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繁体字的一片天地的法律条条
反驳一:“忘记过去,则意味着背叛!我认为,繁体字是真的字,简化字是假的字。”--楼主的逻辑没有贯彻到底,推论到底应该是:
就“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而言,人类文明如果从直立行走、使用工具开始,怎么也有几百万年了,如果从类人猿算起--啧啧:不必说了。说文字吧,一开始是图画,简体字也好、繁体字也好,都是“背叛”的产物。所以现在的楷、行、草、隶、篆,都不能算“真的字”。只有一开始的几个表意的图画,才是“真的字”、“瑰宝”、“文化遗产”!
反驳二:“可以不使用,但不能忘,忘本。至少,还要认得。最好,能通用!”--既然“通用”了,怎么又可以“不使用”呢?无所适从。
反驳三:“给~繁体字一片天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本章有关规定中,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由此看来,繁体字是有一片天地的,但是不能随意使用,这让楼主失望了。
楼主应该失望的还有一层:
书法作品中,用繁体字的,一定不能混入简体字。这好像也是一个规范,所以应该用繁体字的时候,还是不能“最好,能通用!如果,方便就使用繁体字,不方便,则使用简化字。这样,过去跟现在结合”。
原帖如下:
现在,都使用了简化字,不使用繁体字,算不算违背了,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忘记过去,则意味着背叛!我认为,繁体字是真的字,简化字是假的字。使用简化字,是谁提来,推行的。怎么当时也没人反对!在过去的几千年当中,都是使用繁体字的,而到了我们这几代,却销声匿迹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注意!是几千年的时间!不是几百年.几十年!试问!现在,有谁还能写出几个繁体字?几乎,都忘了,什么叫“繁体字”!如果,要简化彻底点,那还不如写拼音。我看到江主席题写的字,还都是用繁体字的。还有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不是都使用繁体字的吗!不用简化字,那有很大区别吗?应该,给繁体字同样的地位.去重视。要知道!文字是一个国家.民族独有.特有的;要知道!我们民族.祖先,留下来的瑰宝,文化遗产!虽然,笔划多了点,论美观,还是繁体字好看.漂亮!这是,事实!可以不使用,但不能忘,忘本。至少,还要认得。最好,能通用!如果,方便就使用繁体字,不方便,则使用简化字。这样,过去跟现在结合,岂不是更好吗!或者,难道!就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使用繁体字跟简化字了?
还请各位大师,有份量的人思考,思考;向有相关领导,反映,反映!
一名无名小卒的一己之见,仅供参考,言尽与此.
关于繁体字的一片天地的法律条条
简化字还要再完善一下,不该简的不要简.关于繁体字的一片天地的法律条条
呵呵关于繁体字的一片天地的法律条条
传统的文化又剩下多少呢?关于繁体字的一片天地的法律条条
下面引用由涂鸦者在 2006/01/20 10:53am 发表的内容:传统的文化又剩下多少呢?
多想想民主与科学,我们做得怎么样了,这个问题就可以释然了。-=-=-=-=- 以下内容由 梦草堂 在 2006年01月23日 09:03am 时添加 -=-=-=-=-
我们的传统文化要想存在,首要的条件是民族的生存与强大,民族的生存与强大之路“五四”就已明确,现在做得怎么样呢?
文化要传承,必须有人喜爱。看看周围的年轻人,有几个喜欢传统文化呢?他们喜欢的更多是西方的流行文化、港台的泡沫文化。假如我们现在有美国那样的地位,成为全球的翘首,我们的文化包括传统文化,还愁无法传承吗?
关于繁体字的一片天地的法律条条
下面引用由梦草堂在 2006/01/22 01:45pm 发表的内容:多想想民主与科学,我们做得怎么样了,这个问题就可以释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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