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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曹宝麟被判道歉”……2019.3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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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2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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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安徽省书法院院长、安徽省书法家协会原主席李士杰诉暨南大学教授、著名书法家曹宝麟诽谤一案的刑事调解书。书法圈闹得沸沸扬扬的“诽谤案”终于“尘埃落定”:曹宝麟道歉了,李士杰谅解了!

然而曹宝麟先生在朋友圈发布文章《曹宝麟严正声明》,表达不满和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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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宝麟严正声明

本人对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有违诚信,不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罔顾敏感案件且是调解结案的法律文书不应在互联网公开以免造成当事人新的纷争和社会负面影响等恶劣后果的举动表示强烈抗议!特声明如下,以正视听,以维清誉:


一、本案埇桥法院本无权管辖或不宜管辖,本人也对此提出过异议,但被无理驳回,当时本人即有本案是否存在地方保护不祥之感。但为尊重司法,本人还是一次亲赴法院、一次因腿疾而委托律师赴法院参与庭外调解。经过两次调解,最后达成文本具结。在对方和法院均承诺对调解内容不会公开以防媒体炒作的前提之下,本人念及法院经办人竭力调解之辛劳,加之本人身心俱疲,故对于是否应该道歉和道歉的具体内容诸方面,不再纠缠一二,以求达到息诉宁人之善良愿望。然而事经月余,孰料法院公开此书,让我背负诬告罪名!这个客观结果,难以使我容忍。


二、本人对于以前发文所述贿选之疑,从未认为属不实言论!本人也曾在法院当面求证此事,更印证本人所听所闻。因为在候选人之外有超过半数的选举人另加同一人名字,再说不是贿选运作,那是挑战正常人的智商!我不作道歉的底线正在这里。但对于贿选金额是否2500万,本人作为一介平民,实难从容举证。本人也曾申请法院向有司和知情诸公依法取证,但同样被无理驳回。所以调解之时,本人一再强调,为让树静风止,本人可对贿选是否“花费重金”一事因暂无账目可查,有所臆测,可为之表示歉意,而并非是众人所知的贿选之疑。至于细微末节之处,相信书法人自有判断。


我甚为不解法院置当事人利益于不顾、置法律规定于不顾、置社会影响于不顾的目的何在,如果出于地方保护用这一纸文书毁我清誉偏护他方,则不得不说此举极为拙劣!


曹宝麟      
2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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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3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先生是螳臂当车也!如今李某杰正如日中天也。钱权交易的最好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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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3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全体中国书法人的悲哀!贿选蛀虫已入肢体及心脏!官僚书协危也。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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