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承天——挥风牧云携一圆之理谨候你的回应
本人在网上无偿推广书法已经十几年了,所推广的核心内容是《书法档案》,而书法档案之中,即包括“一圆之理”,实际上“一圆之理”在《书法档案》之中,只不过是一个微末的起始点而已。前几日有网友发给本人一个网址:http://www.56.com/u11/v_ODg1NDU5NTI.html?qq-pf-to=pcqq.group
本人方始得知柳承天先生的视频《中国书法的千古之谜》之中的相关内容竟然与本人的“一圆之理”——“相同”……
另外,本人在无偿的推广过程之中,曾一直崇尚南怀瑾先生的话:盗版抄袭都并不算什么,而且还应该感谢他才对,因为在盗版抄袭之中,也同时实现了推广普及的作用。然而让人最为让人所不能接受的是:篡改以及各种牵强附会的拼凑和曲解……
这里我只想说一句:没有根的东西,终究是脱节和断裂的,即便如何的套用什么易经和其他的任何东西,那也都只过如同唱戏的外在披挂而已。
附录:
百度书法吧《如何正确学习书法》第539楼、540楼:http://tieba.baidu.com/p/1419700916?pn=18
挥风牧云QQ:147141658
守山望海QQ:1066926322
————————————许多年之前,就有人在论坛告诫本人,本人的东西会被人打碎之后,重新以另一种方式拼凑出来而成为别人的东西,记得本人当时的回复是:
魔王波旬说:“到你末法时期,我叫我的徒子徒孙混入你的僧宝内,穿你的袈裟,破坏你的佛法。 他们曲解你的经典,破坏你的戒律,以达到我今天武力不能达到的目的.....”
佛祖听了魔王的话,久久无语,不一会,两行热泪缓缓流了下来。魔王见此,率众狂笑而去。
下面的网址是本人08年03月期间,在无偿推广书法时与网友的聊天记录,有赖这位有心之人将当时的聊天记录保存在新浪博客之中,其中就涉及到一圆之理的用笔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aa252601009etn.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aa252601009ev4.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aa252601009eve.html
下面是07年本人在百度空之中关于一圆之理的论述
本人在无偿的推广过程之中,曾一直崇尚南怀瑾先生的话:盗版抄袭都并不算什么,而且还应该感谢他才对,因为在盗版抄袭之中,也同时实现了推广普及的作用。然而让人最为让人所不能接受的是:篡改以及各种牵强附会的拼凑和曲解……
本帖最后由 挥风牧云 于 2014-4-28 17:38 编辑
有人能帮忙提供柳承天的详细资料或者是联系方式吗?http://tb2.bdstatic.com/tb/editor/images/face/i_f41.png?t=20131111http://tb2.bdstatic.com/tb/editor/images/face/i_f41.png?t=20131111http://tb2.bdstatic.com/tb/editor/images/face/i_f41.png?t=20131111
阴阳之说在清人张式画谭中曽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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