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荫下 发表于 2005-11-22 18:38

简化字与钢笔、毛笔

简化字是由国务院任命吴玉章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胡愈之为副主任;吴玉章、胡愈之、韦悫、丁西林、叶恭绰为常务委员,并进而在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1月3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国务院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
附: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汉字简化字方案
--------------------------------------------------------------------------------
  1935.8.21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共有简体汉字324个。同时,公布《推行简体字办法》9条。《办法》规定:凡小学,短期小学,民众学校各课本,儿童及民众该物均应采用部颁简体字。”自1936年1月起,上述范围新编课本、读物不用简体字不予审定。 
后来文字简化由于战乱没有继续下去,这个表在1951年被***政府拾起来重新使用。
简化字自实行以后,一直受到社会上保守派的反对。前几天我还听到几个退休老干部在哪里议论,说是简化字不行,以后要用回繁体字去。——一群老年书法爱好者,莫名其妙!!!
为维护祖国的书法艺术,中国人是否不该用钢笔?
祖先们写字是从上到下,从右到左,是不是也应该改回去?最好改回到用刀在竹子上刻字吧!-=-=-=-=- 以下内容由 林荫下 在 2005年11月22日 06:50pm 时添加 -=-=-=-=-
大家注意:
一、简化字并不是文革工宣队宣队或者什么社会狂热症的产物。简化字是历史上的民间流传“俗字”而已。现在的标准简化字,是由一帮学贯古今的大文人搞出来滴。这个“搞”,也只是开历史先河,将一千多年来的“俗字”作个归纳总结而已。
二、我在这里提倡一下简化字,目的是提倡书法作品中使用简化字。

纪伟 发表于 2005-11-22 20:02

简化字与钢笔、毛笔

简化得不够理想

林荫下 发表于 2005-11-22 20:06

简化字与钢笔、毛笔

这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遗憾.
一千多年没有人做这件事.任"俗体字"自生自在,任大书家们写去,去被冠以"俗"名.
现代人做了以后又受到政治势力和保守势力的影响.

灌水圣 发表于 2005-11-22 23:31

简化字与钢笔、毛笔

………………………………………………………………………………………………
“1992年12月14日,***总书记在谈到语言文字工作时讲了三条重要意见:”
其中“二、海峡两岸的汉字,当前可各自维持现状,一些不同的看法可以留待将来去讨论。三、书法是一种艺术创作,写繁体字,还是写简化字,应尊重作者的风格和习惯,可以悉听尊便。”——我只引了些资料。
………………………………………………………………………………………………
这个问题比较感兴趣。暂时不表态。等老林同志摆个擂台,单挑一下。

林荫下 发表于 2005-11-23 01:44

简化字与钢笔、毛笔

三、书法是一种艺术创作,写繁体字,还是写简化字,应尊重作者的风格和习惯,可以悉听尊便。”——??????????
当然是听便啦?老江说话的口吻不大对.根本不是他管的事.-=-=-=-=- 以下内容由 林荫下 在 2005年11月23日 03:10pm 时添加 -=-=-=-=-
教育工作,政府一定要管而且要管好.艺术创作,政府的管理就复杂啰,可以提倡一些东西,至于创作风格和手法,政府管起来可能吃力不计好吧.
上面的话,如果是私下里个人之间说尚可.在正式讲话里,有政策性质.

林荫下 发表于 2005-11-23 23:47

简化字与钢笔、毛笔

文字是公众符号.
不管繁体字简体字都是中化文化的财富,煸情地说,她是中华文化的瑰宝.
我觉得政府可以规定在公文里或者社会公众场合的某些公益事务方面一定要使用简体字.艺术上,最好任其自然,让艺术规则起作用.繁体字可以作为异体字,也可以就当它是和简体字一样具有同等价值的符号.
我本人是积极主张使用简化字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简化字与钢笔、毛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