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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人拙著:智慧的灯/第一章*第五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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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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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南山草人 于 2021-8-27 08:56 编辑

第五节  各流派思想概要
一、关于法体解读
法体,即指诸法的本体。古人在“万物有灵”的思想支配下,认为宇宙万有都有灵性,所以诸法本体便由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结合而有种种现象。但古印度各流派学说,对法体的解读都不相同,以下对数论派、胜论派及正理派略作说明。
(一)数论派——数论派属二元论者,在心(精神)方面立论为“神我”,在物(物质)方面立论为“自性”注意:这里说的自性与佛教说的自性,二者概念不同),并且说神我为多,自性为一,当两者结合时,神我是法体的动力因素,自性是法体的质料因素,这样万有便成立了。
认为:神我是精神方面的本原,自性是物质方面的本原,神我不是物的本体,而是独存的灵体,是一种恒常清净之存在;神我与自性结合而有人生种种现象;神我以常住不变为其特质。认为:自性(或称梵)是一切物的本体,而不是独存的灵体;自性不是一种恒常清净之存在;自性是发展万有之作者;自性以变化活动为其特质。
数论派的神我、自性二元论,是否定历来奉为万有根元之人格神。
(二)胜论派——胜论派是多元论者,论述万有是由各种关系复合所成,而建立“六句义”(实义、德义、业义、同义、异义、和合义等六句义)。此六句义是胜论派的根本教义,是说万有的实体、性质、运动及其共通、差别、和合不可分关系的学说。此六句义,从“有”一面说,即说实、德、业等三者各生果;从“非有”一面说,即说实、德、业等三者不生他果。
关于实义:“实”是指宇宙万有的本质实体,有地、水、火、风、空、时、方、我、意等九种实,其中地、水、火、风、空是物质要素,时、方指时间与空间要素,我、意是心理要素。地水火风这四种物质又由极微(物质最小单位)形成,它是常住不变、无生灭,无始终、独立无伴,劫坏之时,且散在各处。种种极微集合,便生万有;而极微为常,极微之集合为无常。空,是声的主体,而非独立物体,且可认为声是空的属性,但空的本质是常住不变的、唯一而不可分割的、无限而普遍之实体。总之,地水火风空时方等,是构成客观世界的七要素;而我与意是构成主观世界的要素。胜论派认为,意是司“根”与“我”联络的机关,由根缘境而传讯给我,然由我发令而指挥于根,此过程均为意在发挥使者作用。胜论派把“意”列在实句义,是认为这个“意”是一种实体
关于德义:“德”是指宇宙万有的性质、状态及数量等,分为二十四德:即色:为眼根所对之境;味:为舌根所对之境;香:为鼻根所对之境;触:为皮根所对之境;数:指人对物有数的概念,从一到无数;量:指人对物有量的概念(指有微细、大、短、长、圆等概念);别体:指人对物有分别的认识概念;合:有三种情况,即有由一运动之物与静止之物相合而生者、有由两运动之物相合而生者、有不由运动而与空时方等合而生者;离:有三种情况,即有由一运动之物与静止之物相离而生者、有由两运动之物相离而生者、有不由运动而与空时方等离而生者;彼体与此体:指人对物在空间与时间上有彼或此的区分概念;重体液体润:指沉堕、流动、沾着等之因,均为地水之德;声:为耳根所对之境;等等。以上为客观世界现象。
以下为主观世界现象,觉:是一切知识作用的因,有现量与比量二种;乐与苦:说是一种心态;欲:是希求的心;嗔:是烦恼的心;勤勇:说是受欲嗔策励者;法:说是应行之正业,有益于人;非法:说是不应行之不正业,无益于人,甚至有害;行:指一切行为行动或惯性势力,有念因与作因二种。
关于业义:“业”是指宇宙万有的作用运动。有五种业,即取、舍、屈、伸、行等。
胜论派是从婆罗门教分裂出来的,虽仍采用祭式,但主张声无常,重视自然研究,是极端实在论者。
(三)正理论派——胜论派对万有的解读,是注重事实方面;而正理派则是注重知识获得,从理论上作逻辑性说明。此派的开祖是乔答摩,世称足目仙人,即为印度因明理论的创始人。此派解读法体,立十六句义,其中有十二要素:前六种是说人生组成的要素,后六种是说人生运命的要素,现略作分述:
关于“我”:此派的根本经典《尼夜耶经》(即《正理经》)说:“欲、嗔、勤勇、乐、苦、智,为我之特相”。此说与数论派所说大同小异。
关于“身”:《尼夜耶经》说:“活动、根、感觉之所依处,名为身体”。
关于“根”:《尼夜耶经》说:“鼻舌眼皮耳名根,是等悉由诸大而成”。此说与胜论派所说大同小异。
