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张海成 发表于 2018-9-21 21:03

“零容忍”不是“斩立决” ——论书法作品中的错别字的判定与处理

(本文获得第二届“中国书法   中原论坛”入选提名)


【提要:对于古文字、异体字以及各种潦草写法,评委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有绝对正确的判断,仓促之间的误断不仅仅会挫伤投稿者的热情,而且会授人以柄贻笑大方。一幅书法作品中出现明显的公认的错字当然是不应该的,但是不是因为有一个错字(何况很多情况下仅仅是某个专家认为某个字错了)就得对一幅作品全盘否定呢?过罚相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既不轻过重罚,也不重过轻罚,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通俗一点说就是,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要看他犯的是什么样的错误!《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实施党纪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也就是说,根据所犯错误的轻重和情节,所受到的处分是不一样的,并不都是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就像我们党对于腐败的处理态度,虽然也是“零容忍”,但不是“斩立决”,要细致审慎的根据所犯错误的大小和由此产生的后果来决定处理的档次,绝对不是“一律拉出去枪毙”!】


         中国书法家协会对所有参加国家级书法赛事的作者划过一条红线:任何人的作品里不能出现错别字!换句话说就是,即便你的作品在顶尖赛事兰亭奖中获得一等奖,但如果在最后的审读环节发现有一个错别字,那么对不起,你已不能蟾宫折桂,大奖已与你无缘!尽管对于这条近乎苛刻的规定一直争议不断,甚至这种争议是发生在诸多专家教授之间(徐建融教授就说过:一个书画家的水平高低,根本的不在于有没有错别字,因为他毕竟不是文字学家。裘锡圭先生也说过,“最好不要写,但是写了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但中国书协依然不为所动,其为捍卫汉字规范化和正确书写的凛然态度几近悲怆!众所周知,现在真正对所谓的错别字谈虎色变的是媒体,尤其是国家级大报和电台电视台,更是慎之又慎多层过滤,但即便如此,依然难免挂一漏万。有资料显示,谈到梅花的时候,国内权威媒体《人民日报》经常“颠三倒四”,时而用“腊梅”,时而用“蜡梅”。统计表明,从1946年到2017年2月,《人民日报》在谈到梅花时,有314次使用“腊梅”,有22次使用“蜡梅”,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孰是孰非谁对谁错?你说“蜡梅”对吧,《西游记》也好,《红楼梦》也好,只有“腊梅”而从未出现过所谓的“蜡梅”。你说“蜡梅”不对吧,最新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版)又刻意把“蜡梅”作为一个词条进行了注释。再往前说,《全宋词》里也出现过“蜡梅”“腊梅”交替使用的现象,奇怪的是,“蜡梅”出现了50次,而“腊梅”却仅仅出现过8次。还有,《光明日报》曾经刊登过一位书法家的作品,他是写《散氏盘》的,他写的仁羲的羲(义),用的是后来大家都释为“鲜”的那个字,这个字上面是“羊”,下面是“鱼”,当然不是“羲”字了,当大家都说他把字写错了的时候,他辩解说,我用的是阮元的考释,何错之有?而指责他写错字的人也辩解说,孙诒让已经把这个字解释为“鲜”了。这位书法家又说,阮元和孙诒让都是清代人,都是做学问的,凭什么说孙对阮错?这种关于错别字的争论使我们很自然的想到现在的书法比赛,你说我是用“蜡梅”对呢还是用“腊梅”对呢?用阮元的考释对呢还是使用孙诒让的考释对呢?