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参加讨论]秦桧,是不是应该站起来?
岳母墓前重建的秦桧等5个南宋奸臣跪像。秦桧在西湖边上做了将尽1000年中国人的夜壶。作为一个历史上的罪人,他是否应该受到这样无穷无尽的侮辱?
今年二月,曾经上书杭州市人大建议将“秦桧四人跪岳飞”像从西湖边移走的北京学者“伊湖水”,在接受采访时也不得不承认:我当初没有想到,我的一张发在互联网上的帖子,竟然引起了这样的轩然大波,牵动了整个中国社会的敏感神经。
秦桧跪像承载着民族情感
西湖边上的岳飞墓亦称岳坟,位于栖霞岭南麓,始建于南宋嘉定十四年(1221年),现存建筑于清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重建,1918年曾大修,1979年全面整修。国人通常所说的“秦桧跪像”就位于该墓阙之下。共有四个铁铸人像,反剪双手,面墓而跪,即陷害岳飞的泰桧、王氏、张俊、万俟呙四人。
跪像背后墓阙上有楹云:“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并有“南宋抗金名将岳飞及其子岳云墓葬处,1162年由宋孝宗安葬于此。”石碑一块。
这种代表着强烈的情感色彩的雕塑墓像在国内并不多见。1994年时,人们在南京梅花山上原汪精卫的墓前立了一座汪精卫的跪像,似乎是想模仿岳飞墓前的秦桧跪像供人们唾骂。但是到了1999年1月,汪精卫跪像突然被撤除,原因不尚明了。
千百年来,“秦桧跪像”承载了中国人的复杂的民族情感,在解放后更是成为小朋友们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岳飞被害后,受到人民的同情和怀念。元时,人于秦桧墓前便溺以快意,谓“遗臭冢”。有诗曰:“太师坟上土,遗臭遍天涯。”明时,人于岳飞墓前植桧树,一劈为二,曰。“分尸桧”。清时,某地上演秦桧迫害岳飞的戏,因神态逼真,观者垂泪。忽一人跃上台前,将饰秦桧的演员刺倒。
据了解,秦桧等5个南宋奸臣反剪双手的跪姿白铁铸像(原石跪像为1517年九江知府汪颖建岳母祠时设立,后为兵乱所毁)于今年6月间在江西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位于庐山脚下的民族英雄岳飞母亲姚太夫人墓前重建。这些塑像据说是岳飞的后人们出资兴建的。
中国人自宋以后愧姓秦
秦良,这位生活在南京江宁的秦桧第三十二世孙,江宁一所学校里的老师,在谈到江西九江岳母墓前也要建造“秦桧五贼跪像”时,非常激动。他说:人自宋后愧姓秦,我几乎从未对任何人主动提起过我是秦桧的后人。但就跪像问题我要为祖先说几句话。首先,当年秦桧杀害岳飞时,岳母已经去世好几年了,我认为秦桧和岳飞母亲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没必要下跪啊;其次,在西湖岳飞墓前,秦桧已经跪了几百年,现在凭什么又要跪岳母呢?”
“让秦桧跪着遭万人唾骂吐痰不文明,对教育孩子不利。什么时候我们能造一些不跪着的像,我们的民族就文明进步了。”香港大学教授刘宁荣在今年6月10日参加凤凰卫视《时事辩论会》节目时这样说道,“秦桧不是卖国,只是求和,他也是为了国家的安危。”
但是这样的说法却在之后引起了舆论的哗然。
一位名叫东山虎的网民在一封《就秦桧跪像问题致凤凰卫视的公开信》中直呼刘宁荣为“汉奸”:中国历史上所有最可恶之卖国汉奸莫不以秦桧为甚!让这几个家伙站起来,无异于把所有的汉奸卖国贼从历史的耻辱柱上解脱下来。
尽管可能会遭到有着爱国***的国人的强烈反对,国内还是有很多历史学家和其他学科的学者站出来表达了他们对这一问题的观点。
上海大学文学院的教授,青年学者、作家葛红兵先生在接受信报记者采访时说:“几年前,曾经有人为秦桧翻案,认为秦桧是主和派,未必就是历史罪人。但是我要说的不是这个,这个交给历史学家们去研究。我想说的是,我们认定了秦桧、汪精卫是历史的罪人,难道就有权利把他们塑成跪像,又或者,是否每个路过的人都有权力对着雕像撒尿、吐痰、扇耳光?一个人对社会犯了罪是否意味着所有人都有权力用侮辱人格的方法对他进行惩罚?蝼蚁的生命尚且有尊严,罪人的生命难道就没有尊严了吗?人类可以判处罪人死刑,夺去他的生命,但是,不能取消他作为生命的尊严,不能采取侮辱生命的做法来寻求正义。”
同样,网名为“伊湖水”,曾在今年二月上书杭州市人大,提议搬走秦桧跪像的北京学者邱勇也在这一问题上发表看法,邱勇认为:呼吁移走秦桧像,实际上是所谓的民族情感和现代人权理念相冲突的问题,它不仅是个历史问题,更是一个现实问题。
“人性恶的一面宣泄起来是无止境的,人性如果任其发展,不加以道德和法律的限制,那么其结果是可怕的,世人皆说秦桧卖国可耻,就都在他的脸上吐唾沫,往他身上撒尿,我认为这样的行为只能获得生理上的快感。其他的什么都得不到。”邱勇说,“秦桧跪像几百年来,他立在西湖边上,供展览之用,成了全民族的夜壶,并且非常可怕的是,这样的处罚方式被我们认同,这就有很强的心理暗示作用,一个来这里的小孩就会模仿,他从小就知道了,坏人就要被人家吐唾沫,那么可以想见,这个孩子如果长大了,成为一名警察,他就会在抓住一个小偷的时候,不忘再往他身上踹上一脚,如果他成为了一名老师,他就会往完不成作业或者是违反校规的孩子脸上用圆规扎。杭州市应该赶紧通过议案将这个跪像移走。”
葛红兵先生在他的一篇文章中同样指出:文革中,我们有多少人就是在这种幌子下成为暴徒的。他们认为对敌人就不用讲人道,对罪人就不用讲人格,在他们的意识里,敌人和罪人根本就不是人,压根儿就不必用人的态度来对待他,这是绝大多数文革悲剧的根源。
网民伊湖水,也就是北京学者邱勇再次重申他的观点时强调:尤其不能容忍的是,下跪者中间居然还有秦桧的妻子,一位女性,即使不考虑她只是封建株连制度的牺牲品,作为一位女性,即使有罪,人类高贵的母亲,怎么能跪在地上被人侮辱呢?
