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古代大师作品PK,PK鲜于枢草书《杜甫魏将军歌诗》局部
古今书法PK,通常是学书法人的禁区,特别针对古代大师,那是一种不可逾越的高峰,高山仰止,无可撼动.目前的学术界,都以临摹原本原样为最高目标,不敢越雷池一步。但是,如果要领会书法真正的奥妙,做奴隶是远远不够的,只有突破,才能化蛹为蝶,立地成佛。现今我做个尝试,希望朋友们给个支持!!!
第一幅是古代大师的。 中峰锋用笔少了,你的侧锋多
峰6607 发表于 2018-7-14 15:49
中峰锋用笔少了,你的侧锋多
我们探讨下,如果书法全是中锋,那请问下,书法笔画的形态从什么地方来,从头到尾就是一根木棍接力,书法没有变化,就没有书法艺术的存在了,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参考晋代草书,如王献之,王导等,看一看,他们怎么处理中锋和侧锋关系的,书法没有中侧锋转化,就是一潭死水,没有生气。 还PK?你的草书用笔太软弱无力,还要努力!
拿起毛笔,立地成佛?
本帖最后由 彭学军93 于 2018-7-15 19:30 编辑
王的地方 发表于 2018-7-14 20:05
还PK?你的草书用笔太软弱无力,还要努力!
艺术要探讨,相互提观点,不错,当今书法确实混乱,普遍都是功利,还以丑为美,但普遍性不能代表特殊性,您的观点,我不认同,千万不要以旧思想,厚古薄今看待现在所有一切。下面,我们详细细说下。
王的地方 发表于 2018-7-14 20:05
还PK?你的草书用笔太软弱无力,还要努力!
书法没有骨力就是软弱,这应该没错吧{:1_8:}
那好的,
“骨力”自古就颇为书法家所重视,但何谓“骨”?何.谓“力”?不同的书家对于骨与力的关系以及其重要性作出了各自不同的阐释。本文试从木牍、纸、碑三种材质综合这些作者的看法对这一问题作了一些论述。
关键字:骨力;骨;力;劲瘦;筋骨
“骨”,作名词时指骨骼,即人与动物肢体中坚硬的组织部分。但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品质、气概,常言“骨气”“傲骨”即指此。书法中引入“骨”,不但是有品质,有气概之意,还包含“力”――“骨”中含力。骨与力相组合,意在强调力。《晋书・王献之传》中曰:“时议者以为羲之草隶,江左中朝莫有及者。献之骨力远不及父,而颇有媚趣。”此句表明王羲之字中含力大于王献之。字中“力”由笔力体现,故此王羲之还留下“入木三分”的美誉。
“力”大致有二层解释:①力量,力气。这种力在我们生活中无所不在,从提拿东西需要力到体育竞技的体操、举重等,都是力量的体现。②物体间的相互作用叫力。如宇宙中的万有引力。而书法中的“力”除了有物理性之外,还蕴含精神力量。书法中的“力”是笔墨技巧表现的一种美,也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当中不断积累形成的一种对书法审美上的追求。除了笔锋对纸的压力和摩擦力的物理上的力还包括创作者精神上的“力”。明朝赵宦光在《寒山帚谈》中对“力”作了解释:
“何为力量?同是刚劲之称”。同时,他不但对“力”作出了解释,还对力的大小作了进一步的论述:“深浅粗细从可分也,力浅量细,力易量难。露筋骨为力,藏筋骨为量,无筋骨为弱,急疾偏锋为露,正锋不滞为藏,柔媚婉转日弱。”
