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维江 发表于 2006-8-18 18:00

原帖由 张春海 于 2006-8-18 16:44 发表
各有各理,让时间来证明,让历史来认同.
兄说得对。写繁体是书法。写简体是书法。繁简混写我相信他还是书法。我很自信,百年之后在书法艺术上(记住:不是实用文体)繁简混写绝不会还是什么问题。

changhongjun 发表于 2006-9-7 22:53

值得探讨

郑维江 发表于 2006-10-16 13:49

原帖由 changhongjun 于 2006-9-7 22:53 发表
值得探讨
希望发表高见.

金毛狮王 发表于 2006-10-17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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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繁简字混用,有益书法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