移走秦桧跪像应如何操作?
尽管学者们说起移走秦桧跪像时,都显得振振有词,似乎移走秦桧跪像已经是题中应有之意,但是西湖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却不这样看。他们在接受信报记者采访时,一致觉得这个问题非常可笑。
西湖管委会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说:“我认为不能随意颠倒历史,历史的问题就要用历史的眼光来看,不然的话,几个专家出来说说,我们就把秦桧像移走,那么请问,这个问题是不是还要经过全民公决呢?况且秦桧跪像是文物,是岳王庙的一部分,不是说移走就移走的。”
对此,邱伟的看法是:西湖边的秦桧像不是文物。
邱伟说:“真的文物,因为年代、工艺和历史意义,具有不可复原的特点,就是一旦毁掉,将不可重现,所以都是宝物。但我们必须指出,这几尊跪像是1979年时仿造河南岳飞纪念馆的秦桧跪像仿制的。”
“更何况,即使是文物,是《文物法》要保护的,但它也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既然宪法杜绝了任何形式的对人权的侮辱,和人身权利的侵犯,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移走秦桧跪像同样还是符合法理的。法制社会就应该按照法理行事。当民意和法理相冲突的时候,法理至上。所以,我知道这件事情肯定会有很多人反对,但是我还是要不依不饶的把我的工作进行到底。”
尽管邱伟今年二月曾经就这一问题上书过杭州人大,希望将移走秦桧跪像一事由人大通过议案真正解决,但是截至记者采访他时,这位网名叫“伊湖水”的北京学者却仍然没有接到来自杭州方面的任何答复。
“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杭州人大将讨论我提交的动议,讨论后投票通过,然后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再下发行政指令责成相关管理部门移走这个跪像。我认为,这一过程不会给任何个人、任何机构造成实质性的损害。”邱勇说。
鲁迅先生写过一篇《论雷峰塔的倒掉》,但是鲁迅当时并没有说,同样在西湖边上的秦桧跪像是否也应该倒掉。那么历史演进到了今天,这个备受争议的,在全国有很多处的“秦桧跪像”,究竟应不应该倒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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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古人造的,出于历史情感,应该保持原样.但在教育方面应有正确的引导.[请您参加讨论]秦桧,是不是应该站起来?
阿弥陀佛!让秦桧记载在教科书上就已经让你受不了了,何况跪了这么多年,后人就是不想让他再重新做人嘛,甚至连个机会也不给,这多少有点说不过去呀。
人都是善良的,人也都是世俗的,允许有错,错而改之嘛,何必非要一棒子打倒、甚至打死一个人呢。即使岳飞复活,他也不希望看到秦桧永远跪拜在自己脚下,因为他有一颗宽容、博大的心,作为后人,我想让秦桧永远跪在一个伟人的脚下,对伟人的灵魂也是一种亵渎。所以让秦桧站起来嘛,再给他一次做人的机会,跪了这么久,相信他也早就返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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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秦桧有罪,是现实的,是不容更改的,谁也无法否认。如果说光是他一个人有罪,我还觉得不公平呢,当初的一把手为何就要听信馋言,自己一点分析判断的能力也没有?那么跪在岳飞脚下更应该是赵构,而不是秦桧。他只是找了不知好歹的秦桧做自己的替罪羔羊。如此等等,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叫秦桧再跪上个几千个春秋呢?[请您参加讨论]秦桧,是不是应该站起来?
有因有果,报应啊。听净空法师讲,秦桧已做了多世的猪了,不知现在到哪去了。终归是历史,作为文物保护起来,避免撒尿、吐痰、扇耳光等。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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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1秦桧啊,秦桧。我想你够你受的了啊。你跪在那里也有492年了啊。你知道自己的错了吗?
现在的中国人是伟大,善良,的今天你被站起来了。你跪在这里这么久,你应当知道你的罪行有多大。今天把你站起来了。希望你能告诫今人和未来人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哎!希望如此,希望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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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不过是几个雕像只不过告诉人们一点历史
何必牵扯如此之多
借着不会说话,反抗的历史人物
达到当代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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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感情丰富了(就像艺术丰富一样)道理讲明了,众人接受了,自然就站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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