在这个发现一个错字就要被罚出场的“比赛规则”下,“辣妹子生来就不怕辣”是不可能的,眼看就要蟾宫折桂,一个字没弄准就使自己“登楼四十年不下”的功夫毁于一旦,谁不扼腕长叹?但令人眼花缭乱的现实又让你左右为难莫衷一是,天天说“炼钢炼钢”,突然有一天有人告诉你“炼钢”不对“炼刚”对,“何意百炼刚,化为绕指柔”嘛;天天说司母戊司母戊,突然有一天有人告诉你,错了,那东西现在是“后娘”的了,得称“后母戊”了,你晕不晕?都说积非成是,这是与非的界限究竟该如何划定呢?因为一个所谓的“错别字”就让一件倾注作者无数心血原本可以登堂入室的作品瞬间灰飞烟灭,人们自然要对这个“至高无上”的文字判官充满好奇!人们不禁要问:他怎么就敢断定这个字是错别字?当书写成为艺术,一个文字的正误如何判定?当年因为《砥柱铭》中文字的错对,国家顶尖专家还狗咬狗一嘴毛,现在谁有权对一件参加国展的书法作品中文字的错对一锤定音?如果要经两个以上评委认定,操作起来是否可行?更关键的是,认定是错别字以后怎么办?作品真的会因为某个评委认定其中有个错别字就瞬间拿下吗?目前中国谁有资格做一个字对错的最后“判官”?
         南朝书家王僧虔在《笔意赞》中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唐张怀瓘有“深识书者,唯观神采,不见字形”之说,他们均强调以形写神,形神兼备,怎么唯独忘了审读错别字这个重要环节呢?书法界如满天星斗一样数不清的“大师”们经常不厌其烦的教导我们说,书法玩的就是笔墨和线条,什么时候说过玩的是古汉语呢?蒋维崧先生当年提出要把“书法放在中文系”,难道就是为了不让书法家写错别字?忽然想起前些年中国书协在安徽办的一个展览,有个安徽作者用篆书写了“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已经评上了一等奖,有位评委说他写了错字,将“担”字写成了单人旁,结果被拉下来了。其实谁都知道“担”字是提手旁,作者却写成了单人旁,肯定有他的道理,不懂篆书的人根据常识也可判断而慎下结论。而懂篆书的人更明白,“担”字在篆书中就是单人旁,写成了提手旁倒反而是错字。后来作者知道了,也申诉,但没有结果,几万元奖金没有了。其实不仅仅是当代赛事,古代碑帖用字也有这个问题,比如《碧落碑》,明代郭宗昌《金石史》中云:“此碑独以怪异奥人,以不可解,所以有扃户化鸽之说,而点画形象、结体命意杂乱不理,其高处不能远追上古,下者坠入近代恶趣……”(明郭宗昌《金石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可以想象,《碧落碑》如果是参赛作品,而郭宗昌又恰恰是评委,这《碧落碑》的命运可想而知。同是《碧落碑》,同是大学问家,唐兰则说:此碑书于唐初,其时三体石经拓本尚存,雍邑刻石新出,峄山、泰山、会稽等刻石亦多传本,故碑中文字多有所本。除小篆及《说文》之古籀外,所采当以石经为最多作者生材料极盛时,不能如怀仁集字之法,专取石经或秦篆以为一碑,而乃杂糅为之,诚为可憾,然其字多有所本,后人乃以怪异不可解目之,则识字无多之故,而不能归咎于作者也。(唐兰《怀铅随录·书碧落碑后》,考古社刊第五期,上海书店印行,1981年11月)听见没有,唐先生说了,不要轻易就说人家谁谁谁把字写错了,只能说你识字不如作者多,少见多怪罢了。
         其实,篆书篆刻都有这个问题,李刚田先生很早就关注过这个问题,他在谈到书法创作时的文字准确度时曾说过:求艺术形式统一而不必过多顾及文字的“杂乱”。以此例类推,进行以金文为主调的书法创作,所缺之字不妨以秦篆之体“金文化”用之;如作小篆为主调的书法创作,所用之字不妨用汉篆甚至是部首偏旁凑合使之“小篆化”而用之。此类做法,清代书法家早就开始运用了。但这种杂取变化要以精通文字为基础,要变得有根据,有道理,要针对不同的字采用不同的权变方法,不可概而论之。总之,篆书艺术创作的用篆原则应是不求文字学意义上的“纯粹”性,而求艺术形式美的“统一”性。
