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卫列 发表于 2008-12-23 09:34

走过2008

走过2008以下是俺2008年写的一些文字,以时间为序集中发布于此,聊博大家一哂!
俺写文章,只是兴趣,自言自语,想写就写,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全无章法可言,见笑了! em20 em20


创作:入展与获奖的底线
杨卫列

  近读周颉先生针对张兴明先生《拷问"国展"临作》的争鸣文章《"国展"不是书法创新展》,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在局部肯定张先生文中观点的基础上对其中心观点予以了否认。作者丝毫不隐讳自己的观点,直言说:"我的主张是:临摹之作可以获奖。"

  记得以前也有人为自己的临摹之作入展或获奖作辩护,但那辩护之人大抵都很心虚,其辩护的目的也都是旨在证明自己的作品并非临摹之作,而是在临摹的基础上有所创新的。没想到,今天却有人如此大胆直率的为临摹之作作辩护,并且坦言"临摹之作可以获奖",这在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还真有点出乎意料之外。

  众所周知,有些东西是约定俗成的,无需多加说明。比如国展,它是拒绝用硬笔书法作品参赛的,这就无需多言。如果你偏要以征稿启事上没有拒绝硬笔书法作品参赛的相关说明为由,用硬笔书法作品参赛,那只会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再比如,大凡比赛、展览都是拒绝临摹之作入展、获奖的。这也是普遍的共识,无需像高考作文的作文说明那样非得加上一条"不得抄袭"的。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孩子,不会不明白这样一个约定俗成的规范。既然是比赛,既然是展览,考察的当然是作者的创作能力,而非模仿能力,抄袭能力。但让人没想到的是,这样一个常识性的问题,偏偏在书法界却还有人为此纠缠不休,比如,周先生在文中就说:"'国展'是综合展,不是专项或专题展,《拷》文作者因对临作入展获奖'耿耿于怀'而'走火入魔'以至'剑走偏锋'、'言辞失当'。"这真让人不知说什么才好!因为,在我来,"走火入魔"以至"剑走偏锋""言辞失当"的并非张先生,而恰恰是周先生。分析周先生这句话,我们不难发现周先生对这个约定俗成的"综合展"的理解是多么的让人哭笑不得。即既然你"国展"是"综合展",那么,临摹之作自然就可以入展获奖。看看,周先生就是这样把临摹之作可以入展或获奖给"综合"进去了。殊不知,这儿的所谓"综合展",临摹之作入展或获奖是不在其中的。"国展"之所以称为"综合展",是基于以下原因,即就参展者年龄而言,不论老中青;就参展作品而言,不论篆隶真行草;就作品形式而言,不论条幅、斗方、中堂、册页和手札等;就制作手段而言,不论拼接裁染,如此等等。可以说,正是上述因素,人们才赋予"国展"以"综合展"的名头;也正是上述因素,"国展"与其他的专项或专题展相比,才更有了更大的"综合性"。以前,我一直以为,临摹之作入展甚至获奖,一方面是源于书法作者的投机取巧,另一方面是源于评委的未能及时的识别。现在看来,还得加上一点,这就是在一些人的思想深处还有这样一个与常识相悖的观点,即临摹之作是可以堂而皇之的入展或获奖的。

  也许,以上的说明周先生是不以为然的。那么,就让事实来作证吧。九届国展尘埃落定后不久,中国书协公布了《关于公布九届国展获奖和入展名单及个别作品复议的说明》,在这份复议说明中,中国书协不仅取消了疑似代笔的何豪先生的获奖资格,将其作品由等级奖降为入展,而且,还决定取消涉嫌抄袭的楼英彪、王然可九届国展入展资格。也许,周先生会说,楼、王两位是抄袭,不是临摹。那我倒要问问先生什么是书法抄袭,什么是书法临摹。从中国书协公布的复议说明来看,楼、王两位的作品无论是内容、结字,还是章法等都与朱明辉、汪洋舟的作品有惊人的相似,是不折不扣的临摹。只不过,因为他们拿临摹之作来参展,于是便成了抄袭。由此可见,临摹之作是无法入展的,更遑论获奖?中国书协对楼、王两位的严肃处理正体现了"国展"对抄袭者即临摹者的投机行为的打击力度。

[ 本帖最后由 杨卫列 于 2008-12-23 09:42 编辑 ]

杨卫列 发表于 2008-12-23 09:35

册页展,想说爱您不容易!


