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新忠
发表于 2009-5-11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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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红燕
发表于 2009-5-14 13:26
女书法家寄情翰墨,团结奋进,锐意进取,勇攀高峰的群体风彩em1 em1 em1 em1
白一舟
发表于 2009-5-15 11:05
人无完人,金无足尺.
但可精益求精.em1 em1
秦美乐
发表于 2009-5-15 13:36
“井冈如此多娇”全国书画精品展征稿
一、主题内容
主题、题材不限,内容健康向上即可。尤其欢迎表现共和国的辉煌成就、井冈山灿烂的革命历史和秀美风光、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等内容的优秀作品。
二、举办单位
1、 主办单位:中共井冈山市委宣传部
井冈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协办单位:井冈山市国家税务局
三、送件要求
每位作者选送作品不得超过2件,书法和国画作品在6尺宣以内,油画、水彩、水粉作品在60x80cm以内为宜(所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作品背面注明作品标题、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随寄200字以内艺术简历。
省级(含省级)以上书协、美协会员凭会员复印件免收装裱、通联费。其他作者需随作品邮寄装裱、通联费100元(人民币)。
四、收件地址及征稿时间
1、收件地址:江西省井冈山市新城区市政大楼
井冈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邮编:343600
联系电话:0796-6890526
2、征稿时间:自征稿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8月30日止
五、待遇及作品归属
1、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展作品按书法和绘画两大类分别评选出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每名奖金分别为3000元、1500元、1000元)。入展书画作品150-200件。
2、获金、银、铜奖作者将由组委会邀请至井冈山举行开展仪式并领奖,并举行笔会联谊活动,畅游井冈山(应邀者路费自理,其在井冈山期间的食宿和参观费用由主办单位负责)。
3、所有获奖者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所有入展者均由组委会颁发参展证书。
4、所有参展作品归主办单位所有。
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中共井冈山市委宣传部
邢少平
发表于 2009-5-26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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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少平
发表于 2009-5-31 19:06
抚古千家集大成,
尤写篆隶以为新,
腹有钟鼎腕无憾,
一点一划总关情!
姚元浩1
发表于 2009-5-31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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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玉
发表于 2009-8-10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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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仁杰
发表于 2009-9-15 21:06
艺术新闻em1 em1
古振强
发表于 2009-9-24 19:06
墨翻衫袖吾方醉,腹有诗书气自华。em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