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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前白蕉的书法呐喊——白蕉百年诞辰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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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6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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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前白蕉的书法呐喊——白蕉百年诞辰纪念
● 蒋炳昌


建国之初,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好转,文学艺术也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局面。可是在书画艺术层面上,却出现了绘画一支独秀,对祖国的传统文化——书法艺术被打入另册的怪事。据说有人认为书法是封建文人自我欣赏的工具,没有艺术价值,文字只不过是符号而已。

当时,沪上著名书法家沈尹默先生针对这一情况曾写了《谈书法》、《书法漫谈》、《书法论》等文章在报刊上发表,为提倡、普及书法艺术而摇旗呐喊。那么在当年,年近五十的白蕉先生是否也有这类论文发表呢?

一九七一年秋天白蕉先生过世后,师母金学仪先生思念旧友,请唐云先生来家作客,并吩咐笔者和翁史、单晓天兄作陪。席间,大家谈起“文革”五年来书画界的苦难,又讲起白蕉先生生前死后的往事。唐先生认为先生旧学根底极深,他当时亦得到先生不少指点。先生遗留下来的诗词、书法、篆刻、画艺方面的著述不少,希望能留传后世,不致湮没散失而留下遗憾。笔者和史兄当即表示,作为先生的门人,这是理所应当做的事,也是后人的责任和义务。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叶,笔者整理白蕉先生遗著中,从金先生处拿到了先生在一九五七年写的《百家争鸣中关于提倡书学的问题》的打印稿。全文约一万字,共分五部分。一、前言;二、书法与法书艺术;三、法书艺术的内容与形式;四、法书艺术和生活;五、怎样来提倡书学。文末署: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晨五时脱稿。一九五七年三月十七日四时改定稿。可知该文的修订就花费了近半年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他还分别同叶誉虎(恭绰)、启元白(功)、伍蠡甫、邓散木、吴永清、唐、谢稚柳、傅抱石、马公愚、文怀沙、沈剑知等三十八位国内著名书画家讨论书法艺术如何提倡、普及,如何落实等各种问题。据金先生说,那时候,许多书画家、文化名人都曾要求在文化局工作的白蕉先生站出来,为书法艺术的地位讲几句话,而先生当时正在筹备上海中国画院的建立,又要为“一大会址”的恢复布置四出奔波,忙得不可开交。为了书法艺术,他只得通宵达旦地赶写文章。

白蕉先生在文章的前言中,肯定书法艺术是我国独特的艺术之一,是民族艺术的一朵奇葩,学习和提倡书法艺术贯串着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他说:“毫无疑问,一幅好的法书,它表现了力,表现了美,表现了书家的性格感情和他的风度,在整幅(法书作品)的行气、每个字的结构里都具有音乐的节奏。我们相信它可以使不同语言文字的人们也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理解和欣赏。”文章在批评了漠视书法艺术的虚无主义的态度后,论证了“书法”的定义。他认为:“我国原有‘书学’、‘法书’、‘书法’三词。‘法书’一词为鉴赏家和收藏家所习用,与‘吉金’、‘名画’对称,它的意义是指对书法有甚深造诣的成功的作品,是足资后学学习取法的;而‘书法’一词的意义基本上是点画、结构、技法的法则;‘书学’一词则含义较广,凡书体的历史演变,书家的传授渊源,以至内容、形式、风格等等俱属之。”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著名书法家沙孟海先生亦提出过类似的观点,认为用“书道”来概括“书写艺术”较“书法”来讲比较正确。

先生在论述法书的艺术和形式时进一步认为:“中国的书法艺术是汉民族的特定语言文字和使用特定的工具结合于书家性情的一种文字形式,同时也是具有内在生命的特别表现个性的一种艺术形式。完整、安稳,真正是书法静态方面的要求,和平、含蓄、气势、变化是它的动态方面的要求,动中求静,静中求动,动静双方要求的结合表现为形象,书家的坚强、明朗、高旷、潇洒、机智、豪迈、朴质、厚重等性格和喜怒哀乐的情感的渗入法书,就成为法书的内容,同时,也就体现在它的造型上。书法既有它具体的历史形式,又有它自己的艺术传统,人们所以会非常亲切地爱好它,是由于人们精神活动的感应,思想意识上产生了共鸣;是由于它多样性的风格,表现了多样性的美,适合了人们不同的喜爱。法书,在艺术的范畴内,虽是有它的特殊性,但和其他艺术基本上没有两样,是人们精神的宣言和印证。……我们承认法书艺术具有它的特殊性,不论在它的内在美和外在的线条美的表现,毕竟不同于一般绘画艺术和雕塑艺术。它的造型美比较的更抽象性,因而在被认识上更有它的局限性。要理解这门艺术,的确需要具有相当的文化修养。例如,它的特殊性的另一面最显著表现在它和文学相结合的特殊密切上——法书艺术的表现与被欣赏较多的在这个方面。法书艺术的效果,当然取决于书家的艺术素养,但无可否认,当书家的性格感情和书写的对象(例如上面所引的诗文等)的内容统一时,就会使被书写的对象更充分地强烈地发挥了它的艺术光芒。这种结合的相互影响的关系,成为法书艺术美妙地发挥它的作用的一种方式,而这种方式也使法书艺术较易被一般所认识。这样就又形成我国文艺领域内诗文书画金石篆刻不可分离的原因之一。”