          比如黄庭坚的《砥柱铭》,本来就名气很大,再加上前段时间在一次拍卖会上被拍出四亿多元的天价,一时间愈加炙手可热!可就在这个时候有人提出了质疑,说,从报刊上刊登的图片看,《砥柱铭》中的错别字之多之怪令人震惊!比如,“礼”、“祝”等字的左边全都写成了“衣”字旁,“函谷关”的“函”字写成了“亟待解决”的“亟”,如此这般不一而足,谁手闲的时候去百度搜搜,保准让您淹没在“吹毛求疵”的汪洋大海之中!要说咱也不能说人家鸡蛋里面挑骨头,“较真”是咱的国粹,毛主席不是早就教导我们说,**就最讲认真嘛!可咱也得明白,中国文字是世界上最难辨识最复杂的文字,比如甲骨文,这是中国已发现的古代文字中,时代最早、体系相对也比较完整的文字,被认为是现代汉字的早期形式,在所出土的15万片甲骨、4500多个单字中,真正能识别的大概有2500多个,即便如此,你说真正的错对谁有权说?其实,简化字古已有之,繁体字、简化字并存混用的现象也古已有之,比如,《诗经》中“於”和“于”互为替代,出生在许昌长葛的楷书鼻祖钟繇《宣示表》中“於”和“于”互为替代也不足为奇!您说说是对还是错?再说了,古时候一个字有许多种写法的情况屡见不鲜,比如“兄”字,仅甲骨文中就有35种写法,而一个“贝”字在金文中竟然有60多种写法,你说写那个对?还有人认为,“大家”的东西绝对不会出现低级错误,错别字和逻辑混乱的现象更是不可思议,所以这应当作为判断书画真伪的真凭实据!还举例说,您看唐人孙过庭的《书谱》,使用草书抄出,现存上卷六七千字,竟然一个错字都找不出来!在下不才,不知道举此例者是何方神圣,他怎么就那么有信心?要是真能这样较真的话,我不知道那位先生是否看过明张丑的《清河书画舫》子集引《宣和书谱》中说过的一句话,叫做“陆机《平复帖》作于晋武帝初年”,晋武帝初年是265年,陆机生于261年,难道一个四五岁的孩童就能龙飞凤舞?
         举国纪念抗战胜利七十周年的时候,当年在北平城浴血奋战的29军将士们又被抬出来热炒了一番,尤其是赵登禹佟麟阁二位烈士,又一次火了一把!可有个细节谁也没有注意,当年的29军花名册上,犄角旮旯找遍也没发现有一个叫佟麟阁的人,只发现有个副军长叫佟凌阁,再去翻查29军更早的档案记录,还是叫佟凌阁而不是佟麟阁,这就证明,确实是后来者弄错了!这样问题就出来了,既然证明是搞错了,而且还是抗日将士的名字,为什么没有人去纠正呢?迟至今日,北京的“佟麟阁路”还是“佟麟阁路”,谁说不对了吗?如果按书法人的“义气”来说,这还了得,天大的事呀,必须得改呀!可现实是,大家都知道错了,就是没人改!这事要交给中国书协,这路牌早给废掉了!
         书法家都喜欢写些经文什么的,于是我就想到《道德经》。帛书《老子》从1972年长沙马王堆西汉古墓群中出土以来,海内外学者对这部被认为最接近于老子原著的作品的研究一直没有间断,但近年来从多方面多角度的研究证实,今天的通行本《道德经》“多后人所改”,“与古《老子》相远”,“谬误实多”(引文出自肖钢《道论——帛书<老子>破译报告上部》,下同。)!经过精确对比帛书《老子》与《道德经》的文本,肖钢发现,后者对前者的改动多达700多处,导致原文350多句话中有160多句发生了重大改变。其中仅因避讳从汉高祖刘邦到汉昭帝刘弗5个皇帝的名字而产生的变异就达100处之多,其中有许多文字都已经“以讹传讹”很久很久了。比如“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帛书《老子》原文为“知者弗言,言者弗知”。肖钢解释,“弗”,据《汉典》,为甲骨文字形,中间像两根不平直之物,以绳索束缚之,使之平直。其本意是“矫枉、校正、有所约束”。“弗言”指“有所约束地阐发言论或观点”,这当然不是“不言”;“弗知”指“言者的认知和知识都是有局限性的”,并不是指“言者完全不懂不知”。更值得注意的是,帛书《老子》中有83个“无”,5个“無”,而《道德经》把83个“无”全改成了“無”,彻底湮没了老子区别定义、使用“无”和“無”二字的深意。影响更大的是,《道德经》把帛书《老子》里的“有争”“弗争”“不战”统统改成了“不争”。试想一下,如果喜欢写经的书法家参加全国书法大展时参照的文本是现在的通行本《道德经》,而评委手中的文本是最新研究成果,即最原始的帛书《老子》,那该有多少字被判为“错别字”啊!谁能告诉我们,“大器晚成”究竟是该写成“大器免成”好呢,还是写成“大器曼成”好呢,还是老老实实的写成“大器晚成”好呢?孔乙己孔老师告诉我们,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我们进行书法创作时该写哪一个呢?
