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毕业证不让结婚”是什么逻辑?
办理结婚证、驾驶证需要和学历挂钩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但在福建平和县,答案截然相反。据3月28日《东南快报》报道,为控制初中学生辍学率,平和县下发通知要求,“乡镇、村和教育、劳动、工商、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对未取得初中毕业证书青少年不得开具劳务证明,不给予办理劳务证、结婚证、驾驶证等”。 可对于如此荒唐之举,平和县有关方面并没有觉得不妥。当地教育部门认为,这是对青少年负责,促使孩子们回到学校读书。然而,作为政府,如果做什么事都只追求“目的正确”,无视法律,无视公民权利,无视程序公正,这样的逻辑实在可怕。 平和县政府秘书科一位负责人更发出“惊人之言”,称“该文件不是公开信,只发给镇政府、学校等相关部门”,“这样做只是想让做思想工作者有个凭据而已,并没有要发给老百姓,老百姓并不可能看到这些文件。”一个与公民权利密切相关的政府文件,竟然不让公众知晓,如果说制定这一文件是荒唐的话,将政府文件内部化、秘密化就值得警惕了。如果平和县有些学生并不知道通知,而选择辍学的话,那他们今后的生活将是一个怎样的图景?一个正常的社会,每个公民对自己的任何行为都应该有明确的预期,若涉及公民权益的规章制度不能充分公开,那我们的生活将时时面临无所不在的陷阱。 如果把“没有初中毕业证不能办结婚证”这一事件放在更广阔的背景下,其背后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的管理逻辑更值得反思。对于当下一些社会问题,某些政府部门把责任推给公民,通过各种方法额外增加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而对相关的政府责任缺乏认真反思。以初中辍学为例,之所以问题严重,原因非常复杂,比如学校对毕业证发放把关不严格,即使不上学,花钱就能***;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初三的课程也许并不适合一些成绩较差的初中学生,这些人没有学习的意愿;孩子上学给贫穷家庭造成沉重负担,一些孩子不得不早一点离开学校,打工挣钱……可见,辍学是个人的选择,但也有很多是制度和环境的产物,其责任人就是政府。 像平和县这样,面对问题时,转嫁政府责任,随意给公民权利套上枷锁的例子,并不少见。例如,低保审核是极其繁重的工作,因此,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制定了千奇百怪的门槛,如养宠物、用手机者不能享受低保等等;此外,还有一些侵犯公民隐私,伤害个体尊严的低保公示、低保听证会也在进行。 而在许多国家,对此主要是事后监督,即公民申请低保的审核手续宽松,但事后若存在骗保行为,那违法成本极其高昂,如此一来,低保审核难题也就不存在。但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很少去反思和改革现有的低保制度,却设立一些奇怪的门槛,要求低保申请者自毁尊严、自证清白。 一个社会无疑需要公民的责任担当,但转型期的许多问题千头万绪,更需要政府的责任担当。若政府部门动辄当“逃兵”,将义务转嫁给公民,那既无益于问题解决,也会动摇政府的民意基础。并且,即使是公民的责任担当,也不能通过政府强制的方式来实现,公权力本质决定了,它应更多去说服公民。如果仅仅因为要制止某些公民不负责行为的“小恶”,而滥用权力,那将是更大的“恶”,实不足取。(韩涵) 那还不造反呀。face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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