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荫下 发表于 2006-9-11 11:45

原帖由 日出出日 于 2006-9-11 11:14 发表
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由他去吧.
用什么才能照出原形?

新林荫下 发表于 2006-9-11 11:47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6-9-11 09:25 发表

哦,新马甲,刚穿上,硬合适的
小人也有正义感?
无马甲兼无名,说你是鼠辈算抬举你!

新林荫下 发表于 2006-9-11 11:53

楼上“正义感”朋友,恕我不能谢谢你!我从来不与帮我说话的人打招呼,怕朋友们被粘上。

上面我还没打招呼,已经有脏水泼出。

我就是下定决心,要把脏东西从这个论坛清理出去。这似乎是不可能的,但我坚持!

土匪 发表于 2006-9-11 12:03

林荫,您现在是众矢之的,建议您少说几句为妙.

林荫道 发表于 2006-9-11 14:46

原帖由 土匪 于 2006-9-11 12:03 发表
林荫,您现在是众矢之的,建议您少说几句为妙.
建议这位老兄把名字喊全了
您该不是说我吧

Anonymous 发表于 2006-9-11 14:49

原帖由 新林荫下 于 2006-9-11 11:47 发表

无马甲兼无名,说你是鼠辈算抬举你!
谁是过街老鼠来者,当然不是你,也就是说不是新的,是那个旧的,新的是马甲还是旧的是马甲

我用匿名我自在

闲云斋 发表于 2006-9-11 20:14

原帖由 正义感 于 2006-9-11 09:18 发表
这阵子一直关注林荫下受攻击事件,看了事件前后的有关帖子后,我感觉其实林荫下并没有被“群众”“群起而攻之”,其实一直与他纠缠不休的就那么一俩个人,大多数人是这个幕后主使所注册的马甲,还有一些也是论坛里 ...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不就是那只过街老鼠林荫下的新马甲吗!!

新林荫下 发表于 2006-9-11 20:26

排起队了,一个加两个半个!

吴邦志 发表于 2006-9-11 20:47

诸兄,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一直来对书艺公社论坛的关心支持。因为书法,我们相聚于公社;因为公社,我们成为网友!来到这里,我们都是为了切磋书艺,探讨书艺。
近期评批版发生了一些互相攻击的帖子,作为监察总版主,一直在努力沟通协调。我想到现在这个程度,大伙还是要本着有容乃大、和为贵的原则,不要再互相攻击了,回到书法本体的讨论上来吧!毕竞互相攻击不是我们来公社的初衷!
:handshake:handshake

土匪 发表于 2006-9-11 21:16

原帖由 林荫道 于 2006-9-11 14:46 发表

建议这位老兄把名字喊全了
您该不是说我吧

哈哈
听楼上总监察的
内战一律停止: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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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一痴不痴——给书法网的一封公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