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付忠 发表于 2007-6-15 17:25

呵呵,最近流行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6-16 17:51

插播新闻:研究生携7张假身份证替人考试

研究生携7张假身份证替人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00:23 半岛晨报
  重点高校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广州某证券公司实习人员,替人参加自学考试的“枪手”……这几种身份之间是否有所关联?

  谁也想不到,一把裁纸刀在机场安检仪前的啧啧作响,竟使得一名怀揣着7张假身份证的男青年露出马脚。风华正茂的他正是一名代人参加自学考试的校园“枪手”。日前,大连周水子机场安检部门已将这名“枪手”移交给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理。

  惊奇:男旅客包内9张身份证

  6月12日6时,大连周水子机场安检部门正在为将由大连飞往广州的旅客进行安检。突然,安检人员对一名年轻旅客说:“你的包里好像有不能带上飞机的金属物品,请接受检查。”这名男旅客无奈打开包接受检查,安检人员赫然发现了一把裁纸刀,更令工作人员惊讶的是,这名旅客的包里竟然装着9张身份证。面对质疑,该青年始终支支吾吾。

  工作人员检查发现,9张身份证中,其中两张是青年本人的,一张已过期的第一代身份证,一张二代证,可另外7张身份证的照片全是该男青年的,但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却全然不同。经检验,这些7张身份证都是假的。

  “随身携带7张假身份证,涉嫌违法,请配合我们接受调查!”机场工作人员觉得事情可疑,找来了机场公安部门。该青年虽极不情愿,却低下了头,不住地说:“我错了!”

  真相:在校研究生系“枪手”

  最初,被带至机场公安派出所后,这看上去约二十六七岁的青年男子始终拒绝透露携带7张假身份证的原因。“看你文质彬彬的,像个读书人,要是做了违法的事情,一定要老实交代,不然就是自毁前途!”警方经过一番劝说,该男子最终表明身份:“我是大连一所高校的在读研究生,目前正在广州的一家证券公司实习……”

  “那你说说,这7张假身份证是怎么回事?”警方询问。

  “唉……”沉默良久后,这名研究生吐了真言:“代替别人考试能赚钱。拿着这7张假身份证,就是为帮大连某电视大学学生完成自考毕业考试。我只以为只要证上的照片换上我的,就能天衣无缝,顺利过关,把钱拿到手。谁知结局会是这样,我不该如此!”

  调查:此案已移交西岗警方

  昨日,机场警方表示,他们初步了解详情后,第一时间将此事反映给该研究生所在的高校和其所替考学生的所在学校进行核实。该研究生所在的大学相关部门证实了其真实身份,并对此事表示十分惊讶。

  随后相关教育主管部门也已赶至机场公安分局,将这名充当考试“枪手”的研究生带回,做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据悉,此案目前已移交给大连某电视大学所属的西岗警方进行处理。“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该生的行为属于扰乱相关部门工作秩序,应视情节轻重决定如何处罚。”我市一治安部门负责人表示。(新商报记者雷霆)

南舍地天生 发表于 2007-6-16 23:52

原帖由 阮次山 于 2007-6-14 18:17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明摆着的事,就看中国书协怎么办了,不会真的想天生书呆子讲的那样:赵书记不会上网,对这事不知道吧?

呵呵!不知道有时候是最充分的理由。

同意!这件是发展到现在,我觉得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就看中国书协怎么办了。也是检验张海主席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的能力了,书法网丁剑不是写了一篇褒扬张海的文章——《我看张海》吗?写的是很好!但我想通过这件事看看你写的到底是不是张海?

吴亚非 发表于 2007-6-17 07:35

一切都乱了

无为斋主 发表于 2007-6-17 09:33

该相信谁?????!!!

大江湖侠客 发表于 2007-6-17 10:32

讨论了这久谁是谁非还说不清啊!其实这是个见怪不怪的小事.没有必要这么炒做....em22

水生118 发表于 2007-6-17 11:36

em6 em6 em6 em6 face9 face9 face9 face9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6-17 12:56

原作:沉璧

QUOTE:

NO。7
一锤定音的名单
疏漏指数:★★★☆☆
    每次各大网站首发名单时都不忘加注一句“以上名单以中国书协最终公布的名单为准”。书法网公布最终名单时总重磅标明“中国书协授权发布”的字样;一般来说,此即为一锤定音的名单,该获奖的获奖,该入展的入展。
    “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孰不知近年书坛已非净土。为了弄个会员证,为了增加获奖机率,“枪手”“化名”投稿者屡见不鲜。书协也已注意到这一现象(妇女展已开始面试、抽查),但还没有具体的应对策略。网络是一个完全开放的平台,愚以为将名单进行网上公示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可以让覆盖面极广的网民实名或匿名揭发,而后书协只要认真核实(可委托地方协会),严厉处罚即可杀一儆百。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17 12:59 编辑 ]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6-17 12:58

点评:陈浩

“枪手”“化名”投稿的问题,只“注意到”还不行。
得手了,既是对广大参赛者的不公!
侵占有效名额不说,无形中助长了“欺世盗名、弄虚作假”等道德败坏的歪风邪气的蔓延......
当下正闹得沸沸扬扬的“抢手事件”,谁来核实?谁来过问?谁来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都是广大书人网友关注的!
能不能抓住这个契机,让坏事变成好事(“只要认真核实(可委托地方协会),严厉处罚即可杀一儆百”),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继而加强防范措施,净化书坛赛事,杜绝“枪手”“化名”投稿,不是不可能的。
“将名单进行网上公示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这就要看书协决策层何去何从了......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17 12:59 编辑 ]

李正平 发表于 2007-6-17 14:13

原帖由 大江湖侠客 于 2007-6-17 10:3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讨论了这久谁是谁非还说不清啊!其实这是个见怪不怪的小事.没有必要这么炒做....em22
9494!关键是健全制度啊,吵有么用e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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