杨卫列


  2008年1月20日,中国书法家协会发布了"全国首届册页书法作品展览征稿启事",研读这则启事,发现其投稿要求有几点与中国书法家协会以往主办的各类展览的投稿要求有很大的不同,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投稿作者一律投寄作品照片。初评、复评结束以后,由大展组委会根据作品照片背后登记的通讯地址、电话,书面通知进入终评的作者交寄作品原件。二是进入终评的作品,根据通知要求对原作进行装制,而后投寄。作品装裱所用材料、色调朴素和谐,格调清新高雅。三是凡进入终评的作者需退稿的,投寄原作的同时,汇寄人民币100元退稿费。

  对于上述投稿要求,我们不能不慨叹:册页展,想说爱您不容易!

  一、此次册页展览,使参与者的参与成本成倍增加。以往参加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各项展览,包括退稿费在内,一般情况下百元左右即可搞定。但首次册页展就不行了。据网友李正伦先生粗略的估算了一下,投稿一次册页展前后大约需要500元左右:1、中等大小的册页本大约需100元;2、装裱费需要100多元;3、参赛费、照像费、邮寄照片需要100多元;4、邮寄册页费大约需要100元左右;5、退稿费100元。 当然,这还得要求您必须保证此次册页作品的创作能够一次成功,如果是精益求精、反复创作的话,即便是投稿一次,那成本也是很难估算的。 无怪乎,一些网友惊呼,首次册页展览是有钱人的展览,它将极大的制约着一般书法爱好者的参与热情。

  二、以照片代替原作参加初评、复评备受争议。以照片代替原作参加初评、复评虽给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它的不妥之处也是很明显的:其一是给投稿者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缺乏对参与者的人文关怀。以往,如果您不重复投稿的话,不管结果如何,您只需寄作品一次,而且寄出过程极为简易,只需将投稿作品叠好后装进信封挂号或快递寄出即可。但现在不行了,不管您的作品的命运如何,您得先寄一次作品照片。而从某种程度上说,又是作品照片决定您的投稿命运。因此,对作品照片的质量您无法掉以轻心。为了使作品照片更加精彩和最大程度的接近原作,以增加进入终评的几率,您首先得自己或者找专业的装裱师对册页作品进行精心的装裱,而且装裱所使用的材料、色调要朴素和谐,格调要清新高雅。然后,您还得自己或者找专业的摄影师对投稿作品进行精心拍摄和处理,再冲洗成8寸的彩色照片,再挂号或快递寄出。如果有幸进入了终评,您还得再寄一次原作。看看,是不是够麻烦的了。其二是对作品照片进行初评、复评,其公正、公平性也颇受人质疑。这是因为,再能精彩再现原作的照片都是下真迹一等,它很难全然再现原作的精细之处;如果再加上摄影水平、数码图片处理水平等因素的差异,作品照片与原作的差异就有可能更加明显。因此,倘若没有高超的摄影技术和数码图片处理技术,作品要想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是难乎其难的。

  册页展,想说爱您不容易!

[ 本帖最后由 杨卫列 于 2008-12-23 09:43 编辑 ]

杨卫列 发表于 2008-12-23 09:36

临摹·抄袭·准书法创作·书法创作


杨卫列


临摹·抄袭


  众所周知,临摹是学习书法的不二法门。那么,什么是临摹呢?北宋书学理论家黄伯思在其《东观余论·论临摹二法》这样解释:“临,谓以纸在古帖旁,观其形势而学之,若临渊之临,故谓之临。摹,谓以薄纸覆古帖上,随其细大而拓之。若摹画之摹,故谓之摹。”由此可见, 在黄伯思的眼里,“临之与摹二者迥殊,不可乱也。”但现在的事实是,对于临摹,人们已不再作如此细致的划分。因此,临摹便泛指为以名家书画为蓝本,模仿学习。临摹可以分为对临、背临和意临。对临是临帖的起始阶段,指面对字帖模仿书写,它着重要解决的是临习者的观察、分析和再现蓝本的能力。背临是临帖的中级阶段,是指不看字帖,只凭记忆来摹仿、书写,它主要训练的是临习者对字贴的记忆能力和消化能力,是由临摹走向独立创作的重要一环。意临是临帖的高级阶段,是指将所临之帖参入己意,不孜孜以求于形似,更多的遗貌取神,它是临习者日后形成自己独立的书写风格的重要阶段。