         邵佩英先生在谈到篆书创作时说过:书法家是把篆书写好、写美、求美,重在字形,给人带来美感;文字学家是把文字搞懂、求真,重在字义、字音,使人懂得字的来历。各有分工,各有侧重。对书法家而言,不需要太高深、太专业的文字学知识。原则上不写错,特别是不使得他人(读者、观众)误读即可。再有,原本中国的汉字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产物。篆书离我们的生活已经很远了,通过几千年的不断衍变、讹化,大部分早已失去了原始的字形。我们今天进行书法创作,既要充分利用好有限的书法资源,又不能被“说文”之类的“学术”所捆住手脚。篆书创作不能畏缩不前,更不能因噎废食。文字学应该成为我们写篆书的“一把钥匙”,而不是“障碍”。就拿“金文”来说,一个青铜器铭文,多的就那么几百字,少的可怜的几十个字。去掉不识的、怪僻的、不用的、不常用的,没多少能用的了。然后再有文字学专家告诉我们,那个是西周什么什么王时期的,这个是东周什么什么王时期的,不能混用。得,没什么可写的了。
         “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可以形器求也。”画如此,书法亦然。
         至于说因为一个错别字就把一件足以获得兰亭奖提名奖的作品拿下就显得我们“书法人”太过矫情了,往小了说,我们对一个“退笔成冢池水尽墨”的作者作品的处置太过草率,是另外一种不负责任!往大了说,是我们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央视的著名主持人说过多少错别字,见过有一个因为念错字拿下来的吗?当年董卿在有几亿人观看的元宵晚会上把“花市灯如昼”读成“花市灯如书”,拿下来了吗?我们的书法作品才几个人看,有看央视的百万分之一吗?看我们书法作品的人,又有几个是认真读完原文的?电视剧《逃之恋》中有一幅蔡锷的字:“上馬撃狂鬍,下馬草軍書”。该剧从头到尾,只要是女主角小凤仙居住的地方,都显现这两条字幅,屏幕上还常常通过特写镜头放大出来让观众看。蔡锷用繁体字书写,这符合历史背景,完全正确。然而,把“狂胡”写成“狂鬍”,却是电视剧制作者的错。蔡锷本人,绝对不会这么写。“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引自宋代陆游的《观大散关图有感》,“狂胡”即“猖狂的胡人”,指金兵,怎么能写成“狂鬍”?名人名言错到如此地步,《逃之恋》拿下了吗?没有!2015年12月下旬,中央电视台八套放映30集电视连续剧《十里香大酒坊》,大门正面的招牌“十裏香大酒坊”和“十裏香分店”,连续不断地扑入眼帘;运酒马车插上大红旗,上面写着“十裏香大酒坊”,迎风飘动;贴在酒罐上的红条子,全都写着“十裏香酒坊”。把“里”写成“裏”,这种明显的错误粗通文字即可识别,但影响电视剧的正常播出了吗?没有!
         几乎所有的文学艺术的门类都或多或少的会涉及到错别字的问题,这个话题不但“常说常新”且自始至终见仁见智!更拗口的学术用语不用说,通俗点讲,时至今日,不要说一般的艺术作品和一般的平面媒体立体媒体,就算是当今依然大红大紫的主流媒体,又有谁敢说自己有足够的自信和错别字彻底拜拜?往远了说,老人家著名的“三句话”(你办事我放心,不要着急慢慢来、照过去方针办)里就有一句出现错别字,把“不要着急慢慢来”写成了“不要招急慢慢来”;往近了说,新加坡报纸问金庸怎样回头看自己的作品,他回答说,“找到不少错别字”!这就是说,所有与文字有关的工作或者艺术门类,错别字的问题始终如影随形,不能单单依此衡量一个人的文字修养和艺术功底,换句话说就是,任何一个堪称“大师”的人物都不可能完全避免所谓的错别字问题!也就是说,依据一两次所谓的“错别字问题”对一个艺术家全盘否定是很荒唐的!但,书法界对此似乎格外敏感,敏感到不容置辩!书法理论界大腕曹宝麟先生说过,“历代名家作品中是有不少增减文字笔画的现象,但这与我们的评审中的错别字现象不是一回事情。北魏中的别字、异体字等当然很多,但它的出现显然不是出于公开展览的目的,而只是在于说清楚某项事实。在当代,错别字现象无论从书法展览本身还是从文字的规范性与严肃性方面而言,都是不可取的。”(《中国书法》1997.6)。我们不禁要问曹老师:错别字连“说清楚某项事实”这样的事情都可以搞定,怎么在只是看看线条的“公开展览”上就“屡战屡败”了呢?
