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国康 发表于 2012-3-29 22:05

“山东情妇馆,贪官的情妇都关在这里。” 转载

“山东情妇馆,贪官的情妇都关在这里。” 转载
“十一期间,一对年轻情侣去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附近游玩,小伙子凝
视着一个高大建筑的大门,感叹道““书法写的不错,谁的杰作?”并大声
念道:“心在情妇那。”女孩说:“你这个大傻子,明明是‘山东情妇馆’,贪
官的情妇都关在这里。”
      一路人经过这里,心想:“两个不学无术的东西,不认得还在这里充
有学问,明明是‘心在情妇波’。”
      这时走过来一个看起来很斯文的学者说,都别争了,这不是很清楚吗?
这是“山东情妇报”办公大楼!

钟国康 发表于 2012-3-30 10:20

国康说:题写招牌慎用草书…

钟山郎君 发表于 2012-3-30 15:37

国康说:题写招牌慎用草书…
钟国康 发表于 2012-3-30 10:20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1_271:} 支持,应该是:不会写草书的人不要卖弄草书!

钟国康 发表于 2012-3-30 15:59

支持,应该是:不会写草书的人不要卖弄草书!
钟山郎君 发表于 2012-3-30 15:37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1_226:}

钟国康 发表于 2012-4-1 19:22

{:1_226:}

楚沩居士 发表于 2012-4-1 21:38

写博物馆之类的最好还是写苍浑古朴的汉隶,一是有历史的沧桑感,二是免得闹笑话

钟国康 发表于 2012-4-1 22:25

{:1_226:}{:1_56:}

四馨 发表于 2012-4-4 13:15

有意思

黄志明 发表于 2012-4-5 11:46

{:1_277:}{:1_277:}

长安佬 发表于 2012-4-6 09:44

{:1_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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