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发础 发表于 2006-10-18 21:24

言简意赅,好文章,喜欢!

胡乱一说 发表于 2006-10-18 22:48

额手

精彩绝伦,满足好奇心的小凉菜~~一部《书说新语》露苗头了~~

郁野 发表于 2006-10-19 13:09

谢谢大家的抬爱。我把这些收集了一些投给了书法导报,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发表。

友芷兰 发表于 2006-10-20 12:47

有《世说新语》风。非常喜欢。

郭乍麻 发表于 2006-10-20 20:25

很是喜欢~~!!

流泉 发表于 2006-10-20 21:15

郁野才子!
前天还与苦梅兄谈到你,苦梅兄极赞之!

独立斜阳 发表于 2006-10-20 23:21

“为不轻易与人”中的“为”改为“因”更好。
“法乳荆关一脉传,追摹潭渡有真源.万壑千岩随裁剪,金铁烟云到笔前.”出律的地方太多了。
”非茅台不与也“应为”非茅台不饮也“。
里面还有别字及用错的标点。
为文可不慎乎?

郁野 发表于 2006-10-21 13:34

谢谢独立斜阳兄的提醒。
因为我不会打五笔,只会打拼音,所以文中的音近而误的实在不少,比如兄所说的“
为不轻易与人”的“为”字,实际上应该是“惟“字。”非茅台不与也“应为”非茅台不饮也“。这个我保留自己的意见,你的改法,倒有点像明人校古书了,开个玩笑,莫生气。

郁野 发表于 2006-10-21 13:41

请问流泉兄大名,我与苦梅先生在师友之间,他长我17岁。目前国内画山水的,有他那样境界的不多。
贵州是出奇才的地方,以前像刘知白老先生,还有现在还健在的方小石老人,境界之高,非一般名家可比。
年轻的则有苦梅韩亚明,另外闵思源前辈的隶书,也写的古淡而风神潇洒,可惜曲高和寡,世人多所不知。

二酉堂 发表于 2006-10-21 21:40

郁野兄好文彩,吾深慕之,蒙兄评二酉堂书画印多有中肯之言,吾当一拜,能得知其味者寡也,兄算知己了,再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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