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君
发表于 2008-4-11 20:05
em23 em23 em23
居南
发表于 2008-4-11 23:11
有功夫,耐看,好字,小字更佳。em1 em1 em1 em2
春翔
发表于 2008-4-12 07:10
face18 face18 face18
秦陇
发表于 2008-4-12 09:17
行书最好,堪称兰亭状元。face13 em5 楷书功力深厚,佳。em1 篆书不敢恭维,隶书更差一些。face9 哈哈,大家也有软肋。em2
吴亚非
发表于 2008-4-12 14:53
em1 em1 em1
我是风
发表于 2008-4-12 16:32
我太佩服您了 激动万分
王堂兵
发表于 2008-4-12 18:33
em1 em1 em1 em1
王兴根
发表于 2008-4-12 18:56
em13 em13
飞鸿001
发表于 2008-4-12 19:09
只有小楷略为可观,惜执笔不当,运指而书,点画浮薄。em13 em13 em13
情风痴月
发表于 2008-4-13 11:15
这样的字,也是兰亭状元,当今书坛想不到堕落到如此地步了。
这样的字,也是兰亭状元,当今书坛想不到堕落到如此地步了。
观吴行的字,看他压根就不懂笔法,笔画颤抖,难道是故意要那种金石气吗 ,我看未必,其实就是手腕,肘全没功力,说句难听的,就不怎么会用毛笔,不会将毛笔的锋芒全部运用出来,至于偏锋,侧锋,出锋,中锋,几乎都不懂,看了吴行的行书字,每个字都在颤抖,有一种寒冷天想要颤抖的感觉,浑身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