  但是,临帖行为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抄袭。所谓抄袭,《辞海》如是云:“窃取别人的文章以为己作。” 《辞海》对“抄袭”这一行为的界定仅仅局限于文章,显然,这种界定已远远落后于当今形势的发展,不足以诠释抄袭的全部了。 比如书法抄袭。不过,《辞海》对文章抄袭的诠释有助于我们对书法抄袭行为作出界定。那么,何谓书法抄袭?我以为,所谓的书法抄袭,也就是通过书法临摹行为的实施,将他人的著作权窃为己有,并以此谋取个人名利的行为。依据这一诠释,我们不难作出以下判断,即凡是通过书法临摹行为的实施,将他人的著作权据为己有,并以此谋取个人名利的行为,便是抄袭。反之,则是临摹。比如,将自己的临摹之作拿到报刊等媒体上发表,却不注明是临作,或不注明是临何人何作的,即为抄袭。像九届国展中楼英彪涉嫌抄袭朱明辉、王然可涉嫌抄袭汪洋舟就属于此类。而以下的临摹行为就只能是临摹,与抄袭无关: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而临摹的;又比如,临摹之作虽发表于报刊等媒体,但却注明是临摹,或注明临摹何人何作的。

                                      
准书法创作·书法创作


  什么是准书法创作呢?要解释这个概念,首先必须明了“准”的内涵。“准”,即程度上虽不完全够,但可以作为某类事物看待的。由此,我们可以推论,所谓的准书法创作,既是书法创作的一种类型,但又难以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创作,它与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创作尚有一定的距离。在书法创作中,准书法创作应该是指这样的一种的书法创作状态,即对书法的技法有了一定的把握,对书法创新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尚未形成自己笔墨语言。比如,集字创作就是一种极为常见的准书法创作。再比如,那些不能脱离他人笔墨语言的创作也应作如是观,典型的如当今书坛的王羲之体、书谱体,米芾体、王铎体、启功体、刘炳森体等等。由此可见,准书法创作,注重继承性是其优点,其不足是缺乏创造力,缺乏鲜明的个性。那么,何谓书法创作呢(这儿的书法创作是指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创作,其有别于准书法创作)?要回答这一问题,还是让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创作”吧:

  创作,是指文艺作品的创造活动。是一种具有显著个性特点的复杂的精神劳动,须极大的发挥创作主体的创造力,包括敏锐的感受力、深邃的洞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充分的概括力以及相应的艺术表现技巧。(见《辞海》1999能版缩印本第220页)。

  《辞海》虽未单独阐释什么是书法创作,但由于书法创作是文艺创作的一个分支,所以,《辞海》对“创作”的阐释也同样适合于书法创作。由此,再结合书法这门艺术的自身特点,我们不难推知,书法创作与准书法创作的最大的不同不是其在书法传统的传承上有什么不同,而是在书法的创新和个性的追求上有很大的差别。准书法创作缺乏创新精神、缺乏鲜明的个性,书法创作则以勇于创新为上,个性鲜明、强烈。准书法创作,只要有一定的感受力、观察力、想象力、概括力和相应的艺术表现技巧,人人皆可为之;而书法创作则非有敏锐的感受力、深邃的洞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充分的概括力以及相应的艺术表现技巧者,莫能为之。举例来说,颜真卿的颜体创作属于书法创作范畴,蔡襄的颜体创作则属于准书法创作范畴;米芾的米书创作属于书法创作范畴,吴琚的米书创作则属于准书法创作范畴;王羲之的王体创作属于书法创作范畴,沈尹默的王书创作则属于准书法创作范畴,孙过庭的书谱体创作属于书法创作范畴,今世的书谱风则属于准书法创作范畴,如此等等。由此看来,古今书坛上,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创作并不是很多,更多的是准书法创作。

杨卫列 发表于 2008-12-23 09:36

书摊秘诀十条


杨卫列



      夜读《鲁迅杂文全集》,读至先生写于1933年的《文摊秘诀十条》一文,战战兢兢,汗不敢出。先生目光如炬,洞悉一切,其所讥讽的现象至今非但未见销声匿迹,且愈来愈有发扬光大之势。每当虑及于此,某不禁忧从中来。故仿先生之文作《书坛秘诀十条》,祈愿先生万莫怪之!

