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幽堂 发表于 2014-4-6 10:59

湖南2014年省外校考书法专业录取原则及往年录取分数线

湖南2014年省外校考书法专业录取原则及往年录取分数线
院校名称招生人数2014录取原则往年录取分数
师范类江苏师范大学文科10人凡考试合格者均发江苏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还必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文化及专业均上线的考生,根据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考试合格证在3月31日以前按考生提供的地址寄发。2013年专业总分400专业合格线317录取分数736.667文化专业双过线,按“文化+专业”总分从高到低录取。2012年录取分数总分最高799最低741
曲阜师范大学文科10人理科3人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有省级统考的,须首先获得省级统考合格证),按投档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2013年文化成绩最高分:艺术文453艺术理419文化成绩最低分:艺术文338艺术理292投档分:艺术文338艺术理292专业成绩最高分艺术文86.73艺术理81.6最低分艺术文84.33艺术理81.272012年文化成绩最高分:书法(文)511书法(理)343文化成绩最低分:书法(文)351书法(理)301专业成绩最高分书法(文)89.47书法(理)91.47最低分书法(文)82.6书法(理)84.4
淮阴师范学院文科8人理科2人对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书法学(师范)专业按综合分(即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2012年录取分数文化录取最高/低分466/365专业录取最高/低排名2/37
北京师范大学全国艺术文理11人2. 各专业依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分),由高到低按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合格资格。3. 对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若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4. 对上述第3条录取原则所列考生之外的下列专业(含方向)考生,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分计)和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书法学专业:语文、外语均不低于90分。上述各专业(含方向)考生的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 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科)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6.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取。7. 所报考专业(含方向)有省级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北京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分数线书法学综合成绩1010.6分(满分1500分)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分数线书法学综合成绩1135分(满分1500分)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各专业综合成绩分数线书法学综合成绩 571
(满分750分)综合成绩 1142
(满分1500分)
太原师范学院15人1、按照教育部规定,凡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各专业测试的外省考生,必须同时参加本省艺术类专业统测(不组织统测的省除外),且统测成绩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山西省外美术类考生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③美术学(书法方向对英语单科有一定要求)。
南京师范大学无具体计划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校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2013年湖南绘画(书法篆刻)(师范)综合分最低631分;最高679分;平均分655分。2012年湖南绘画(书法篆刻)(师范)综合分最低733分;最高733分;平均分733分。
泉州师范学院五省45人1.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书法类统一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2.录取原则: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的出档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折算公式为: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文化满分×50%。。录取原则如有变化,请以《泉州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的规定为准。
长春师范大学全国20人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二)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持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湛江师范学院四省35人美术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取得我校合格证的,按文化分、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上饶师范学院 1、书法学(注:除江西省计划)专业录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2、书法学(注:江西省计划)专业录取,考生在校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3、在生源不足或未组织我校专业考试的生源省录取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按本录取规则(1)执行。4、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允许专业调整。
海南师范大学全国20人4、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2013年湖南录取专业分数最高分252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省联考最低分52 美术学(书法教育方向)/省联考
综合类西安交通大学全国文理15人1. 凡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和西安交通大学基本要求(详见第2条),根据校考成绩择优录取。2. 高考文化课基本要求:单科语文、英语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3. 录取时不分文理,对于要求文理分科的省份,按所在省的有关规定执行。4. 校考合格生源少于4人的省份,分省招生计划公布暂定为0,录取时若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录取标准,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择优录取。
绍兴文理学院文理10人  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且文化上线的考生,首轮投档进入我校的,可优先录取湖南省2013年书法录取分数(文化)书法学(艺术文)最高分490分;最低分407分;平均分445分。书法学(艺术理)最高分366分;最低分341分;平均分353.5分。湖南省2012年书法录取分数(文化)书法学(艺术文)最高分492分;最低分408分;平均分452.7分。书法学(艺术理)最高分404分;最低分368分;平均分381.7分。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无具体计划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美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专业志愿。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以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郑州大学5人1. 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2. 考生必须取得郑州大学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如果当地有专业统考,还须取得当地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3. 录取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兼报专业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各专业(方向)分别排队,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二志愿考生。4. 在湖南招生的绘画(书法方向)使用郑州大学书法校考成绩,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浙江大学无具体计划1、我校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2、美术学专业单科最低要求:语文80分,英语75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50%权重,专业课占50%权重)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3、专业考试成绩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其文化课总分加40分计算综合分,单科语文、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5分。
