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书协 发表于 2011-8-29 13:45

教育部下发意见要求3-6年级上书法(贵阳晚报)

教育部下发意见要求3-6年级上书法(贵阳晚报)

王玮ww 发表于 2011-8-29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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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碧甫 发表于 2011-8-31 11:01

我教书己经12年了,当初也曾想过这样。但这是不可能的,在当今考核机制下,学校也不会知人善用,即使用,你去教书法了,到时候考核要看的是语文数学成绩。其实如果下级下文一定要这样做,那也好办,叫一些学生来搞几节课拍点照片,弄几副学生作品,搞点档案盒资料就行了。只有蠢的才会去老老实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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