  一、须竭力讨好领导、名人或编辑等,要受得住气,要甘当小学生。

  二、须设法与领导、名人或编辑合影,并将合影照发布到网络上,或刊登在报刊上,且不忘附上自作多情的文章一篇。

  三、须经常泡在网上,并不时地暗示大家:沈鹏是我的老师,张海的我的领导,韦斯琴是我的朋友。

  四、须时时不忘与古人攀亲。比如,姓"王"便说自己是王羲之的××代孙;姓"苏"便说自己是苏轼的××代孙;即便是姓"秦",就说自己是秦桧的××代孙也无妨。

  五、须设法在外在形象上与众不同。比如,剃光头啊,扎小辫啊,蓄长须啊,着晋服啊,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六、须设法在创作理念上不与人同。比如,可以将女人作书写工具啊,可以在女人玉背上、酥胸上挥毫啊,等等等等。

  七、须善于集古字,或善于借鉴评委、获奖者及名家之作。实在不行,径自找"枪手"也可。

  八、须经常写一些让被吹捧者都脸红的文章,或经常让别人给自己写一些让自己看了都心跳的文章。

  九、须不忘时时出惊人之语。比如,收藏当代书画家的作品就是收藏废纸啊,书法报刊上发表的书法作品99.99999%都是垃圾啊,什么什么的。

  十、须设法办一回展览,展览的地点最好选在北京,展览时要善于造势,要尽量多邀请一些名人啊,媒体啊,然后再搞个研讨会,或在报刊上发个专题什么的。展览的同时,作品集要同步发行。在编作品集时,千万不要忘了将自己与领导、名人或编辑的合影啊,别人的吹捧文章啊等等悉数收入,更不要忘了将作品集四处分发,尤其不要忘了分发给各大图书馆、书画报刊编辑部和那些大大小小的名人们。 

[ 本帖最后由 杨卫列 于 2008-12-23 09:43 编辑 ]

杨卫列 发表于 2008-12-23 09:36

获奖的意义


杨卫列


  吴氏,乌有城人也,以教授书法为生。其人,雅好参与各种书法大赛,尤以免费之类为甚。常翻阅各类书法报纸,行走于各大书法网站,收集各种免费书法大赛之信息。要之,凡有免费书法大赛,其必积极参与之。或曰:吴氏何以如此青眼免费书法大赛?盖因吴氏对其素有研究。吴氏深知,免费书法大赛,其主办单位几为各级各类书画院,或××书画中心、文化中心、书画研究会等民间组织,所谓的“免费”不过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预设诱饵耳。其背后,必有金钱与获奖等级挂钩等为人不耻之勾当。虽明知如此,但吴氏仍乐而好之。为何?非为别的,只为获奖证书而已矣。经验告诉之,凭己之现有水平,参加免费书法大赛,只需稍加金钱打点,必获奖无疑。倘若参加正规书法赛事,金钱几无用武之地,想获奖,何其难矣!是故,乐此不疲。累积经年,证书已堆叠如山矣!有知情者笑问:“此等证书,实为金钱与证书之幕后交易,含金量低而又低,形与废纸。拥有之,有何意义?”吴氏哂之,曰:“汝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耳。吾持此等证书,遂能招来更多弟子;吾有更多弟子,即可获得更多利益;吾能获得更多利益,何愁名气不盛?名气日胜一日,何愁弟子不多?如此周而复始,吾日无忧矣!”听者闻言,哑然无声。