贵州民族大学 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或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书法统考。本科: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宜春学院4人书法学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艺术类广西艺术学院全国90人 文化上线,按专业总分排名填报我院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院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自行划定的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后划定)。填报我院高职专科各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高考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资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吉林艺术学院全国20人美术学(书法与篆刻)专业,对于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二批普通本科线的60%(含60%)以上的考生,以考生的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云南艺术学院无具体计划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南京艺术学院全国20人江苏: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录取
美院类湖北美术学院全国24人根据我校教学安排的需要,绘画设计类、书法类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考生在参加全国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在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考试类型一致 书法类: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折算分排序择优录取。
鲁迅美术学院全国20人我院按考生文化课高考原始分计算,外省文化课高考总分不足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要求的基础上,对考生的品德素质、身体状况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书法学专业方向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350分,外语单科分数线为65分,按专业课成绩80%与文化课成绩20%的综合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照考生报考我院专业加试时的志愿顺序录取。    各专业方向成绩排名第一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5分或外语单科分数线降5分参加排队录取。 文理兼招的专业方向按照成绩统一排名录取。
录取过程中如果出现并列情况:书法学专业录取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
四川美术学院全国25人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4)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文化成绩满分按750分计),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书法专业的考生,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550分以上(满分按750分计),我校将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但录取专业根据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
天津美术学院全国20人我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录取时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报考我院的全国考生均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分文理科)进行录取,(注:我院按高考原始分划定控制线和进行录取工作,以下对文化课分数的要求均以原始分为标准,如考生成绩为非原始分则折合为原始分。高考原始分满分为750分)。我院依据以下录取原则录取:1、 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必须获得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统考合格证才可报考我院(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2、 考生只有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才可填报我院(以下本原则所述专业成绩均为我院专业成绩)。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市、自治区填报有我院志愿,且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凡报考我院考生须登陆我院指定网址填报专业方向志愿。我院共设六个专业方向志愿,获得我院绘画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我院简章中公布的绘画类所包含的专业方向选报不超过四个专业方向;3、报考我院考生,文化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各专业方向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具体为:
考生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60+考生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总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总分相同录取文化总分高的考生,文化总分相同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各专业方向计划额满为止。如某专业方向录取名额未满则从志愿填报服从调剂的未录取考生中调剂录取。5、报考我院考生,文化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专业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到低顺序在本大类计划数20%内(含20%,人数小数点位四舍五入)的,则优先录取(各专业方向优先录取分配名额=本大类达到条件的考生数÷本大类专业方向数。依据考生所填我院专业方向志愿,按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按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安排专业方向(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文化总分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对此类考生的专业方向安排同样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若此类考生志愿所报专业方向分配名额已满,但此类考生填报有服从志愿则调剂录取。如某考生按录取原则第3条规则参加专业方向安排更有利于该考生专业方向的安排,则依据第3条安排该考生专业方向。专业排名(绘画类、设计类、书法)在本大类招生计划10%以内(含10%)的考生(不含史论类专业和专业免试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15年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如未被其他院校录取,请将专业合格证复印件、本人申请、1寸照片一张于2014年10月寄至我院,我院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
西安美术学院全国10人(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原则:1、本科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2、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4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2)书法学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中国美术学院全国15人①专业考试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20%以内(含20%,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即予录取。②文化课成绩总分排名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各专业计划数5%以内(含5%,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数)的考生,并且单科成绩满足最低分数线要求,专业合格即予录取。
③对其它考生,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⑤特殊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在各专业(类)名列前茅者(即:招生总计划数少于等于15人的,专业考试成绩排名第一者;招生计划数超过15人的,以每增加15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递增一个名额,以此类推),文化课单科语文或英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10分,文化总分线可降低10分。
4、所有专业文理兼招,为艺术类提前批或第一批录取。
中央美术学院文科10人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美术专业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我院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的考试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3.书法学专业录取办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9.我院重视考生文化素质,凡依据专业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对外语、语文有单科成绩要求;考生可登陆我院网址查询2013年我院各专业文化课录取最低分数线。10.我院对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中成绩特别优秀考生的加分原则及办法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确定。11.由于我院各专业录取标准不同,所以要求考生在参加国家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在我院参加专业考试时填报的志愿一致。我院录取时,均以考生在我院参加专业考试时填报的志愿为准,自行更改志愿影响录取者后果自负。2013年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二、书法专业:1、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2、专业名次录至22名。并列22名者,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课分数录至:总分424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湖南2014年省外校考书法专业录取原则及往年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