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丑书”----沃兴华
长期以来,各种报刊杂志上批评“丑书”的文章很多,指责现在许多展览作品甚至获奖作品在创作时“不往美观上去写”,有意漠视用笔,破坏结体,夸张变形等等。对这些意见我不能苟同,觉得他们在认识上有两个错误:一是不知道美是生命的感悟,是意志的体现,是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误将漂亮作为美,将打破局部的四平八稳、不讲究外在、媚巧的作品贬之为丑。二是不知道书法史上的“丑书”都是时代精神的表现,不同时期有不同内容,因此批评起来教条主义,无的放矢。对这两种错误,前者属于美学理论方面的问题,只要翻一下《艺术概论》就可以明白,用不着赘述。后者属于书法史观的问题,前人没有论及,我想谈些自己的看法。 存在决定意识,任何一种精神现象包括审美观念,都有它产生的社会原因,并且,随着社会原因的变化而不断修正、充实和发展。当一种风格被大家接受并被奉为美的标准时,凡是新生的、与之相反的风格必然会被视为“丑书”,清初,与帖学对垒的碑学开始崛起,也就是“丑书”实践和理论的滥觞。“丑书”发展至今已有三、四百年,这段历史可分三个阶段。书艺公社交流论坛@&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