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印象”2007年全国书画大赛(截稿2007年11月30日 主办单位: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南方印象”2007年全国书画大赛主办单位: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承办单位:《南方都市报》 《收藏与鉴赏》 南方书画院
协办单位:深圳市承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参赛对象:
全国各级书画艺术家和有一定造诣的书画爱好者。
参赛要求:
1、国画、书法均可参赛;作品内容、风格不限;
2、作品无需装裱,需用挂号邮寄,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作品名称,另附作者简介及联系电话、详细地址。
3、来稿不退,如需退件,请来稿时注明,并汇邮费人民币50元。
评选及待遇:
1.作品评选:邀请国内著名书画家组成评委会,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严格评审。
2.奖项设立:
国画:金奖1名,奖金20000元;银奖5名,奖金5000元;铜奖10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100名,证书及精美纪念品。
书法:金奖1名,奖金5000元;银奖5名,奖金2000元;铜奖10名,奖金800元;优秀奖100名,证书及精美纪念品。
获奖待遇:
获奖作者由组委会颁发奖金、获奖证书及精美纪念品,获奖作品结集出版《南方印象书画精品大典》,公开发行,并向获奖者赠1册。届时将邀请铜奖以上获奖作者到深圳出席颁奖暨大展开幕仪式、与组委会邀请的著名书画家一起参加笔会和创作交流活动。
征稿时间:即日起截至2007年11月3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评选结果将于2007年12月下旬揭晓。获奖名单将在《南方都市报》上公布。
投稿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21号南方日报大厦611室“南方印象”全国书画大赛组委会 邮编:518031
收稿人:李舜苗
联系电话:(0755)83325342,83260890
其他事项: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本次大展赛组委会。 face9 face9 em1 em1 em1 em2 em2 em12 em12 em12 em1 em1 em1 em12 em12 em16 face14 2007_M
书法5000
绘画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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