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建星
				发表于 2006-4-27 10:18	
			
		不错,本人还是比较喜欢,不囿古人,不落俗套,以自法为法。。				
					陈英
				发表于 2006-5-5 15:04	
			
		好贴啊,欣赏一遍				
					qm_xhgl
				发表于 2006-7-14 09:36	
			名人与凡人
		名人用过的东西叫“文物”;凡人用过的视为“废物”。				
					程利书法
				发表于 2006-7-14 10:06	
			
		原帖由 qm_xhgl 于 2006-7-14 09:36 发表
名人用过的东西叫“文物”;凡人用过的视为“废物”。 
有意思!!!!!!11				
					邪恶边缘
				发表于 2006-8-5 18:11	
			
		他的字用来做牌匾,效果极佳~~~				
					曾醉
				发表于 2007-5-8 12:58	
			
		密切关注!!!				
					苏莹
				发表于 2007-5-9 19:04	
			
		收藏是一种乐趣,
更是一种缘分。
物质的财富可能是意外的,
精神的财富却是永远的!				
					静心堂主冉平
				发表于 2007-5-24 23:35	
			
		字如其人   风流倜傥				
					一语惊党
				发表于 2007-5-25 17:29	
			
		字中有钟镏的感觉 ```				
					巨剑
				发表于 2007-7-31 16:25	
			
		若从作家的角度看还可以。
若从书法家的角度看是写得最烂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