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铁狮子 发表于 2006-1-10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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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灌水圣在 2006/01/10 09:36pm 发表的内容:
这个就有点想不开了
退出并不是解决事情的方法
人家反以为是"引咎辞职"
支持书呆子继续在书法网发表评论!

同意,呆子不该走,要走也不该在这个时机,以这种方式走,会让很多人以为你已经输了正理,丢了台阶,这样走太没尊严了,三思

沧州铁狮子 发表于 2006-1-10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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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老天在 2006/01/10 09:47pm 发表的内容:
打德自己找不到脸了!所以只能如此了!

太不仁义,也太不人道了,怎么能趁人落水又踏上一脚呢?

陈庆伟 发表于 2006-1-10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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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沧州铁狮子在 2006/01/10 10:01pm 发表的内容:
太不仁义,也太不人道了,怎么能趁人落水又踏上一脚呢?

很同意.
有的人想出名想疯了.
建议大家各自把帖子都删了吧.
没意思.

胶水船夫 发表于 2006-1-10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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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撤诉了?有些失望!

灌水圣 发表于 2006-1-10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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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律的什么都可以输
就是不能输给辩论
强烈建议重新考虑!!!!!

哈哈阿 发表于 2006-1-10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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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书呆子,你有QQ没有,QQ聊天啊!

正义之师 发表于 2006-1-10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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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书呆子,你的胡闹让主办方颜面失尽,成为书坛的笑柄,你这个吃里扒外的......

正义之师 发表于 2006-1-10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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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书呆子,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你是没有脸在此地开专栏了,我们的老脸都被你丢尽了!啊,气死我也!

哈哈阿 发表于 2006-1-10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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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急事找呆子!!!有QQ吗???告诉我!怎么联系!!通过短消息联系!你的短消息满了!删删吧!!

黄记文 发表于 2006-1-10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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骊歌一曲流恨水,
风笛数声结愁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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