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书法导报》:新加坡书法家协会郑重声明
转发《书法导报》:新加坡书法家协会郑重声明 呵呵,,,,,支持 羞死人。 真是,啧啧 弄清楚就好。 老外也有这种羞事情啊! 代转:新加坡书法中心 Singapore Calligraphy Centre
回复“新加坡书法家协会”声明
针对“新加坡书法家协会”在今年5月间开始于中国个别书法报章及网站上,发表多篇日期志明今年5月10日,题目分别为《[提醒同道,谨防上当]关于新加坡邱程光其人及其所在书法组织》与《“新加坡书法中心”被盗用》等声明,以及其追随者在网站上发出一系列不负责任的帖子,我们很遗憾和负责任地声明,我们是一个合法正式注册的单位,声明中所谓被盗用的“新加坡书法中心”真正注册的名称应该是“新加坡书法中心(1995)”,这个属于“新加坡书法家协会”的“书法中心”,是在对方在《书法导报》和《中国书法篆刻网》上作出发表这篇“声明”的安排后,于5月15日才正式获得新加坡政府注册的。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收到对方的起诉或任何相关法律文件,如果对方及在各网站的追随者没有针对此事作出表态,而还是利用这个课题,继续对“新加坡书法中心”、新加坡其他书法同道组织的合法地位、以及个别人士作出挑衅和攻击,我们将会采取必要行动来讨回公道。
根据我们的了解,在今年5月15日之前,对方的“书法中心”应该是“新加坡书法家协会”坐落于新加坡滑铁卢街48号的会所,这里是该会活动和开班地点,并不具备法定个体的资质,这和我们的新加坡书法中心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既然对方提到“新加坡老年书法大学”(简称“书大”),也在其“书法中心”内上课,所以我们也得向广大同道们说明,“书大”的真正注册名称应该是“新加坡老年人书法大学中心”这到底是“大学”还是“大学中心”,请同道们自己判断。我们了解到,在12亿人口,书法人口数以千万计的书法母国,中国大学里的书法教育,尚且未能正式设立书法本科,而要依附在大专之文学系或艺术系里开课;而新加坡全国人口仅有约400万,竟然能够办起“书法大学”,这不能不说是教育界、学术界和书法界的奇迹。
在我们发表在各网站上之有关报道中从未用过“新加坡书法篆刻会”之字眼,但我们不排除个别国外同道在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曾经误用过这类字眼之可能性,我们已经在关注这类情况,并设法以善意通知有关同道还我“狮城书法篆刻会”之正名。
由于中国社团组织的情况与新加坡有别,中国国家及地方书法家协会都属于官方操办机构,所以我们不得在这里说明一下:新加坡包括“新加坡书法家协会”在内,狮城书法篆刻会、汉石书艺学会、心海书法学会、新城书法篆刻会均为新加坡合法的非牟利性质民间社团;地位和“新加坡书法家协会”是一样的。“新加坡书法家协会”也并非如中国同道想象中是新加坡书法家的官方领导组织,只是因为该会注册的时间比较早,当时新加坡的社团法令还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可以冠上“新加坡”的名义;后来是社团法令经过修改后,以后注册的所有民间社团都一概不能用"新加坡"冠名而已。(声明中提及的另一书法团体“醉墨轩书法学会”,因为已经在多年前更换会名,所以不在讨论的范围内。)
新加坡政府只承认各个社团的英文名称;“新加坡书法家协会”的正式英文名称为“The Chinese Calligraphy Society of Singapore”,但这英文名称却与该会 “书法家协会”的中文字眼有很大的出入。中国书法界唯一的领导组织是“书法家协会”,对方是在90年代中期从原来的“新加坡中华书学会”改名为“新加坡书法家协会”。该会改名的动机,我们不便妄加猜测和评论,但我们认为,既然都是新加坡的合法民间组织,为了要清楚地在国外显示这些书法同道团体的所在地,因此在会名之前加上“新加坡”的字眼,是可以被接受的。但对方在声明中用了这些模糊事实和抹黑同道组织的字眼,目的可能是要打击新加坡其他书法同道组织,和制造该会为新加坡唯一书法组织假象,我们如果不向大家清楚作出解释,这对新加坡其他书法同道组织是不公平的,同时也对国际上书法艺术的推动与发展是不利的。
我们认为,这些书法团体是否冠名“新加坡”,意义并不大。重要的是,这些同道团体是否真正能在有限的资源条件底下,大家积极发挥和谐合作精神,致力于普及、发扬和推动书法艺术,并有效地在新加坡为提高书法艺术创作水平,为繁荣书法艺术做出应有的奉献!
