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儿 发表于 2008-9-14 10:55

关注书坛的“ 大小非”

众所周知,中国正面临着一场前所未有的股灾,20多万亿资产在几个月内迅速蒸发,损失相当于25次汶川大地震,造成这次股灾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大小非”的解禁的抛售。纵观书坛,我觉得书协以及以书协的名义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与股市上出现“大非”有着许多相似之处;书协领导以及以评委、嘉宾参与的一系列展览、销售活动,与股市的“小非”有着许多相似之处。我希望通过下面的分析和比较,能去发现一些阻碍书坛发展的不利因素。
中国书协是一个官方体制,它的存在和对书坛的垄断使中国的民间书法艺术机构失去了发展的空间,原因如下:
1、不需要广告投入。书协登征稿启事不需要投入,媒体不会向中宣部领导下的单位要钱;凭地位优势,中国书协一个展览多的可以收到几万件作品。
2、不要支付差旅费。到外地联系业务不需要投入,还要拿出差补贴,是为弘扬传统文化而奔波。
3、不要支付支付场地费。活动、展览的场地不需要钱,场地是国家的,书协是官方的。
4、不要支付推广费。布展、印刷宣传资料不需要投入,这些费用可以打入办公费用。
5、有来自企业的巨额赞助。
6、不要缴税和交纳其他民间机构应该承担的费用。
7、开展特殊业务不要向各管理部门、职能部门送红包和“进贡”。
8、不要支付员工工资、交社保基金。
9、不要交办公场地的房租、承担办公车辆的费用。
10、占据垄断地位,货源充足。各类风格的作品齐全,国展的参展者都有一定水平的作者,应征的都是经过多次推敲的上品。
11、不需要成本。大量作品的来源不需要成本,征稿启事中的限于人力、来稿不退,就可以每年非法获得几十万件的优秀的作品,而且,只要这种体制存在,作品就可以取之不绝、源源不断。
12、具有特权。书协举办的是“国家级”的展览,参展可以获得参加中国书协成为国家级书法家的机会。
13、不要负违约责任,不会承担不利的后果。征稿启事上没有公章,没有法人、没有负责人,就是违约或者有争议,也不会成为被告,参展者去告谁呢?就拿新人奖来说,其他的承办及联合主办的单位虽然是法人但没有在征稿启事上盖章,没有盖章的文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14、可以大肆做虚假广告,各种征稿启事中有大量虚假信息,设定霸王条款,权利和义务严重不对等,参展者有异议或者受骗也告状无门。
许多不规范的事宜只要和中国书协联合在一起,打着弘扬传动文化的大旗就变得正大光明,而且功德无量。支出大把的钱可以就不纳税,吃喝玩乐的钱就可以报销。反正可以把一切通过正常途径无法走通的路疏通。可以把许多被政策和法律锁定的事宜激活。

[ 本帖最后由 果儿 于 2008-9-14 20:33 编辑 ]

森豪正室 发表于 2008-9-14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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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石声 发表于 2008-9-15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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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心居 发表于 2008-9-1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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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桥 发表于 2008-9-1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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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巢___寒石 发表于 2008-9-15 20:13

果儿到现在也没把这问题解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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