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十二届“华夏杯”全国少儿书画艺术大赛
2016年第十二届“华夏杯”全国少儿书画艺术大赛征稿
为了弘扬中华书画艺术,推动青少儿素质教育的提高,激励青少儿书画艺术兴趣,培养孩子们从小就积极向上的竞争意识,以检阅我国青少儿书画艺术的教学成果,特由全国青少儿书画艺术大赛评委会,《少儿书画报》社等单位共同举办“华夏杯”全国青少年书法美术大赛活动,欢迎和邀请您组织学生参加。
一.参赛项目:书法、美术
(一)书法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
1.单项:(1)单项创作;
(2)单项临帖,不少于10个字;
(3)篆刻,不少于四方。最高段位都为6段。
2.全能:
(1)真、行、隶、篆四体,各不少于20个字,最高段位8段
(2)单一楷体(斗书、大楷、小楷、硬书四项),字数不限,最高段位7段;
(3)毛笔临帖(不少于20字)、毛笔创作、硬笔书法三项,书体不限,最高段位7段。草书、篆书请附释文。
(二)美术类:绘画,种类不限;剪纸、手工制作亦可。
1. 单项:最高段位6段。
2. 全能:在儿童画、素描、国画、色彩中任选三项,最高段位8段。
二.分组、评审与设奖:
(一)分组:
大賽设学前组、小学组、中学组、师范组(在校师范生)和青年组。
(二)评审:
由国家级著名书画家及书画教育家进行公正、客观地评定。
(三)设奖:
1.参赛作品奖:大赛分别设全能金、银、铜、优秀、佳作奖和单项金、银、铜、优秀、佳作奖。凡参赛者都会得到与自己作品水平相当、带有参赛作品彩色照片及相应奖级、段位的获奖证书;获全能金奖、全能银奖、全能铜奖者并发给奖牌;对集体参赛的单位还印发集体喜报。
2.集体奖:大赛设
集体特等奖、集体一等奖、集体二等奖、集体三等奖和优秀集体奖。荣获集体奖的单位,大赛组委会发给奖杯或奖状.
3.园丁奖:大赛设特等园丁奖、园丁金奖、园丁银奖、园丁铜奖和优秀园丁奖。大赛组委会对荣获园丁奖的老师发给相应等级的园丁奖证书。
三.参赛办法:
1.单项赛,每项交作品1件,每项交参评费30元;全能赛,交作品3件(三项全能),交参评费40元。并注明“华夏杯”。
2.参赛选手交近期小二寸彩色照片一张(用于证书制作)。
3.参赛可通过邮寄或网络投稿:
网络投稿:将作品用数码相机拍成数码照片,照片名称以序号命名,并根据序号填写参赛登记表。发送至组委会邮箱2131283086@qq.com或通过QQ传送(网络投稿请参照网络参赛指南)
邮寄投稿:请将参赛作品、参赛登记表、作者照片邮至: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星城国际A座511室王玉娟收(邮寄作品只接受快递);
联系人:王玉娟; 邮编:130022; 电话号码:(0431)81159616,
网站:www.shxh.net QQ:2131283086
3.参评费可汇到:
中国邮政储蓄卡号(长春卫星路支行)6210952400000383041
中国工商银行卡号(长春卫星路支行)6222084200003911269
收款人:王玉娟电话:13039135157。
汇款后,请将个人参赛者姓名(或集体参赛组织者姓名)及金额发短信至13039135157告知。以便核对。
四.大赛截稿、颁奖日期:
截稿:2016年1月--12月,每月评审一次,每月末截稿;
颁奖:收到参赛作品及评审费1个月内颁发获奖证书。
主办单位:
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赛评定委员会
“华夏杯”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赛评委会
《少儿书画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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