新加坡书法中心 Singapore Calligraphy Centre 启
2006-6-10
本中心电子邮箱 calligraphycentre@263.net 欢迎同道们指教。
请看新加坡社团注册局有关书法同道道组织的材料:
http://www.sfzk.net/sfzkbbs/dispbbs.asp?boardID=48&ID=2255&page=1
[ 本帖最后由 钰娉 于 2006-6-12 13:49 编辑 ] 代转:
新加坡书法中心 Singapore Calligraphy Centre
回复“新加坡书法家协会”声明
针对“新加坡书法家协会”在今年5月间开始于中国个别书法报章及网站上,发表多篇日期志明今年5月10日,题目分别为《[提醒同道,谨防上当]关于新加坡邱程光其人及其所在书法组织》与《“新加坡书法中心”被盗用》等声明,以及其追随者在网站上发出一系列不负责任的帖子,我们很遗憾和负责任地声明,我们是一个合法正式注册的单位,声明中所谓被盗用的“新加坡书法中心”真正注册的名称应该是“新加坡书法中心(1995)”,这个属于“新加坡书法家协会”的“书法中心”,是在对方在《书法导报》和《中国书法篆刻网》上作出发表这篇“声明”的安排后,于5月15日才正式获得新加坡政府注册的。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收到对方的起诉或任何相关法律文件,如果对方及在各网站的追随者没有针对此事作出表态,而还是利用这个课题,继续对“新加坡书法中心”、新加坡其他书法同道组织的合法地位、以及个别人士作出挑衅和攻击,我们将会采取必要行动来讨回公道。
根据我们的了解,在今年5月15日之前,对方的“书法中心”应该是“新加坡书法家协会”坐落于新加坡滑铁卢街48号的会所,这里是该会活动和开班地点,并不具备法定个体的资质,这和我们的新加坡书法中心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既然对方提到“新加坡老年书法大学”(简称“书大”),也在其“书法中心”内上课,所以我们也得向广大同道们说明,“书大”的真正注册名称应该是“新加坡老年人书法大学中心”这到底是“大学”还是“大学中心”,请同道们自己判断。我们了解到,在12亿人口,书法人口数以千万计的书法母国,中国大学里的书法教育,尚且未能正式设立书法本科,而要依附在大专之文学系或艺术系里开课;而新加坡全国人口仅有约400万,竟然能够办起“书法大学”,这不能不说是教育界、学术界和书法界的奇迹。
在我们发表在各网站上之有关报道中从未用过“新加坡书法篆刻会”之字眼,但我们不排除个别国外同道在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曾经误用过这类字眼之可能性,我们已经在关注这类情况,并设法以善意通知有关同道还我“狮城书法篆刻会”之正名。
由于中国社团组织的情况与新加坡有别,中国国家及地方书法家协会都属于官方操办机构,所以我们不得在这里说明一下:新加坡包括“新加坡书法家协会”在内,狮城书法篆刻会、汉石书艺学会、心海书法学会、新城书法篆刻会均为新加坡合法的非牟利性质民间社团;地位和“新加坡书法家协会”是一样的。“新加坡书法家协会”也并非如中国同道想象中是新加坡书法家的官方领导组织,只是因为该会注册的时间比较早,当时新加坡的社团法令还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可以冠上“新加坡”的名义;后来是社团法令经过修改后,以后注册的所有民间社团都一概不能用"新加坡"冠名而已。(声明中提及的另一书法团体“醉墨轩书法学会”,因为已经在多年前更换会名,所以不在讨论的范围内。)
新加坡政府只承认各个社团的英文名称;“新加坡书法家协会”的正式英文名称为“The Chinese Calligraphy Society of Singapore”,但这英文名称却与该会 “书法家协会”的中文字眼有很大的出入。中国书法界唯一的领导组织是“书法家协会”,对方是在90年代中期从原来的“新加坡中华书学会”改名为“新加坡书法家协会”。该会改名的动机,我们不便妄加猜测和评论,但我们认为,既然都是新加坡的合法民间组织,为了要清楚地在国外显示这些书法同道团体的所在地,因此在会名之前加上“新加坡”的字眼,是可以被接受的。但对方在声明中用了这些模糊事实和抹黑同道组织的字眼,目的可能是要打击新加坡其他书法同道组织,和制造该会为新加坡唯一书法组织假象,我们如果不向大家清楚作出解释,这对新加坡其他书法同道组织是不公平的,同时也对国际上书法艺术的推动与发展是不利的。
我们认为,这些书法团体是否冠名“新加坡”,意义并不大。重要的是,这些同道团体是否真正能在有限的资源条件底下,大家积极发挥和谐合作精神,致力于普及、发扬和推动书法艺术,并有效地在新加坡为提高书法艺术创作水平,为繁荣书法艺术做出应有的奉献!
新加坡书法中心 Singapore Calligraphy Centre 启
2006-6-10
本中心电子邮箱 calligraphycentre@263.net 欢迎同道们指教。
请看新加坡社团注册局有关书法同道道组织的材料:
Name of Society ROS Ref. No Date of Registration
社团名称 ROS 编号 注册日期
-------------------------------------------
“新加坡书法家协会”.
Chinese Calligraphy Society of Singapore, The 0153/1968 19/12/1968
l.k.a The Chinese Calligraphy Society of Singapore
汉石书艺学会
Hanshi Calligraphy Society 0261/1991 02/03/1992
狮城书法篆刻会
ShichengCalligraphy and Seal-Carving Society (Singapore) 0172/1993 21/01/1994
新城书法篆刻会
Singa City Chinese Calligraphy and Painting Society 0152/1995 30/11/1995
心海书法学会
Xin Hai Calligraphy Society (Singapore) 0206/1999 03/08/1999
[ 本帖最后由 钰娉 于 2006-6-12 15:01 编辑 ] 看來还是有利可图。 新加坡的不感兴趣.
无非是个书法公司.
谁稀罕混淆.
都一样.
http://blog.sina.com.cn/u/122067665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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