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隋·释智果·心成颂
回展右肩 头项长者向右展,“寧”、“宣”、“臺”、“尚”字是。(非为头项长。)长舒左足 有脚者向左舒,“寳”、“典”、“其”、“類”字走。(谓“亻”、“彳”、“木”、“扌”之类,非“其”、“典”之类。)
峻拔一角 字方者抬右角,“国”、“用”、“周”字是。
潜虚半腹 画稍粗于左,右亦须著,远近均匀,递相覆盖,放令右虚。“用”、“見”、“岡”、“月”字是。
间合间开 “無”字等四点四画为纵,上心开则下合也。
隔仰隔覆 “并”字隔“二”、“畺”字隔“三”,皆斟酌“二”、“三”字,仰覆用之。
回互留放 谓字有磔掠重者,若“爻”字上住下放,“茶”字上放下住是也,不可并放。
变换垂缩 谓两竖画一垂一缩,“并”字右缩左垂,“斤”字右垂左缩。土下亦然。
繁则减除 王书“懸”字、虞书“毚”字,皆去下一点;张书“盛”字,改“血”从“皿”也。(“盛”本从“皿”。)
疏当补续 王书“神”字、“處”字皆加一点,“却”字“卩”从“阝”是也。
分若抵背 谓纵也,“卅”、“册”之类,皆须自立其抵背,锺、王、欧、虞皆守之。
合如对目 谓逢也,“八”字、“州”字,皆须潜相瞩视。
孤单必大 一点一画成其独立者是也。
重并仍促 谓“昌”、“吕”、“爻”、“棗”等字上下,“林”,、“棘”、“丝”、“羽”等字左促,“森”、“淼”字兼用之。
以侧映斜 丿为斜,、[捺]为侧,“交”、“大”、“以”、“入”之类是也。
以斜附曲 谓L[弯折] 为曲,“女”、“安”、“必”、“互”之类是也。
覃精一字,功归自得盈虚。向背、仰覆、垂缩、回互不失也。
统视连行,妙在相承起复。行行皆相映带,联属而不背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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