杨卫列 发表于 2008-12-23 09:36

不由自主


杨卫列


  看到免费的书法大赛时,俺总是不由自主的想:
  这天下还有免费的晚餐?
  看到奖金极高的展览征稿时,俺总是不由自主的想:
  该不是故意设置的诱饵吧?
  看到有人以纪念名人的名义征稿时,俺总是不由自主的想:
  该不是“拉虎皮扯大旗”吧?
  看到报刊上的***广告时,俺总是不由自主的想:
  书法家可以用银子来交换?
  看到有人写肉麻的所谓批评文章时,俺总是不由自主的想:
  批评者与被批评者什么关系?师生?朋友?
  看到有人发出惊世之言时,俺总是不由自主的想:
  炒作,炒作,又是炒作!
  看到有人获奖时,俺总是不由自主的想:
  有背景吗?抄袭了吗?有人代笔吗?
  看到有人出版了豪华作品集时,俺总是不由自主的想:
  也不知道花费了多少银子?
  看到有人在简历上赫然写着鬃书法家协会会员的头衔时,俺总是不由自主的想:
  该不是冒牌的吧?
  看到有人在笔会上提笔挥毫时,俺总是不由自主的想:
  也不知拿了多少出场费?
  看到书法进万家活动举办时,俺总是不由自主的想:
  千万不要只是应景的作秀!
  看到有人宣称鬃展览成功举办时,俺总是不由自主的想:
  还有未曾成功举办过的展览?
  看到有人在网络上逢熟人便说“顶”“好”“学习”,逢“新手”便置之不理或吹毛求疵时,俺总是不由自主的想:
  网络原来也这么世俗!
  看到有人在网络上口无遮拦、肆意撒泼时,俺总是不由自主的想:
  网络真好,面具真好!
  看到有人在网络上公开实施网络暴力时,俺总是不由自主的想:
  可悲啊,我们的书法人!

杨卫列 发表于 2008-12-23 09:37

成名前后


杨卫列

  一个极其偶然的机会,俺一举成名了。从此,俺的人生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至今想起,仍感慨系之。是耶?非耶?

  成名之前,俺写字,人家说这是不务正业
  成名之后,俺写字,人家说这是艺术创作

  成名之前,俺被人称为书法爱好者
  成名之后,俺被人称为名家,甚至大师

  成名之前,俺的工作室门可罗雀
  成名之后,俺的工作室门庭若市

  成名之前,俺的字缠缠绕绕、软软塌塌,人家说这是死蛇挂树
  成名之后,俺的字缠缠绕绕、软软塌塌,人家说这是游鱼戏水

  成名之前,俺的字肆意而为、东倒西歪,人家说这是流行色
  成名之后,俺的字肆意而为、东倒西歪,人家说这是孩儿体

  成名之前,俺的字如行云流水、波澜不惊,人家说这是俗气
  成名之后,俺的字如行云流水、波澜不惊,人家说这是书卷气

  成名之前,俺朝报刊投稿,总是石沉大海
  成名之后,俺只要愿意,投稿总是百发百中

  成名之前,俺的字一钱不值
  成名之后,俺的字一字千金

  成名之前,俺的字无人问津
  成名之后,俺的字供不应求

  成名之前,俺总是千方百计的找名人合影
  成名之后,俺身后总是跟着一批人,要俺赏脸同他留个影

  成名之前,俺总是抓住一切机会请名人给俺题字
  成名之后,俺总是被人包围着,被动的为他人题字

  成名之前,俺总是站在下面,看名人挥毫
  成名之后,俺总是站在上面,别人看俺挥毫

  成名之前,俺总是站在台下,看名人剪彩
  成名之后,俺总是站在台上,为别人剪彩

  成名之前,俺总是习惯被人指手画脚
  成名之后,俺习惯了对别人指手画脚

  成名之前,俺的生活几乎是除了写字,还是写字
  成名之后,俺在想,什么时间能让俺好好的写一天字

  成名之前,俺整天为不能成名而苦恼,而烦闷
  成名之后,俺整天却因为成名而苦恼,而烦闷

  成名之前,俺总是羡慕、赞赏人家
  成名之后,俺成了人家羡慕、赞赏的对象

  成名之前,俺总是想,成名之后的生活一定很美好
  成名之后,俺总在想,还是成名之前的生活好啊……

杨卫列 发表于 2008-12-23 09:37

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构建新的评审模式


杨卫列


  全国首届册页书法展和第二届草书展征稿启事刚在网上发布,便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讨论的焦点集中在以作品照片参加初评和复评这种新的评审方式是否妥当上。在中国书法家协会的领导们看来,之所以以作品照片参加初评和复评,"是根据当今初评、复评投稿量大、退稿量大而采取的办法"。但网友们不认可这种说法,既如此,为什么不选择网络?是啊,为什么不选择网络?

