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功抢道 发表于 2006-12-24 19:30

书法早就死了

书法早就死了

谁还将书法当艺术乃是在自欺,书法是手上的功夫,是匠作.与当代视觉艺术的创造性无关.书法也就是写两个字的好看与否,长年累月磨他人之法,雕虫小技矣.
此说不涉古人!

三笃居 发表于 2007-1-3 11:49

和我同道呀!连葡萄形状都不知道,!

钟华 发表于 2007-1-11 13:51

有个性的书法,坚持书写下去!

123456w 发表于 2007-2-4 00:34

  书贵在气,先生以有气于先,何言是法?勇气耳;法在书外,与先生同当努力。

成波 发表于 2007-2-9 10:05

虎胆熊威

chnqlrhn 发表于 2007-2-10 07:37

呵呵!一笑而过............

水到渠成 发表于 2007-2-10 23:17

还行 应该多临帖

无谓之人 发表于 2007-2-11 15:45

回复 #3 蓝田风 的帖子

请看一下邓散木先生给书法的定义!

吟风堂 发表于 2007-2-15 17:53

怎么说都比我强,多的不说了,就两个字:学习!

吟风堂 发表于 2007-2-15 17:56

肯定算书法
书在法,妙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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