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五大类各大项目具体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5大项目。 (一)节目要求 1.声乐(1)表演形式:分为合唱、小合唱/表演唱两个项目。(2)分组及要求:合唱:甲乙组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合唱均为钢琴伴奏,合唱、小合唱或表演唱均不使用麦克风。 (3)奖项设置 按合唱、小合唱/表演唱两个项目,并按中学、小学甲乙组4个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2.器乐(1)表演形式:分为合奏、小合奏/重奏两个项目,其中合奏包括音乐会管乐合奏、行进管乐合奏、其他中外器乐合奏三种形式。(2)分组及要求:合奏:甲乙组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行进管乐不超过80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小合奏/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奖项设置 按合奏、小合奏/重奏两个项目,并按中学、小学甲乙组4个组别以及音乐会管乐合奏、行进管乐合奏、其他中外器乐合奏三种形式分设一、二、三等奖。 3.舞蹈(1)表演形式:群舞。
(2)分组及要求: 甲乙组群舞人数均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3)奖项设置 按中学、小学甲乙组4个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4.戏剧
(1)表演形式: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 (2)分组及要求: 甲乙组演出人数均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奖项设置 按中学、小学甲乙组4个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5.朗诵(1)表演形式:分为群诵和独诵两个项目。(2)分组及要求:群诵(人数为2-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和独诵(1人)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可配乐和背景视频;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2)奖项设置 按群诵和独诵两个项目,并按中学甲、乙组和小学甲、乙组4个组别分设一、二、三等奖。 (二)报送要求 1.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主要根据各区县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在校生人数确定报送数量,并根据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美育实验区(实验校)等相关因素适当增加(见附件3)。 各区县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原则上应涵盖5大项目,每个大项目节目比例不得超过规定上报节目总数的50%;小学组和中学组的比例各为50%,其中甲组的节目均不少于80%,乙组的节目均不超过20%。各区县可另报送行进管乐节目各不超过3个,不占分配名额;报送的声乐节目中,小学甲组和中学甲组必须各有一个合唱节目;同一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在同一类项目上只能报送1个节目,不同项目可兼报。 3.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统一交U盘,并在U盘上粘贴标签注明区县名称,不接受光盘。 报送艺术表演节目时,学校和区县教委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 4.节目视频报送时间为2018年8月底。报送方式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艺术作品类 (一)作品要求: 艺术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二)报送要求 1.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2.报送数量。根据各区县在校生人数确定(见附件3)。 3.各区县报送的艺术作品,小学组和中学组的比例各为50%,其中甲组的作品均不少于80%,乙组的作品均不超过20%。 同一学校或校外教育机构艺术作品类的每个项目(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只能报送1幅作品,不同项目可兼报。各区县报送的小学组和中学组艺术作品中,摄影作品均不得超过30%。 4.艺术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 5.艺术作品报送时间为2018年9月底。报送方式等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成果运用 艺术作品不退还作者。优秀获奖作品统一由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组织公益性收藏,作者获得收藏证书。市教委对获奖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公益性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报送艺术作品时,学校和区县教委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是一项群体性、体验性、互动性、实践性的美术类现场展示项目。 (一)内容 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展示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教育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项目,包括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所选项目要便于展示学生集体艺术实践活动的过程和成果,便于现场体验互动。 (二)要求 一区(县)一坊,每个区县确定一个展示项目,可由1所学校单独展示,也可由2-3所学校联合组队展示。展示学校应以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美育实验校为主,也可拓展至其他学校。每个工作坊参展人数共16人,分两批先后展示,每批学生6人(原则上应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带队教师2人。 (三)报送和展示办法 1.报送办法
各区县教委在本区县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推荐报送1个工作坊(各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校、市美育实验区可增报1个)参加市级评选。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方案(不少于800字的设计思路、展示内容和特色描述,展区设计方案)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采用MPG2格式)。 2.展示办法
入围参加市级现场展示的工作坊由承办第三阶段活动的渝北区统一提供展位和基础平台,每个展位尺寸为6米(长)?4米(宽)?2.2米(高),展位内的平台包括数量一定的展台、操作台和座椅组合,展位和平台的具体布置由各参展队伍负责。有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是一地区、一学校基于美育改革实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形成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做法、举措和经验。 (一)内容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征集包括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建设、美育保障机制构建、协同育人机制构建、校园文化环境育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区域学校美育考核评价机制构建等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二)原则 1.真实性。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2.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3.实效性。对中小学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4.典型性。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单位部门、学校和同行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报送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5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3000字。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各区县在组织评选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数量推荐优秀案例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报送方式等另行通知。 (四)评选 1.各区县要在广泛征集案例的基础上,认真组织案例评选,举办区县级优秀案例报告会。 2.市展演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区县报送的案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编印优秀案例集。部分获奖案例的负责人将参加市级优秀案例报告会,报告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文通知。 五、中小学校长作品 (一)作品要求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合成一个版面,以一幅作品报送)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分辨率达到300dpi;作品须为相机拍摄,彩色、黑白均可;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JPG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2兆以上,每幅像素不小于800万。 (二)报送要求 1.各区县报送总数不超过30件(各美育实验区可增报5件),每人报送作品数量每个类别限1件(组)。 2.报送的作品一律不得装裱。在报送作品时,须同时报送作品数码照片,并附作品信息表纸质件和电子件。 3.各区县的作品须由确定的艺展联络人员统一报送。 4.报送的艺术作品现场交件,不得邮寄,所有电子件资料存放U盘报送。 5.作品不退还作者。获奖作品统一由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组织公益性收藏,作者获得收藏证书。市教委对获奖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公益性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报送艺术作品时,学校和区县教委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学校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6.所有入选摄影展览的作品统一放大制作;获奖优秀作品将编入《重庆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校长书法绘画摄影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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