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莹 发表于 2009-10-11 00:00

《西部墨潮》10月--童辉、伏海翔、程利、魏钦祖、李欣、曹伟革参加全国孟浩然大展

《西部墨潮》10月
--童辉、伏海翔、程利、魏钦祖、李欣、曹伟革、毛相斌参加全国孟浩然诗书艺术大展

苏莹 发表于 2009-10-11 00:08

2009《西部墨潮》10月
--童辉、伏海翔、程利、魏钦祖、李欣、曹伟革、毛相斌参加全国孟浩然诗书艺术大展
现通报一下展览进程!
1.作品集进入出炉阶段!
大8开彩印/每人一面作品,附有作者肖像简介,参展作者每人2册。深圳公司印刷,名家出版社出版。

苏莹 发表于 2009-10-11 00:13

2.童辉老师参加展览开幕式,参展代表游览孟浩然故居鹿门山风景区和米公祠。领取作品集,发放作者!

苏莹 发表于 2009-10-11 00:17

请大家等待吧!--2009--10-
参评投稿未入展的作者,每人有作品集回赠!
      组委会再次感谢大家的关注!

苏莹 发表于 2009-10-11 00:47

叩开书法艺术之门em1 em1 em1 face18

汶水布衣 发表于 2009-10-11 09:04

em1 em1 em1 em1 期待!!!em13 em13 em13

李婷 发表于 2009-10-13 11:10

古人云:他书,法多于意;草书,意多于法。
可见,“书”这个东西,实在不能叫“书法”,应恢复“书”或“书艺”(六艺之一)的名称。
至少“书体”不属于“狭义的法”(技法),“书意”也不属于“法”,“书风”,自然也不属于“狭义的法”,单讲“法”,片面极矣……
face18

李婷 发表于 2009-10-13 11:12

“书”作为“艺术”,至少应包含:书体、书法、书意、书风等。
所以,应恢复“书”或“书艺”概念,用以取代“书法”概念。
其中,以“书艺”概念为宜,因为“书”是“六艺之一”。

恢复这个概念,将使“书论”重视属于“艺术表现”的“书意”、“书风”部分(此二者为审美问题),以及“书体”问题(此属于比“书法”更广义的“文化”范畴)。

李婷 发表于 2009-10-13 11:13

一个新的书论框架:书体——书法——书意——书风。书体,是载体;书法,是技能;书意,是主体情感及审美理想之表现;书风,是书体+书法+书意的复合体,是个性化的书法审美理想的现实存在。这样,就把人们容易漏掉的“书体”本身的继承和创造,艺术外表的加工手段,作者情感的表现和审美理想的表现三者结合起来了。

李婷 发表于 2009-10-13 11:15

在新的书学理论框架中,“书法”概念并不被取消,
只是作了以下逻辑正位。
“书法”仍是“书艺”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和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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