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古斋主 发表于 2006-6-4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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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中华的字俗不可耐,属于下三滥书家之列.想想自己是何货色.占据了京城有利地形,他这个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浪得虚名.

种田将军 发表于 2006-6-4 12:12

老庞太搞笑了~~~~~~~~~

人贵有自知之明~~~~~

19881960 发表于 2006-6-4 14:51

原帖由 方之 于12:50 AM 发表
19881960:不粗口不人身攻击是对的,表扬。但你眼光长远要找朋友就有点不符合艺术家做人的准则了。不过你会成功的。
您好:我既不认识您也不认识庞,我是只一介草民,一个靠微薄的收入养家的底层工人.我所要说的是做人的道理,而不是巴结名人权贵的方法.难道您和您身边的人发生了矛盾,便恶语相向反目成仇不成!?我说的只是一个普遍的道理,望您不要曲解.既习书法就要明白"和"的含义,书法的本质就是一个和字.愿我们成为朋友.

山耗子 发表于 2006-6-4 16:34

庞中华啊!让我说你什么好?民间艺术团体之间不是政党之间,没有根本利害冲突!谁正谁野大家看重的是它干了些什么,是否受大家欢迎。浙江中国硬笔书法家协会,出版刊物、举办展赛影响很好,并且早在中国硬笔书法协会就在有声有色地开展活动。而所谓中国硬笔书法协会许多作法却令人不耻:承诺的大赛奖品不兑现,办的刊物没影响,善于拉关系走上层,连会员证也搞年检〈收费〉。文中说庞去找王圣才这个陌生人,这就不客观了吧,王还曾被你选为协会理事,过去多次有往来,怎么一下就不认识了呢?我曾也是两个协会的会员.说句实话,浙江的比北京的强多了!硬笔界今天纷争不断,使硬笔界有识之士非常痛心!

[ 本帖最后由 山耗子 于06:53 PM 编辑 ]

松下童子 发表于 2006-6-5 00:41

您好:我既不认识您也不认识庞,我是只一介草民,一个靠微薄的收入养家的底层工人.我所要说的是做人的道理,而不是巴结名人权贵的方法.难道您和您身边的人发生了矛盾,便恶语相向反目成仇不成!?我说的只是一个普遍的 ...

我支持您的观点!!

19881960 发表于 2006-6-5 14:26

原帖由 松下童子 于12:41 AM 发表
您好:我既不认识您也不认识庞,我是只一介草民,一个靠微薄的收入养家的底层工人.我所要说的是做人的道理,而不是巴结名人权贵的方法.难道您和您身边的人发生了矛盾,便恶语相向反目成仇不成!?我说的只是一个普遍的 . ...
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傅伟 发表于 2006-6-5 19:30

庞先生要真的解决,重要的是把“中国硬笔书法协会”改成“家”。否则,打不倒对方,因为对方是“家协会”,更要命的是“书法协会”的会员,好像名义上、字面上就比“家协会会员”矮一头,好像一但加入“书法协会”水平总是练不到家!!!!!!!!!!!!!!!!!!!!!!!!!!!!!!!!!!!!!!!!

                                                                                    一定转告庞先生

艺术维权 发表于 2006-6-9 18:41

依法办事

坚决取缔非法民间社会团体!依法办事,维护法律尊严!一个民间组织合不合法,不是由它的水平决定的,二者之间没有必然逻辑联系,再者,不要认为多一个“家”字,水平就高了?!更不要去搞个人人身攻击,否则,我们还在这里谈什么艺术呢?艺术是美啊!我们要先修好自己的德行!!!!!!Sample Text

   以下说法不可取!

      ”庞中华的字俗不可耐,属于下三滥书家之列.想想自己是何货色.占据了京城有利地形,他这个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主席浪得虚名. “Sample TextSample Text

[ 本帖最后由 艺术维权 于 2006-6-9 18:46 编辑 ]

养莲斋主 发表于 2006-6-10 06:15

都是名和利闹的,荣辱观教育任重道远

zzr0605 发表于 2006-6-15 22:46

庞先生有点.......

庞先生开了硬笔书法先河,80年代写钢笔字的会记得你,不过就其水平当时就不敢恭维.时至今日,你更不能充当书法领军人物了.我不是任何协会的,平心而论,你那个合法的比杭州非法的相比,展赛水平、协会影响都相去甚远。
我有个建议,庞先生为了不让别人瞧不起,就不要提什么“书法”了,你可注册一个“中国写字协会”,教教小学生如何把字写工稳,倒也实至名归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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