈得上思想自由。鲁迅这篇文章中的一句名言是“金钱是培育花朵的粪土”。金钱本身是粪土,但是没有它不行,一朵花要依靠它长起来。但粪土永远不是花和果实。真正的艺术家是不想成名和享受的,所要的只是伟大,艺术和真理一样,永远不能穷尽,也就是说天底下所有的的艺术家最后都停留在走向艺术的半路上,他们是一批在常人看来心智欠缺的人,而他们的内心有一颗火种——传承文明的火种。

       概括说来,体现于书法中上述两家的共同的美学观念表现为三个方面,即简约为美,气韵为美,中和为美。

       简约为美 即“大乐必易,大礼必简”,“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这是中国传统艺术的表现形式。如京剧:舞台上不设布景,除了必要时放上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之外,也没有多少道具和布景。 因此演员开门不见门,坐车不见车,牵马不见马。不似中恰有真似,虚假处正是逼真。谁能说这不是真正的艺术?书法更是简单到只有黑白,只有点线,但是能够点画生情,形外有意,风流韵致。《文字论》中有一句话:“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可谓得简易之道。”用文字表达一个意思,须要几个词或几句话;而书法呢,写出一个字便能流露出作者的心灵,它真正得到了简易的真谛。

       气韵为美 在古代书论中,气常指形势、气格、气骨、气象,指的都是作品具有活跃的精神姿致,那是书法至美的一个基本因素。王羲之在一篇专论笔势的文章中说,书法“扬波腾气之势,足可迷人”。韵有别于气,本指和谐悦耳的声音。韵用于书法,指作品的点画、字、行搭配恰当、布置停匀,形成和谐、美观、有力感、韵律感的整体。书法之美是气、韵二者的化合物。如果说,气即孙过庭在《书谱》中所说的“穷变态于毫端”,那么韵则是他在下一句所说的“合情调于纸上”。气韵实际上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清朝文艺评论家刘熙载十分推崇书法气韵之美。他在《艺概·书概》一书中说:“高韵深情,坚质浩气,缺一不可以为书”。他又进一步论及书法与个人修养的关系,大意为:书法的气韵应是个人心灵的表现。否则作品即使幸免于薄浊,也只不过是别人的写照而已。

       中和为美 中和是儒家提出的一种伦理、道德规范。在文艺创作方面,中和之美的一般含义是抒发感情要有所节制,和谐、适度地处理艺术家的情意与物境、情境的关系。它追求的是艺术作品中主体与客体两相契合而成的意境。中和不是平淡,书法是人的心境的流露,中国养生学讲究静养,“最好的心态是宁静,最好的医生是自己,最好的药效是时间……”。因此书法反对“粗、野、狂、俗”,那不是美,是丑书。书法中的奔放是率意的放纵,但是能纵能收;是求奇履险,但又能化险为夷。如明末清初的王铎,他自己说他的字是“掀起脚,打筋斗,驾云雾向空中行。”最后又把他们一个个擒回来,经过抗争、扭结生成纷纭错落、疾闪飞动之势的中和。再如郑板桥的书法,人们叫他是“乱石铺街”,书中行书、隶书、草书杂出,但杂而不乱,变化而不突兀,寓不整齐于和谐之妙趣中。就像参加奥运会,体操规则是确定的,这就如传统,在这个规则中每个根据个人的素质水平,仍然可以作出不断出新的“惊险”动作,但是规定动作是不可不作的。

晋风流 发表于 2011-1-16 14:14

沙发{:1_56:}{:1_56:}

书乡剑兰 发表于 2011-2-9 10:44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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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人生宝恒 发表于 2011-2-11 10:16

说的非常精道!学习了{:1_56:}

书乡剑兰 发表于 2011-2-12 14:57

说的非常精道!学习了
书法人生宝恒 发表于 2011-2-11 10:16 http://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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