“骨力”一词可追溯至东晋卫夫人《笔阵图》,其中阐述了“骨”与“力”的关系。“下笔点画波撇屈曲,皆需尽一身之力而送之。”这是创作者与笔的关系。创作主体在创作时,每一笔每一画,都要用“一身之力而送之”。“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这是体现笔力与字之间的联系。善用笔力的人在字中体现为“多骨”;不善用笔力者,点画之间显得软弱无力,甚至臃肿肥大,称为“墨猪”。但并非力越大越好,卫夫人推崇“多力”但也需“微肉”,“多力”与“微肉”组合作用的结果是为“圣”,相反则是“病”。明朝汤临初支持此观点,并以此观点来批评时人:
“不知骨生于笔,肉成于墨,笔墨不可相离,骨肉何所分别?人多不悟作书之法,乃留意于枯槁生硬以示骨,效丑于浓重以见肉,二者不可得兼并一体而失之。”(《书指》)骨从笔出,肉从墨出,既然笔与墨不可分离,那么骨肉也同样不可须臾分开。汤临初批评时人,不清楚骨肉的来源及关系,以“枯槁生硬”体现“骨感”,以浓墨来表现“肉”。如果骨肉不可兼得,失其中之一者便是“病”。
为何书家要如此强调“骨力”呢?南宋赵孟坚在《论书法》中说:“骨格者,书法之祖也。”赵孟坚把“骨”推至“书法之祖”的地位。可见“骨力”在书法中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明朝赵宦光《寒山帚谈》中也说到相同的观点:“字法恶无骨”。赵宦光又言:“气象豪逸,。求其骨力”。气象大小、豪迈与否,取决于“骨力”。骨力是大多书家所追求的,但并非易事。明朝李日华在《竹懒书论》就感慨道:“知书道断在神骨,未可以功力意态取也。”书重在神骨,但并非单靠功力和形态就足够了。清朝刘熙载在《书概》中也谈到“骨力”的重要性。“书之要,统于‘骨气’二字。骨力而日洞达者,中透为洞,边透为达。洞达则字之疏密肥瘦皆善,否则皆病。字有骨敢之力骨也;有含忍之力,筋也。”刘熙载阐述了通过执笔的方式不一样,可得到不同的效果。“用骨得骨,故取指实;用筋得筋,故取腕悬。”
清朝杨宾《大瓢偶笔》中言:“书贵有骨,然骨存其人,非可强而致也。六朝以前无论已,唐后如欧、褚、徐、张、颜、柳、范、蔡、欧、苏、黄、米、朱、文诸公书,皆以其人相似,绝无软熟妩媚之态。钟绍京、蔡京、赵松雪辈书,未尝不佳,而骨则微矣。”“骨力”在书法中不可或缺,大凡成名成家者,在字中都有体现,只是表现的方式有别而已。如宋徽宗瘦金体,将“骨力”体现得直截了当;而像《礼器碑》这样的碑刻字体,经历史风雨的洗礼,力的体现给我们的是更多的想象空间。也有似赵孟燎绵里藏针似的“力”。人们在评论各种版本的《兰亭》时,大多以为《定武兰亭》以骨取胜, 我的书法笔画,恰恰跟王的地方说的全相反,我的笔画充分体现了书法血肉筋骨皮的相互配合,“是笔力者多骨,而且是多骨微肉者的筋书.
我的书法具备了多力丰筋者圣的要求,笔画处处体现力量的传递,以力包内,运笔轻捷娴熟,笔画没任何松弛,笔画边缘平滑,光洁润泽,湿润劲健,姿致翩翩,流畅自如,而无僵直枯燥之感,还有种势不可挡、风驰电掣的气势,体现书法艺术生命的旺盛和生机盎然。
如果在我这基础上,还要加力,反而是一种病态,书法非力越大越好,卫夫人推崇“多力”但也需“微肉”,“多力”与“微肉”组合作用的结果是为“圣”,相反则是“病”,没有筋和肉的滋润,书法力就怒张、剑拔弩张、抛筋露骨、僵死和僵硬,是一种没生命的僵尸。
书坛好多所谓的名家,他们往往不善用笔力,点画之间显得软弱无力,甚至臃肿肥大,称为“墨猪”,而这墨猪在我的书法中根本不存在。
如果王的地方,对书法美丑理解不够,鉴赏能力还没提升前提下,无端指责,这是一种不负责的态度,对人对已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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