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书协 发表于 2013-5-17 12:33

《贵州专业文艺奖•文艺理论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贵州专业文艺奖·文艺理论奖评选办法 一、评奖机构及任务根据《关于在2012-2013年度开展贵州专业文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成立“贵州专业文艺奖·文艺理论奖”评奖委员会,委员会设在贵州省文艺理论家协会,并在贵州专业文艺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贵州专业文艺奖·文艺理论奖的组织和评选工作。二、评奖宗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激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涌现创造创新活力,创作生产更多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文艺精品,推动贵州多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促进贵州“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作出积极贡献。三、评奖范围1.凡我省作者(个人或集体)于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公开发表、出版的文艺理论作品,可申报参评。2.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含不在职)的作品,不在参评范围。3.获得中宣部认可的全国性文艺奖、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贵州省文艺奖、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作品,不在参评范围。四、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1.理论著作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2万元/名,1.4万元/名,0.8万元/名。2.评论文章类: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分别为1万元/名,0.8万元/名,0.5万元/名。五、评选标准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富有时代精神,具有原创性和较高水准。2.选题有重要意义,内容有新意,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六、申报及评选办法1.参评作品须填写申报表,经各市州文联或各文艺团体机构同意。2.作品原件1份,复印件6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表在贵州省文联网www.gzswl.com省文艺理论家协会页内下载),并于10月10日至30日报贵州省文艺理论家协会。3.评奖委员会由贵州专业文艺奖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若干名专家组成。凡有作品的参评者不得担任评委。4.评选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宁缺毋滥,不搞平衡照顾,遵守评审纪律。5.评选采取评、议结合,并以实名制投票方式决定获奖者和获奖等级。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属贵州省文艺理论家协会。 贵州省文艺理论家协会2013年2月20日 附件二:
申报人(个人或集体)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作品类别 作品名称
发表、出版、演播、展出时间、地点(媒体)
作品的主要内容及申报理由(包括时间、地点、活动场次、成果形式等):
初评组意见:
评委会审核:

贵 州 专 业 文 艺 奖 申 报 表贵州专业文艺奖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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