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书法 发表于 2011-10-26 13:34

名碑保护 人人有责

名碑保护 人人有责

         中国书协有关负责人就历代名碑保护

            “一对一”保护行动答记者问

 

在今年召开的中国书法家协会六届二次主席团会上,讨论并通过了历代名碑“一对一”保护行动(以下简称为名碑保护)方案,会议决定,中国书协在国家文物管理部门的支持下,拟于近期正式启动名碑保护工程。为此,本网记者专程采访了中国书协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

记者:据悉中国书协拟于近期启动名碑保护工程,请问开展此项活动的初衷是什么?

负责人:这项活动是由张海主席等书法名家倡议发起,并在六届二次主席团会议上讨论通过的。

中国碑刻书法是历代书法艺术面貌的真实反映,自古以来,书法界就把前代的碑刻(包括摩崖等)作为学习书法的珍贵范本,时至今日,遍布全国、数量庞大的碑刻更被视为古代书法的珍贵遗产。中国书法篆刻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历代名碑是书法篆刻艺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中国作为书法母国,保护好人类这一珍贵文化遗产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保护是最好的继承,从书法界来说,书法家往往从书法艺术的角度对名碑的价值有更深的理解,因此,书法家的参与对于名碑的保护具有特殊的意义。可以说,保护名碑的过程,就是弘扬其书法经典价值的过程,通过这一活动,可以强化崇尚经典、回归经典的意识,同时也能引起全社会对书法经典乃至书法艺术的关注。

记者:目前我国名碑保护的现状如何?这方面的工作是否应由国家文物部门来归口管理呢?

负责人:我国历代遗留下来的书法碑刻、摩崖等,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经过前人的努力,有相当一部分名碑得到了有效保护,或移置于碑林、博物馆,或安放于室内。特别是近些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文物管理部门的努力下,许多名碑得到了发掘、保护。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还有为数不少的名碑至今仍在遭受着风雨的侵蚀和人为的破坏。还有一些碑刻摩崖,由于条件限制,不但难以保护,而且捶拓、传承不易,在保存和研究方面也有许多困难。

国家文物局有关领导对我们的方案十分赞赏,并明确表示对该方案的实施将给予全力支持。保护名碑,人人有责。我相信,书法家们介入名碑保护行动,一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我们在活动实施过程中会随时与文管部门做工作沟通,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记者:那么,哪些名碑是属于这次保护工程的对象呢?

负责人:以前发现的具有省级以上文物保护资格的碑刻或摩崖石刻,新发现而未及申报文物保护但具有相当艺术价值和研究价值的古代碑刻,以上各类因客观原因亟待保护者均在这次保护工程范围。但已移置博物馆、碑林或有关单位集中收藏者,由海外或私人收藏者,或在世界文化遗产与国家文化遗产景区内已纳入统一保护范畴者,则不在本次保护活动之列。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名碑保护应如何进行申报和认定。

负责人:首先,各地市书协在地方政府和文管部门的支持下开展名碑普查,凡认为具备名碑保护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材料以名碑所有者单位和各地市书协名义联署上报中国书协。申报材料应当包括:一、当地名碑普查结果、名碑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二、待保护名碑的申报理由、沿革情况及相关资料(包括图片资料);三、保护方法和相关措施、费用概算。申报材料统一上报中国书协后,由中国书协会同有关方面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查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向社会公示。经审定入选者即获得名碑保护资格。

记者:名碑保护资格确认后,请您具体介绍一下将如何展开“一对一”保护行动?

负责人:所谓“一对一”,就是说每一个名碑,均由一位书家出资认领,实行“一对一”保护。保护者将与名碑所有者单位共同承担名碑的保护责任。

名碑保护资格确认后,“一对一”保护行动将按步骤展开。首先,待保护名碑资料在媒体上公布后,书家(省级以上书协会员)可向所在省书协提出保护认领申请,省书协汇总后报中国书协,由名碑保护协调小组研究选定“一对一”保护者。然后,保护者与被保护名碑的责任单位签订“一对一”保护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经公证部门公证。协议签订后,有关媒体将介绍被保护名碑和保护人的详细情况。名碑保护工程实施一个段落后,将统一编辑出版《名碑保护图录》。名碑保护计划分批实施,每年一次,计划三年内完成。

中国书协拟成立名碑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此项工作

jiutian 发表于 2011-10-26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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