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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社动态】
» 建议书艺公社设置艺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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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书艺公社设置艺术总监!
林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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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5-11-20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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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书艺公社设置艺术总监!
我觉得网站应该有一位或者一群艺术或理论导引者,叫总监也行。
他们的责任是对热烈讨论的话题一点点基本的引导,告诉他们相关话题的一些基础知识,最新动态……。给各级版主一点培训,提升整个网站的水平,扩展其功能。
古语:凡事有度.网友的讨论或者争论,一定的程度是好的。有些话题甚至需要激烈的争论。但有些理论界已经有了定论的问题,就不宜再讨论。有些问题,理论上也有了比较比较清晰的框架,缩小到了一定的范围,就不宜在这里不着边的讨论。至少,也需要在讨论之间或者之余,看一看话题的宏观方面以及话题之外的世界。
大家能够在自由言论之余,有所意外收获,网站的人气也会大增吧!?
这个并不是我突发奇想,我通过看电视知道了榕树下网站有文学总监的。
一、我不承认不懂书法,也不承认自己是书法家.
二、艺术家必须是专同假、丑、恶作对的真人——林散之
黑学研究者
九品墨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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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5-11-2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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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书艺公社设置艺术总监!
我建议林兄出任“话题总监”。
黄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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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5-11-20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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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书艺公社设置艺术总监!
支持 林先生建议.
此职由 林先生与天生书呆子同驾并驽甚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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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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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5-11-20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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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书艺公社设置艺术总监!
非常好的建议,极力支持!
林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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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5-11-2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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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书艺公社设置艺术总监!
这是网站方面的事.需要投资方和经营方等多方讨论决定.
本人一介闲散,谢不敏!
况且,这不是一个人的事.需要一个机构.
一、我不承认不懂书法,也不承认自己是书法家.
二、艺术家必须是专同假、丑、恶作对的真人——林散之
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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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5-11-21 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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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书艺公社设置艺术总监!
坛主可兼任
兰亭艺社 (书画交易)-------
http://www.shufa.org/bbs/forum-426-1.html
我的博客:点击进入-----
http://blog.shufa.org/?47205/
纪伟 221600 江苏省沛县汤沐东路8-81号 0516-85227721
.
林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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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5-11-21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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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书艺公社设置艺术总监!
坛主不宜兼任.
总监是顾问性质,需要相当的知识修养.
这个职务的工作方式是跨坛的.专门对议论比较热烈的\人气比较旺的论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对版主和网站高层提出建设性意见.[br][br]
-=-=-=-=- 以下内容由
林荫下
在
2005年11月22日 00:56am
时添加 -=-=-=-=-
可以深入地思考这个问题,最好向管理学专家咨询,也可以向榕树下网站请教.
一、我不承认不懂书法,也不承认自己是书法家.
二、艺术家必须是专同假、丑、恶作对的真人——林散之
黄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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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5-11-2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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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书艺公社设置艺术总监!
坛主不宜任此职,避免介入正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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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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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5-11-25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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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书艺公社设置艺术总监!
呵呵,不热闹喽!!
一、我不承认不懂书法,也不承认自己是书法家.
二、艺术家必须是专同假、丑、恶作对的真人——林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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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5-11-2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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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书艺公社设置艺术总监!
支持这个想法也非常感谢这个建议,关键是 能寻找到这个人选!欢迎荐才!
社长:李阳(雪庵)
电话:010-80503097 · 手机:13366080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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