  网络优势之一:电子投稿,费用低,方便、快捷、安全。用作品照片投稿则必须通过邮局或快递公司来进行。若通过邮局来邮寄,就颇费思量(因为现在的邮政服务实在不敢恭维):发平信吧,速度慢,且有丢失的危险;发挂号或包裹吧,安全较有保障,但速度常常比平信还慢;发邮政快递吧,速度较快,也较有安全保障,但费用较高。若利用快递公司快递吧,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是当地得有快递服务业务,否则,一切免谈。而通过网络,采用电子投稿,所有的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网络优势之二:图片清晰度高,更能准确的反映作品的原貌。用作品照片投稿,由于主办方规定了照片的大小一律为8寸,这就使得书法作品的细部在拍照的过程中极易丢失,因而无法准确的反映作品的真实水平,这对一些尺寸较大,字径较小的书法作品来说尤其如此。虽说,这种缺憾可通过局部拍摄的方式予以弥补,但你总不能拍摄每一个局部吧。而用数码图片投稿就不一样了,由于数码照片"可以使用大屏幕观看,而且可以任意的放大与缩小",既可以全景展示,又可以局部展示,这样,作品的优缺点就能更清晰的展示在评委的面前,从而,使评审相对更公正些。

  网络优势之三:可以对作品实行匿名评审,提高评审的公信力。在以往的书法评审中,评审中的人情因素一直倍受人们诟病,从而使评审的公信力遭到质疑。而匿名评审则可以最大限度的限制这种人情评审,还评审以相对公正。但不管是以前的对原作进行评审,还是像首届册页展、二届草书展这样对作品照片进行评审,要想做到匿名评审,都是难乎其难的。设若通过网络评审,那匿名评审则易如反掌。因为,将数码图片中的作者姓名涂抹掉,对稍懂数码图片操作者来说,只不过是小菜一碟而已。

  网络优势之四:可以对书法作者和评审者进行全程监督,减少评审的缺憾。如果通过网络评审,那么,所有投稿者的作品都将赤裸裸的展现在世人面前,都将接受成千上万的爱好者的审视。所有评委的评审行为、评审水平也都将赤裸裸的展现在世人面前,都将接受成千上万的爱好者的监督。有了这样的情境,那些经常写错字、别字,甚至上下联颠倒,抄录诗文张冠李戴者将无处遁形;那些企图通过临摹、抄袭、代笔入展者肯定会有所收敛,即便还有侥幸者,也难以逃脱爱好者们千万只眼睛的审视。有了这样的情境,评委们也必然会如履薄冰,慎之又慎。果真这样,不敢说缺憾会全部消失,但至少会越来越少。

   网络优势之五:极大的节省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作品照片进行初评、复评,无疑会为主办方和承办方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这也只是跟对原作进行初评、复评相比较而言的。如果跟利用网络进行初评、复评作比较的话,则这种评审方式节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是很有限的。因为,对照片进行初评和复评,不仅需要租用场地,而且一系列的后勤保障仍然少不了。而利用网络进行初评和复评,则基本不需要这些,只需给评委们准备一台电脑,让评委们稍微懂点电脑操作常识,就可以坐在电脑旁将初评、复评搞定。

  也许,有人会说,你说的这些都是建立在投稿者能够传送电子图片的基础上的,而事实可能是好多的书法爱好者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是的,也许事实确实是这样,但我相信,一定也会有很多的书法爱好者不具备自行拍摄图片的能力,那他们该如何用照片投稿呢?也许你会说,这很简单,找人帮忙拍摄、冲洗一下不就ok了。是的,拍摄、冲洗照片可以让人帮忙,拍摄、传送电子图片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杨卫列 发表于 2008-12-23 09:37

