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书法 发表于 2014-2-11 15:40

全国第十届刻字艺术作品展

“全国第十届刻字艺术作品展”,将于2014年11月在江苏省美术馆隆重举行。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江苏省书法家协会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研究会   
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南京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南京广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全国第十届刻字艺术作品展组委会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和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全国第十届刻字艺术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征稿方法
1、作者在见报之日起到2014年6月20日前,将作品照片(一律为8吋彩色照片)寄到指定地点进行初评。初评入围的作者接到通知后,将原作按时寄到指定地点进行终评。终评落选的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发给稿酬和收藏证书。
2、作者可多次投稿,一律不收参评费。
3、在投寄作品照片的同时,请附作者创作的书法作品一件(四尺以内,书体不限),以作评审参考。
四、征稿要求
1、作品尺寸不得小于35厘米X35厘米(或相当于0.12平方米的面积,不含边框),板厚不少于2.5厘米。
2、载体(作品材质)以木为主。
3、请在作品(照片、书法、原作)背面注明:姓名、性别、年龄、何级书协会员、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名称、尺寸、材质;草、篆书请附释文。来搞一律挂号或快递,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刻字展”字样。
4、投稿作品必须是自书自刻,如发现代书代刻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5、入选作品一律不退,所有权及出版权归主办单位拥有。
6、凡投稿者视为接受征稿所有规定。
五、作品评审
1、2014年6月底,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刻字研究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作品照片进行初审。2014年7月底对刻字原作进行终评。
2、评选优秀作品。此届展览将评出入展作品350件(含优秀作品20件)。凡进入候选优秀作品的作者一律进行现场面试。
六、作者待遇
1、中国书法家协会给优秀作品入选作者和入展作者颁发证书,给优秀作品作者颁发奖金10,000元,入展作者发给稿酬1,000元。同时给每位作者赠作品集一册。
2、作品一经入选,非会员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截稿日期
日期:即日起至2014年6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云南北路49号天星翠琅大厦20楼。邮编:210009
联系人:李志勤、严安
联系电话:025—86502175、83338755

九、全国第十届刻字艺术作品展组委会办公室
    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联系人:郑培亮 、李宁 。
    电话:010-59759814 E-mail:zgsxzlb@163.com

徐一一 发表于 2014-2-1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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