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奥运 发表于 2011-8-24 12:08

佩服卢兄的想象力。比赛的目的是什么?这样的矫情我佩服您的逻辑性,实在无法回答您,您是高人,太搞笑 ...
汲古斋主人 发表于 2011-8-24 07:28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李兄好,理不辩不明,多包涵.
你觉得齐玉新、周明华、申屠卫政、王九玲他们到国展评审现场拍了大量参赛作品(其中就包括作者姓名)照片,并在网站上总固顶展示,这算不算侵犯参赛者的隐私?

查学东 发表于 2011-8-24 12:27

这2个月书坛,又不安宁了{:1_43:}

闲人日月 发表于 2011-8-24 18:19

普及法律知识,喜欢看人逗嘴。请继续。

psf0225 发表于 2011-8-26 14:32

大缘 发表于 2011-8-27 14:28

想怎么搞就怎么搞,玩呗!

有鱼居666 发表于 2011-8-27 20:29

{:1_77:}

将飞飞而未翔 发表于 2011-8-30 12:39

{:3_140:}{:2_125:}{:1_43:}

王无墨 发表于 2011-8-30 17:36

{:1_107:}

陈碧甫 发表于 2011-9-3 00:24

本帖最后由 陈碧甫 于 2011-9-3 00:27 编辑

怎么现在书法形成了体育竟赛,为大赛而书,为大赛而生,为大赛而死。老先生应该办个厂,引进国外先进加工技术,雇佣工人,以提高产品生产效率。

古泉宣纸 发表于 2011-10-4 17:00

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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