关于“境”:《尼夜耶经》说:“地水火风空为大,而是等之德即香味色触声,名之曰境”,是说“境”中含有五大与五境;而除空之外,这些物质都是由极微形成。此说与胜论派所说大同小异。
关于“觉”:《尼夜耶经》说,起认识作用的称之为觉,觉是自我之属性(德),但自我是常,觉是非常。
关于“意”:《尼夜耶经》说:“不与知识同时俱起者,为意之特相”。认为此意是我与根的联络机关。此说与胜论派所说大同小异。
关于“作业”:《尼夜耶经》说:“语意身之所造作,是名作业”。此作业的原因,即为烦恼。
关于“烦恼”:《尼夜耶经》说:“引起作业,为烦恼之特相”。认为烦恼之主,则是贪、嗔、痴三者。
关于“彼有”:《尼夜耶经》说:“再生名为彼有”。认为依烦恼作业而起轮回再生。
关于“果”:《尼夜耶经》说:“由作业烦恼而引起之境,名之曰果”。是说在轮回中生成一定的境界。
关于“苦”:《尼夜耶经》说:“苦之特相,为有障碍”。说有情生活必有障碍,有障碍即有苦,所以轮回再生不仅无乐,而且是苦。
关于“解脱”:《尼夜耶经》说:“从此苦而究竟解脱,名为解脱”。
二、关于修行实践
印度思想的德相特质是知行合一,即知识理论与修行实践相结合。在学派时期,各派之间不仅知识理论相互渗透与借鉴,所创立的修行实践方法,也有许多共通,这一点就是佛教也不例外。各派的修行主旨,都是为了脱离肉体与精神上的束缚,从而清净其心,以期实现解脱。因此,大都先设种种戒律(其中五戒为各派所重),如《摩奴法典》云:“勿杀生物,勿妄语,勿窃盗,勿行非梵行(邪淫),制贪嗔,此乃四姓共通之法规”;《瑜伽论》云:“无论何人,当行之五种正行,即不杀生、实语、不盗、梵行、离欲是也”。其实,此五戒原为婆罗门制定的社会法规,然后被各派所采用。各派都以持戒为基础,然而创立修行法门,其中禅定观法,即瑜伽行法为各派所重。但各派所立行法又各有特点,现略作分述:
(一)弥曼差派——此派承《吠陀》正统,认为人类所有目的可以通过行祭而达到,所以行祭是根本。
(二)数论派——依禅定六行观法,渐次远离肉体习气,达到分别智圆明无碍,唯一神我活跃,而入于纯粹精神生活,直至独存位。
(三)瑜伽派——此派有《瑜伽经》一部,经中分有四品:《三昧品》是说禅定性质、目的及修行境界;《方法品》是说禅定的方法与修行的手段;《变化品》是说神通;《独存品》是说解脱。现就《方法品》略说如下:
《方法品》有瑜伽八支(八位法)——1、禁制:行者守五戒,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邪淫、不贪等;2、劝制:此亦有五,清净、满足、苦行、学诵、念神(即念”字秘语)等;3、坐法:坐法甚多,以腰部以下姿势为主,而腰上部重手势,称契印,有莲坐、勇士坐、结伽坐、贤坐、狮子坐、龟坐、自在坐等等,但以结伽坐为尊;4、调息:坐定后,则调出、入息;5、制感:制止五根动乱,即制止根境结合,让感觉从一切对象分离;6、执持:即制止心动乱,让心专注于一处,如鼻端或丹田等;7、静虑:心专注于一境后,让心与境渐成一片至融合状态,此称禅那;8、等持:到静虑位后,心与境虽已融合一片,但尚有几分能、所分别。至此,再深入一步,既不见所观之境,复不见能观之心,心如空虚,而对境自明,便入八支最高位,即等持位。
(四)胜论派——此派在修行上仍未脱离婆罗门教以生天为目的思想羁绊,说通过行祭、诵咒、断食、梵行、灌顶、布施、持律等,便可得生天果报。此派思想特色是重现实,曾说为了生存,不得已而犯杀盗,不应构成有罪。但他最终的理想仍是求解脱,也重禅定修行以期获得真智,实现解脱。
(五)正理派——此派在修行上与胜论派几乎相同,即奉行祭祀,也重禅定。但在理论上说,知人之苦是因人有作业;作业,是因人有烦恼;想脱离此苦,必须除灭烦恼。烦恼的根本在于无知,若能消除无知,则烦恼不生;无烦恼则无作业,无作则无苦果,这样就能获得解脱。
(六)吠檀多派——此派把修行分作两阶段,即预修行与本修行。预修行,就是持行祭、布施、苦行等义务,而把行祭摆在首位。说解脱之正道,首先要得到神的认可欢喜,神认可欢喜了,就能得到神的加护而灭除业种,从而获解脱。本修行,就是行持解脱之道,方式亦是修禅定。行法,即用某一公案而一心思念于梵,又持念”字秘音为捷径。
(七)其它异派——有认为修行无用的,如持修行无用论的顺世外道所说:“四大极微生一切有情,一切有情禀此而有,更无余物。后死灭时,归还四大。故唯当求现世受乐,无冀后果,不劳修行”;又如断见外道所说:“我有粗色四大所造之身…若我死已,断坏无有,犹如瓦石,若一破已,不可还合。故人死后,更不受生,心识永灭,统令修行,亦无有果”。
又有诸多修邪法的,如灵水沐浴,说在某一灵河中沐浴,能除宿罪而得道;如事火的,说火能烧净一切,可通于神,能除罪障而得道;如咒食的,说以《吠陀》语咒饮食可得清净而得道;如舍身的,说此身为苦之本,其时若自杀舍身即得解脱;如苦行的,说今受苦尽,乐法自出而得道,而苦行的就有五热灸身、寒流冻肌、卧棘刺上、绝食自饿、倒悬林间、裸形露坐、以灰涂体、寂默不语等等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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