         陕西师范大学郑付忠先生认为:书法中用字的“对错”是不好严格的拿文字学刊正的,不然就背离了书法艺术的价值与旨归!王铎当是响当当的书法大家吧,在他迄今仅见的一方墓志盖上(也是王铎目前为止仅见得一幅篆书作品)刻有“明正贡徐伯子玄初公暨配王太孺人合葬墓志铭”,令人吃惊的是,这短短的20个字,居然出现两个错字一个俗字:“初”字本从“衣”部,王却写成“礻”;“志”字当写“之”部,王却写成“士”部;“暨”字当从“既”,王却从采用俗写!如果按现在的标准或者规则,书法史上还有王铎吗?还有,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名家唱段、京城各大主流媒体以及热播的影视剧,有哪一家敢说自己没读错一个字没唱错一个字没印错一个字?如果按照中国书协处理问题的原则,哪一家媒体还有今天?哪一个播音员主持人还能继续?
         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对错的标准是什么?分界线在哪里?谁有资格做最后的宣判?中国文字以及与之相关相近的文化艺术领域里积非成是的东西太多太多,此一时彼一时,有些东西几经周折已经面目全非,但人们最终还是屈服于“习惯”,你说对错怎么分别?比如人们常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其实最初不是这样,是“嫁乞随乞嫁叟随叟”,但后来被人们念撰了,怎么办呢?错打错出走,习惯什么就是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成了正宗,“嫁乞随乞嫁叟随叟”反倒成了假冒伪劣!还有,“汤”字在甲骨文中作“唐”,换句话说就是在甲骨文中“唐”“汤”通用,那你能把唐先生写成汤先生吗?显然不能!那该怎么写?怎么写才是正确的呢?再比如“衙门”的“衙”,最初就是“牙门”,意思很清楚,谁看了都一目了然,后来讹传成“衙门”,意思反倒不好解释了,但大家习以为常,反倒把“牙”当成了错字,这怎么算?再比如《四库全书》,这可是地地道道的皇家经典“官窑”精品啊,你能不相信他么?得信!但他也掐头去尾信口雌黄怎么办?比如他把岳飞的“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篡改为“壮志饥餐飞食肉,笑谈欲洒盈腔血”,把辛弃疾的“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篡改为“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宋主曾住”。原来,“胡虏”、“匈奴”、“寄奴”等词汇均犯清廷大忌,还容易鼓舞读书人的骨气!怪不得鲁迅先生曾经认为,乾隆纂修的《四库全书》,虽是许多人颂为一代之盛业的,但他们却不但捣乱了古书的格式,还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使天下士子阅读,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的作者里面,也曾经有过很有些骨气的人!
      一幅达到兰亭提名奖的作品因为一个错别字就得拿下,照这么说,书法界对真理的追求和对“完美”的渴求可谓登峰造极,事实果真如此吗?编辑出版《中国书法全集》的时候,有人抱怨说考古界对历史上早有结论的法帖不断提出质疑,认为考古界“翻案文章做得太多,很多先前已被公认了的作品遭到了否定,但否定的理由又尚不能说服每一个人,这种情况,我想会干扰我们对艺术发展历史的考察与研究,也会影响我们对传统民族文化精髓的弘扬。”(李学勤,《中国书法》1996.1)。某一个人认为作品里有一个错字就要毫不犹豫的拿下,而考古界经过缜密论证甚至拿出铁的证据证明某一件作品存在瑕疵,我们还是嘟嘟囔囔,同样是纠错,书法界的态度为何相去霄壤?
