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可能通过联系到事件的当事人,告诉本帖的内容,并就本帖的进一步处理听取当事人一方的意见,也同时欢迎有能联系到本帖当事人的网友代为联系,请其与书法网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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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网
2006.4.14 如果这是事实,楼主真要爆光这个人的方法还有很多呀,
为何只在这一处发,这给书法网的压力也太大了.
如在一夜之间发遍所有的艺术论坛,
大家不就都知道了?
这样论坛不删贴也没关系了,反正每个网站都有. 支持书法网的处理方式!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6-4-18 10:32 发表
支持书法网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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