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

 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快捷登录

搜索

正在浏览本主题的会员 - 0 在线 - 0 会员(0 隐身), 0 游客

  • 只有游客在线
查看: 727|回复: 0

憔悴支离为忆君【转】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5-1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x
篇二 : 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
看朱成碧思纷纷,憔悴支离为忆君。不信比来长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

  这首题名为《如意娘》的诗,应该是武则天被迫在感业寺中出家时写的。当时,唐太宗驾崩,作为太宗的嫔妃,既无高贵的名分又无子女的她,可能要面临的不是青灯黄卷的古寺,就是寒雨秋窗的冷宫。据学者考证,武则天并未真正落发出家,而是以出家为名,李治将她另置别所,好方便两人偷欢幽会。

  然而,无论是身在佛寺,或是幽居别院,在武媚娘的一生中这应该是她最忐忑不安的时刻。虽然李治现在当上了皇帝,也曾信誓旦旦。但是按唐朝制度,除太子妃外,太子的姬妾编制应该有这么多:“良娣二人,正三品;良媛六人,正五品;承徽十人,正六品;昭训十六人,正七品;奉仪二十四人,正九品。”大家可以加一下,足有五十五人之多,可以组成2个美女排。而现在他成了皇帝,粉黛三千就算暂时没配齐,也够李小九眼花的了。

  而且,曾经以美貌和智慧著称的徐惠的妹妹,也被李治收入后宫,封为婕妤。李治虽然不大喜欢王皇后,也没有和她生育过子女,但是在李治未登基前就是良娣名分的萧淑妃,早就生下了两女一男。那个叫李素节的男孩子,长得相貌清秀,又聪明过人,李治非常喜欢,将来的太子位十有八九会是他的。在这种情况下,无名无分身份尴尬的武媚,被李治想起来的机会又有多少?

  这时候的武媚,已经有二十六岁了。二十六岁,对于现代社会的女子来说,并不算太大的年纪,但是在寿命短暂,十四五岁就成婚生子的古代,已经可以算“半老”了。“晓镜但愁云鬓改”,虽然当时李商隐和这句诗都没有问世,但是女儿家担心青春不在的情怀却自古就约略相同。她没有时间再等了。虽然她是一代女强人武则天,但此时的她,担忧着手中已没有多少青春岁月可以把握,只有把希望寄托在那个曾和她缠绵缱绻过的男人身上。她的命运,只在他的一念之间。所以这首缠绵凄婉的诗写得非常出色,也让我们知道,后来杀人如麻,凌驾于万众之上的武则天也曾有过这样一段柔情。

  然而,旧时的文人囿于陈腐偏见,对武则天这首诗中的真情却不能理解。钟惺《名媛诗归》中,虽然也对此诗称好,但随即就骂武则天是“老狐媚甚,不媚不恶”,另1个腐儒周明杰也说:“恐可忆者不少,那得许多憔悴!”讥笑武则天一生中泡过的男人太多。其实当时的武则天,心思肯定只放在李治身上。因为他是她唯一的希望。

  旧时还有相当多经过“正统教育”的人,不信这首颇有情意的诗是写给李治的,他们诬为武则天写给男宠的。明代杨慎在《升庵诗话》中曾引宋代张君房《脞说》中的话说:“千金公主进洛阳男子,淫毒异常,武后爱幸之,改明年为如意元年。是年,淫毒男子亦以情殚疾死,后思之作此曲,被于管弦。呜呼,武后之淫虐极矣!杀唐子孙殆尽……使其不入宫闱,恣其情欲於北里教坊,岂不为才色一名妓,与刘采春薛洪度相辉映乎?”

  姓杨姓张的这俩人,满脑子后世的迂腐思想。他们虽然也不得不承认武则天这首诗中表现出来的才情(“岂不为才色一名妓”),但诬蔑为是给男宠(应是薛怀义)所作,并觉得武则天淫荡至极,情欲旺盛,去当妓女倒是得其所哉。这里且不用和他们理论对武则天的评价问题,只是辨明一件事,这首《如意娘》绝对不是武则天写给男宠的。且不说薛怀义是武则天厌憎之后,派太平公主将其打死的,就算像姓张的所说是被武则天“玩死”的,那诗中“不信比来长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作何解,这个“淫毒男子”都死翘翘了,鬼魂来“验取石榴裙”吗?所以,这首诗必然是青年时代的武则天所写,诗中透着前途莫测、怅惘无依之感,分明是个幽怨女子,哪里像后来傲视天下的(www.t262.com]圣神皇帝?

  但是,在武则天的诗里面,这首诗写得似乎最为出色。诗中最贵有真情,正因为当时的武媚娘有着和普通女子一样的愁绪离情,所以这首诗最为动人心扉。诗仙李白曾写有《长相思》一诗,其中写道“昔日横波目,今成流泪泉。不信妾肠断,归来看取明镜前”。李白的夫人看了说:“君不闻武后诗乎?‘不信比来常下泪,开箱验取石榴裙。’”李白听了后“爽然若失”,因为他的诗和武则天的诗立意很相似,艺术手法上也并没有超过武则天这首,所以心下很不爽。后来有“刿目怵心、掐擢胃肾”之称的孟郊又写出了“试妾与君泪,两处滴池水。看取芙蓉花,今年为谁死!”这样语出惊人的句子,但溯其本源,还是承袭了武则天的创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网友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不代表书艺公社的立场及价值判断。
网友发表评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严禁发表侮辱、诽谤、教唆、淫秽内容;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您在书艺公社论坛发表的言论,书艺公社有权在自身所属的网站、微信平台、自媒体等渠道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参与论坛发帖及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版权所有2002-2019·书艺公社网(SHUFA.org) ·中国·北京·
Copyright 2002-2019 SHUFA.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电子邮件:shufa2008@126.com

甲骨汉字对应表 | 说文解字注速查表 | 繁简字转换表 | 干支公元对照表 | 岁时表 | 常用礼语 | 中国历代年号速查表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