先生在该文中又批判了机械造型艺术论者的观点:“我们看到机械的造型艺术论者不承认法书是艺术的理由,是他教条地搬用了造型艺术的两个条件——内容、形式,说法书只有形式,没有内容,说它不能离开文学而独立存在。这种片面的、简单化了的仅仅从它的特殊性——结合文字来表现的一种形式去认识问题的说法,恰恰是说明了他对法书内容的所以没有能够真正认识,是否定了人的本身所具有的性格和感情在法书上所起的影响和作用的基本方面,不承认法书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生命的缘故。同时,他把内容与形式绝(截)然划分为两件事,错误地以为形式就形式,而不知艺术的形式,本身就是美术价值。”

原文篇幅较多,等以后有机会再介绍,而第五部分“怎样来提倡书学”所涉及的问题,近几十年来已经做到或者正在做到,在这里就不再多说了。
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中后期的大鸣大放运动中,白蕉先生对当时社会漠视书法艺术的状况,忍不住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力陈我国古老传统书法艺术应该得到应有的地位。据唐云先生讲,当时先生不顾亲朋好友们的阻拦,把自己写的题为《我道其东》的文章,作为发言稿在鸣放会上拿了出来。该文的主要内容是讲大放以后我们不再重视和提倡书法了,而东邻日本对书法却重视得多,如果我们再不重视猛追,今后倒要向日本人学习了。

《我道其东》是白蕉先生当年戴帽的罪证,笔者寻找了三十余年,至今无法看到。近日,通过上海图书馆的同仁,在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二日解放日报第五版上,看到了当年白蕉先生在市委宣传工作会议上的书面发言《要重视书法和金石篆刻》摘要。请教原上海中国画院党委书记吴景译(吴永清)先生,才知就是《我道其东》。有鉴于该文很少有人见过,而原文不长,现献录于大家。

“书法家、篆刻家,在我国历史上社会上,大家称他们是 ‘家’了——当然,不经群众鉴定、自封者除外。可是作为群众美术团体的中国美术家协会领导上,为何不吸收这两家进协会中呢?问题的提出不止一年两年了,为什么文化领导上不予注意研究,或者让大家来讨论讨论明确一下呢?美协是群众团体,在这点上是不是可以说是脱离群众呢?说文化领导上不承认法书和篆刻是祖国的传统艺术,不承认它们是两朵花吧?据说又不是。法书和篆刻是祖国以至东方艺术的特征,我们正因为有这两‘家’的而引以自豪,提倡法书艺术和篆刻艺术,具有深刻的爱国主义教育意义。为何直到如今,中国美术家协会没有吸收这两‘家’入会?

去年日本的代表团拿他们的中小学生书法课、日本的书法家拿他们的书件来要求交换,说道书法方面,我们中国是老师。今天老师实在有点惭愧。日本很重视我国的法书艺术和篆刻艺术,据说他们全国‘书道会’就有近五十个。我国新生的书法研究社还只有北京一个。我们真要这样说‘我道其东’!这样下去,将来要满足人民需要,不但是‘礼失而求诸野’,更需要‘乘桴浮于海’了。

话应该说回来,我们的书法家与篆刻家的努力是太不够的(包括我本人在内),马列主义太少,而美术界领导上的理论恰恰是洋教条太多。关于法书艺术和篆刻艺术是我国具有特殊性的艺术,它的理论建设,在美学上的阐发,是今天文化工作中我们的重要任务之一。我们承认在美学理论的艺术原则上有它的共性,但对于特殊艺术的特殊性方面,正有待于我们用正确的方法去研究认识、分析和补充的。例如对东方艺术的特征,如法书艺术和篆刻艺术等就是这样。

可是,我们工作的进行,首先要求党和政府文化领导上予以重视和提倡,创造条件,大力支持。我建议中国美术家协会接纳法书、金石篆刻两‘家’入会?。我呼吁党和政府的文化部门支持上海书法团体的筹备成立。”

再说白蕉先生性格耿直、胸无城府、个性外露,明知要得罪人,却管不住自己,无意中得罪了一些领导。最后,先生就被打成“右派分子”,受到降职、降级、降薪的处分,下放到上海美术专科学校图书馆当管理员,也为十年浩劫中被迫害致死留下了隐患。


{按}43年前大约这时候,是1966年夏历大暑的前后,最后一次(第三次)见到正在挨斗的先生。
无法交谈,只有痛苦的眼神交流。
弹指一挥间!
先生仿佛微笑在书友求购而总是脱销的书作集里!
先生必定长活在爱好他书作和书论的书友心中!
发表于 2010-8-27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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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0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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