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富强国家的基础——县自治
村官直选从地方自治角度并无实际可操作性,县自治则是地方自治最合适的切入点,是解决中国当前政府侵吞社会资源,中央侵吞地方资源,官僚体系侵吞国家资源的最佳解决措施之一。富强国家的基础——县自治
中国当前最大的问题,莫过于政府过大,社会过小,各级叠床架屋的官僚体系垄断社会资源。
而要真正地藏富于民,打破官僚体系对各类资源的垄断,最为基本的办法之一就是实行地方自治。
有的朋友要问,我国现在已经实行地方自治了,村官直选就是例子。那么我请问:村官直选的现状如何?为什么往往选不出村民自己信得过的人选?或者是选出自己的贴心人却难以抵抗各方面的压力?
很简单,就是一个村官的角色定位的问题,也就是他应该给谁说话的问题。作为村民选举出来的代表,他应该直接向村民负责;但同时他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干部",他是吃财政饭的,他上面是乡政府,再上面是县政府。及时我们根据宪法把村官的财政剥离,作为一个小小的行政村,它也难以抵抗上面的压力。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中央要求减免农业税,但县里要求推迟两年减免,甚至要求农民再交什么修路费,他该怎么办?如果听县里的,下次谁还选他?他作为一个村民,还怎么在村子里见人?如果不听县里的坚持按法律办事,县里不发财政,一个小小的村子怎么支付他的生活和办公费用?
所以说,村官直选,从可行性角度来讲是不可行的。就中国情况来讲,自治的基础,最合适的,就是县一级单位,包括不设区的市(俗称县级市),甚至是不大的设区的市(俗称地级市)。
从选举的角度来讲,中国的县从战国以来就相对稳定,西汉是一千五百个县,今天版图大了很多,也不过是二千二百个县级单位,县的幅员基本上是稳定的,从宣传和选举的角度考虑都不会有太大的成本。一个县的人口,基本在三四十万的规模上,在这一不大的区域内,在这些不多的人口中,谁好,谁差,谁跟谁有什么关系,基本上一目了然,方便人民进行选举。
从自治的角度来讲,一个县的财政养活一个不大的县班子绰绰有余,对整合县里的资源,进行基础建设投入也勉力可以维持。所以说一个向选民负责的县长自然可以完全代表选民合法利益,抵制上面的不合法摊派。
从国家安全和稳定考虑,县又很小,而且分散,设区的市对其的统摄作用非常明显。省区即使划小,对于县来说仍然是非常庞大的力量,如果县画地为牢,以邻为壑,省、中央有足够的力量和权威进行制约。从最极端的角度来讲,即使某县或某几县要造反,军分区,甚至武警支队就够了。
时不我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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