一封特约征稿函的四种处理方式


杨卫列


       公元2008年,在距离奥运会开幕还有150天的那一日,张三、李四、王五和赵六各自收到了一封特约征稿函。这封特约征稿函是由北京中华世纪名人艺术中心发出的,函上称,本次征稿活动的主题是“我为奥运添光彩”,为了保证其高质量、严肃性和权威性,主办单位决定不面向社会广泛征稿,而是采取向知名书画家特约的形式来进行,希望收到此特约征稿函的知名书画家们踊跃参与,为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尽自己的一份力,献出自己的一份爱,云云。

  张三收到这封特约征稿函后,看了又看,兴奋不已,说:“我终于成为知名书画家了。瞧,人家都给俺发来特约函了,哈哈!”张三陶醉在“知名”的光环中,完全忘了自己身在何处。陶醉之余,张三赶忙按照特约征稿函的要求寄出了自己的简历和精心创作的两幅作品,随之一同寄出的还有那部未来的豪华作品集的优惠购书款368元。

       李四收到这封特约征稿函后,瞧了又瞧,欣喜之至,说:“我终于成为知名书画家了。看,人家都给俺发特约征稿函了,嘿嘿!”李四沉醉了,李四把特约征稿函的正文供奉在自己工作室最显眼的位置,一有人来,便说“你看你看,人家给俺发特约函了”,全然不提及那368元的事。每当人家投来羡慕的眼神时,李四感觉舒坦极了。从这之后,李四便在自己的艺术简历中赫然添上了隆重的一笔:曾特约为北京中华世纪名人艺术中心主办的“我为奥运添光彩”书画活动创作书法精品。

  王五收到这封特约征稿函后,看都没看,刺啦刺啦几下,便将其撕得粉碎,然后掷向身边的废纸篓,嘴里还恨恨的说:“小样,这点小伎俩俺见得多了,无非是打着弘扬书画艺术的旗号,以纪念某位名人或庆祝某种活动等为名义,以骗取不义之财为目的,以乱封帽子为诱饵,诱使那些涉世不深者、徒好虚名者上钩。不过,想要让俺上钩,你还嫩了点,哈哈,哈哈哈哈……”

  赵六收到这封特约征稿函后,看了又看,并把它与以前收到的类似的特约征稿函比较了又比较,叹息道:“怎么这么点小伎俩总会有那么多的书画爱好者上当呢?为了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我必须做点什么了!嗯,就这么办。”于是,他仔细剖析广大书画爱好者的参与心理,透过现象看本质,撰写了一篇分析文章,投诸报刊。他想,自己这样做,也算是为书坛做了一件有益的事,为广大的书画爱好者做了一件有益的事。

杨卫列 发表于 2008-12-23 09:38

从毛国典先生落选谈起


杨卫列


  倍受关注的首届册页展终于于2008年5月25日尘埃落定,但细心的网友不难发现,在这次册页展的评审中,新增的中国书协理事、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几十次在国展中入展、获奖的毛国典先生却落选了。一时间,网友热议纷纷。有人认为,毛先生的落选很正常,它说明评委们并没有因为毛先生的地位和既有的成就而对其网开一面,这正说明了评审的公平与公正;有人认为,毛先生的落选出人意料,因为曾经几十次入展且多次获奖的毛先生的书法水平不可能下降得如此之快,以至于连入展都不可能;有人认为,以毛先生的地位和曾经取得的骄人成绩,应该见好就收,完全不必要趟这趟浑水;还有人认为,毛先生身居高位,成就骄人,依然积极参加书协举办的活动,不管结果如何,仅这一点,就应该向毛先生致意;还有人分析毛先生之所以落选,是因为其作品风格的一贯性让评委看不出其书法前进的步伐,因而惨遭淘汰。笔者在对毛先生的落选报以深深的同情的同时,也倍感困惑。其困惑如下:

  一、书法评审到底有没有一个共同的、客观的标准?

