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外郎
发表于 2006-9-7 17:53
赚外国人的钱我高兴,国家亇人双得利。赚国企的钱我心痛,要吸纳多少血汗钱才堆成这个数。啊门!
薛元明
发表于 2006-9-7 19:27
恶性炒作,相互谋利!!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9-7 19:44
一,只要是××书协的××,厕所内用过的手纸都有人抢,(部分尿床的大书法家除外)
二,只要是在掏钱的大多不是掏自己的腰包(伸出的手掏的都不是地方)
三,只要是拍卖会,甭管多正规,都有托,也都请托(没有得,那是叫行hang,可能吗)
四,只要是真心为人民出把力的,没有不修碑林的(兼修祖坟)
五,只要是这样的书法家我们都知道该把它放到哪(比如说电脑的回收站,生活中的垃圾处理场)
changhongjun
发表于 2006-9-7 19:53
我出300元,右下半部分中竖落脚点不太舒服!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9-7 20:09
原帖由 巴人 于 2006-9-7 17:21 发表
记得上新闻课时候,老师讲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就是新闻
值得一炒的新闻呐
只会越炒越臭,都知道其硬笔字什么水平不是吗,这样的新闻不读也罢,没准污了咱们的耳朵
张春海
发表于 2006-9-7 20:29
有深意
韦鹏
发表于 2006-9-7 21:53
哈哈,炒作自己的方式吧,不知为他做策划的人得多少好处呢.
抱朴散人
发表于 2006-9-7 22:32
世道如此,你我奈何?
新林荫下
发表于 2006-9-8 00:29
我也看不起这个人,不喜欢那个字。技术层面亦可见其薄。
至于拍卖丑闻,听的多了,只是没有被揭开的案例,心内觉得可惜。
楼主的帖子,如果能有证据就好了。
[ 本帖最后由 新林荫下 于 2006-9-8 00:31 编辑 ]
廖亚辉
发表于 2006-9-8 09:17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6-9-7 16:03 发表
明辉兄基本上是以分析的方法介入这一事件,其中谈了一些重要的意见.买卖的性质、钱的出处及去向、当事人的背景等等,这其实已经颇能说明问题了。
我个人以为此事一利多害。利在于让普通大众阶层知道书法是值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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