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青少年书法》创刊20周年全国青少年书法大奖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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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书法》创刊20周年全国青少年书法大奖赛征 稿 启 事
《青少年书法》从创刊以来,在广大读者、作者的支持下,在专家学者的关怀下一步步成长,走过了不寻常的20年,有力地促进了我国书法事业的发展,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同时,《青少年书法》已成
功举办了5届“银河杯”大奖赛,推出了一批又一批书法新秀。为庆祝《青少年书法》办刊20周年,本刊特举办全国青少年书法大奖赛。
一、宗旨:传承民族优秀文化,推动书法事业发展,发现和提携书法新人,促进青少年朋友书法创作水平,扩大《青少年书法》杂志创作队伍。
二、主办单位:河南美术出版社 《青少年书法》杂志社。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以歌颂祖国、构建和谐社会的诗词、联语为主,也可选古代诗词、名句等,提倡自撰诗文。
2.参赛作品分毛笔、硬笔、篆刻三类。字体不限(草书、篆书、篆刻附释文)。毛笔作品不超过8尺宣,字数不少于14字。硬笔作品以16开为宜。篆刻印拓6方以上,自制印屏。作品一律寄软片,不需装裱。
3.参赛作品件数不限,每件作品需交参评费20元,凭2006年本刊青年版或少年版全年邮局订单原件可免交参评费(作品不得超过两幅,多寄作品需另交相应作品费用,订单请自留复印件)。不交费者不予评选,将作为本刊的自由投稿择优录用。凡获奖、入选作品一律不退,本刊拥有展览、出版及所有权。如需退稿,请加汇退稿费10元,并在作品背面注明。
4.请在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真实姓名、年龄、性别、邮编、电话、地址,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少年组”或“青年组”字样。少年组作者请附照片一张,照片背面请写明省份、姓名、年龄。
四、作品评审:大奖赛组委会将聘请著名书法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
评委会主任:张海(中国书协副主席、河南省书协主席)。
副主任:李刚田(中国书协理事、篆刻委员会副主任)、周俊杰(中国书协理事、理论委员会副主任)、宋华平(中国书协理事、评审委员会委员)、曹铁(河南美术出版社社长、《青少年书法》主编)、刘灿章(中国书协会员、《青少年书法》执行主编)。
评委:略
办公室主任:谷松章。
办公室成员:梁德水、杨天才、李丰原、李凤。
五、奖项设置:
1.青年组(18岁至45岁):一等奖2名,各奖2000元;二等奖6名,各奖500元;三等奖60名,颁发纪念品;入选300名,赠大赛专号杂志1册,以上人员均发证书。
2.少年组(17岁以下):一等奖2名,各奖1000元;二等奖6名,各奖300元;三等奖80名,颁发纪念品;入选500名,赠大赛专号杂志1册,以上人员均发证书。
3.组织奖:组织50人以上参赛者,授予“教学成果奖”铜牌;组织100人以上者,授奖同时聘为《青少年书法》杂志理事。少年组获一、二等奖的作者,向其指导老师颁发《青少年书法》书法教育奖,在杂志介绍其教学成果及经验。
4.评选结果刊登在2006年第1期《青少年书法》杂志及有关报刊上。本刊青年版、少年版均出版大赛专号,全面介绍大赛情况和获奖作者及作品。
5.我刊将开设系列专栏,分别对大赛青年组、少年组获奖作者在《青少年书法》杂志青年版、少年版重点介绍。
六、征稿时间: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05年11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本活动解释权归本次大赛办公室。
八、投稿地址:450002河南省郑州市经五路66号《青少年书法》大赛办。
E-mail:qsnsf 2004@163.com
电话:(0371)65721756转422或 (0371)65724701
传真:(0371)65737183
《青少年书法》月刊,大16开,(少年版)邮发代号:36—101;(青年版)邮发代号:36—227,每册定价5元,可分别订阅。
全国青少年书法大奖赛组委会
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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