  众所周知,艺术鉴赏是很私人化的活动,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和客观性,“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是对艺术鉴赏的这种差异性和主观性所作的形象的诠释。但正如人们所说的那样,“虽然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仍然是哈姆雷特,并不会变成李尔王、罗密欧。”由此可见,在艺术鉴赏中,不管人们的欣赏眼光如何的具有差异性和主观性,但艺术鉴赏的共同性和客观性是不容抹杀的。因此说艺术鉴赏是差异性和共同性的统一,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大概还不至于失之无据。书法评审属于艺术鉴赏的范畴,既然是属于艺术鉴赏范畴,当然也应是差异性和共同性的统一,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因此,任何片面的夸大评审中的差异性和主观性,而忽略其共同性和客观性都是难以令人信服的。举例来说,王羲之就曾遭人批评,唐代韩愈就在其《石鼓歌》中径直说“羲之俗书趁姿媚”;颜真卿也不例外,其书法也曾被讥为“叉手并脚如田舍汉”。但在中国书法史上,不管人们对王羲之、颜真卿书法的评价如何的差异和主观,但王羲之、颜真卿的书法千百年来却一直倍受人们的喜爱则是不争的事实。而这一不争的事实,也恰好说明了书法欣赏具有共同性和客观性。不过,当我们回顾这次册页展的评审结果时,我们不由得对书法评审是否有无共同性和客观性产生了怀疑。如果有,为何众多高手纷纷落马?如果没有,那些入展获奖的作品又是如何遴选的?

  二、书法评审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书法是一门远离现实、远离社会生活的艺术,因此对书法作品的评审基本上不涉及现实和社会生活的有关内容,而是以纯艺术的眼光来评判。可以说,艺术至上、创新至上应是书法评审的最重要的标准。当我们以此标准来衡量此次册页展的评审时,我们就不能不对本次册页展的评审标准产生怀疑。比如,毛先生的落选。是毛先生的书法作品缺乏艺术性、创新性吗?显然不是。果真如此,毛先生为何能在高手林立的国展中几十次的入展、获奖?是评审标准的艺术至上、创新至上吗?显然也不是。果真如此,为何一些艺术水准明显不如毛先生的作品却又堂而皇之的入展,而一些像毛先生这样有相当艺术水准的作品却反而落选?许多带有明显临摹特点的书法作品堂而皇之的入展,而毛先生极具创新特色的作品却反而落选?也许,一些网友的猜测是对的,毛先生等一批高手的落选,可能就在于他们没能超越自己。但我想说,书法创新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让一个书法家在短时期内不断变脸,超越自己,那更是对创新的误读,也是对参与者的误导。其实,就创新而言,毛先生已经超越了同时代的好多书法作者。毛先生的一手掺有简帛书特点的隶书可谓特色鲜明,独步书坛,并吸引了一批追随者。让书法作者每一次都在前次的基础上有明显的超越,说轻点,是对参与者的苛求;说重点,是对书法创新的无知。它必然会导致一些投机者为创新而创新,也会让更多的参与者无所适从,似乎评审标准具有不可知性。

       三、书法评审限定入展获奖的数量是否合适?

  中国自古就有“文无第一”之说,这话是有一定的见地的。套用这句话,我们说“书无第一”,大概也不至于有什么大错。且不说不同的书体放在一起评审有没有可比性,就是同一种书体放在一起评审也很难评出谁是第一、第二来。比如,王羲之和颜真卿相比,谁的行书的书法水准更高呢?我想,喜欢王羲之的,自然说王羲之的水平更高;而喜欢颜真卿的,则可能认为颜真卿的水平更高。而且,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各人都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但不管怎么说,王羲之、颜真卿的书法水平高则是基本公认的事实。由此,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认为,书法评审只要把高水平的作品遴选出来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搞什么评奖这种不符合艺术评审规则的、吃力不讨好的事;只要是好作品就都应该让它入展,而不是要人为的设定什么入展获奖的数量,让众多的优秀的书法作者因为入展数量的限制而不得不铩羽而归,从而伤害了书法人的情感。比如,看了这次册页展的评审图片,众多网友都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就是进入复评的1910件作品,尤其是入围800件作品在艺术水准上大多是不相上下的。既然如此,让那356件止步于入展的大门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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