书法本为小道,原无太高地位和太大的担当,可能是后来的“业内人士”或所谓的“业界精英”觉得脸面上有些说不过去,才上升为艺术,赋予太多的政治色彩或民族意识甚至责任担当,孰不知“艺术”二字的出身也并不高贵,它最早出现在后晋修的《旧唐书经籍志》里,但前面还冠有一个“杂”字,叫做“杂艺术”,后来历朝历代的各类志书或文史资料中干脆称之为“杂艺”,梁朝阮孝绪的《七录》在谈到所谓的“杂艺”时,大体归为骑、棋和包括投壶在内的各种博戏,隶属于术伎录。笔者这样刨根问底儿并无轻蔑之意,只是说没必要把原本是人们的一种业余爱好无限拔高或者赋予太多担当,字写错了当然不好,人家要求你把字写对当然无可指责,但因为某个人说某个字写错了就对一件原本可以兰亭折桂的作品“一票否决”还是有些过于草率!再说了,“对于古文字、异体字以及各种潦草写法,我们评委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有绝对正确的判断,仓促之间的误断不仅仅会挫伤投稿者的热情,而且会授人以柄贻笑大方”。(沃兴华,《中国书法》1997.6)。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上至皇亲国戚达官贵人,下至黎民百姓贩夫走卒,大到治国理政,小到待人接物,概莫能外,何况一幅水墨!现在的问题是处置的尺度和方式。按照历来的规矩,应该过罚相当!过罚相当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所科罚种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过错程度相适应,既不轻过重罚,也不重过轻罚,避免畸轻畸重的不合理、不公正的情况!通俗一点说就是,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要看他犯的是什么样的错误!《中国**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实施党纪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也就是说,根据所犯错误的轻重和情节,所受到的处分是不一样的,并不都是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就像我们党对于腐败的处理态度,虽然也是“零容忍”,但不是“斩立决”,要细致审慎的根据所犯错误的大小和由此产生的后果来决定处理的档次,绝对不是“一律拉出去枪毙”!
         回到我们的书法话题上。一幅书法作品中出现明显的公认的错字当然是不应该的,但是不是因为有一个错字(何况很多情况下仅仅是某个专家认为某个字错了)就得对一幅作品全盘否定,如前所述,一幅已经获得兰亭奖提名奖的作品就因为某个字错了就被拿下,这样做是否妥当?笔者的回答是否定的!两点建议:一、对于错别字的认定至少需要两个以上的专家取得一致意见方可算数,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要“疑罪从无”。国家级大赛也可以设置专门的委员会负责文字审读。二、书法比赛不是考试现代汉语,仅仅是把字写错了不影响入展入选和获奖,但可以设置一个尺度(比如错别字的数目占整幅作品字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一),低于这个尺度可以降低获奖层级,高于这个尺度可以撤下,但要负责任的通知作者。
         就在本文即将杀青定稿之际,忽然看到网上关于冯唐的《飞鸟集》译本的话题!2015年下半年冯唐翻译的《飞鸟集》出版,因为其中一些充满个人色彩的译句,冯唐以及冯唐译本被推到风口浪尖,众读者对此褒贬不一。李银河认为,冯唐版《飞鸟集》是“迄今为止最好的中文译本”。有网友说,“冯唐的翻译并不差,其中很多翻译很传神”。也有网友说,冯译更凝练,郑译更雅,各有千秋。甚至有网友比较了冯唐译本和郑振铎译本,认为郑译本有些句子有点生硬,但是通俗动人;而冯译本有些译句多了诗意,但有些翻译太个人化,读起来一下子觉得“这个泰戈尔”添了些愤世嫉俗的感觉。而冯唐本人对这场争论的回答很简单,他说某句话究竟该怎么翻译“是一个很复杂的理论问题。你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论,为什么你的理论就是标准答案,我要跟着你走呢?”汉字的演变历经数千年,远比一句话该怎么翻译要复杂得多!一句话该怎么翻译都没有标准答案,一个汉字在一幅书法作品里该以什么面目出现,很难有一个人会给出标准的答案!

台山画廊 发表于 2018-9-22 08:51

个人以为,如确认作品出现错别字,应否决。毕竟,比赛不同于应酬或自抒情怀,有些人为了参赛,一幅字写上数十次甚至数百次,在这种情况下出现错别字是不应该的。

谦堂小雷 发表于 2018-9-26 08:22

错就是错了。修养、识的所限。低级的如“后”“後”“千”“韆”搞不清就得好好学习了。

见贤思齐23 发表于 2018-9-26 09:42

“千"“后"之类,初入道者即心知肚明!作者的意思是说那些界定不了的字不能随便就因为某个专家的一孔之见就否定整幅作品!

书法创作人 发表于 2018-9-29 23:01

一个书画家的水平高低,根本的不在于有没有错别字,因为他毕竟不是文字学家!但对国展等书法作品出现错别字零容忍好!{:1_277:}{:1_277:}{:1_277:}

台山画廊 发表于 2018-9-30 07:58

评审的事,由评审人定夺

谈何自由谈 发表于 2018-10-3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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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安阳士 发表于 2018-11-13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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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悠悠 发表于 2018-11-13 17:36

本帖最后由 天地悠悠 于 2018-11-13 17:38 编辑

作者的意思表达得很隐晦,很复杂,既有对于某评委仅凭一人之见识而否决的不满,而有对明显有个别错误而否决的反对。反正就是认为小的错别家不应该成为不入选的条件,认为这样规定过于苛刻。
有两点我与其认识上的分歧:1.作者反复强调书法家文学家等,不能把书法家当成学者来看。此点我极其反对,别把书法家当一种东西好不好?历史上从来都是先学问后书法,现代的展览与急功近利才大量推出“书法家”,这不正常,不是人类传承文化的正常现象,别把当下特例当成常规。如果你把书法家等全归入到国学中来考察,则错别家的出现就是对传统的不恭,就应该否决,没有什么含糊。2.文中举了什么电视等出现错误照播,什么董卿读错依然做主持人等,没有可比性。先说电视中出现明显错字,依然照播,大家说下,这是很值得夸耀的事儿吗?怎么看都是可耻——非常可耻,文化事业总弄出文化上的错误,这样的电视剧绝对不是什么精品!广电总局同意播放了,那是他们的事儿,不归书协管,别拿那种不作为类比书协,大家都一团和气是 不是很好?再说董卿没有被拿下,依然做主持人,这个很正常。你参加兰亭将评选最终被拿下,大家也没有说不让你当书法家,只是这次您别入选,这有什么更多可说的吗?作者在故意曲解事实。
虽然我是同意严格把关的,因为书法虽然通过线来判断艺术高纸,但不是纯线的事儿,如果你非要画一堆线条来让我们大家瞧瞧,非要像某书法大师总故意巅倒汉字的结构,比如“胡”非要写成上下结构,我预言,也就是当下被吹捧一时,错字连篇,却把天下的人都当成傻子来忽悠,到头来只能被明眼人从心底鄙夷,最终被历史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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