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 发表于 2006-1-25 17:27

书法批评的理由

书法批评的理由
                 吴振锋
  一个时期以来,见诸报端的有关书法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这对于一个较为沉闷的书坛,确能起到“以石激浪”的作用,而对于科学而理性的现代书法批评学科体系的建设也是大有裨益的。事实上,在一个多元文化并置的现代社会,任何“话语霸权”都会在“多元”的声音中予以消解。书法创作的“多元”与批评的多层次,理所当然地会形成一个时代的风尚。“另类”的思想,“另类”的声音,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一时代的进步思潮。批评与反批评蔚成风气,正是艺术上“学术民主”深入人心的表现,是最值得令人欣慰的。但令笔者感到不安的是一些狭义的“书法批评”往往从感性出发,而不顾事实依据,失之偏颇者多,而广义的“书法批评”即能够归属于艺术批评范畴的理性评论则少得可怜。由是我想,批评绝对是需要理由的。如果是没有理由的信口开河,倒觉得这样的批评并不比没有好。
  例1:《书法》2003第七期发表了卞云和的《媒体与书法笔谈之一》,剖析书法媒体之诸多尴尬,其中一些看法也是笔者所认同的。但有一段话,我觉得至少是“理由不足”的。他说,“由于基础理论研究不足(当然是书法媒体导引不够),至今没有一部像样的书法史,上世纪80年代曾经出现的祝嘉的《书学史》及钟明善的《中国书法史》,都是古典资料的简单罗列,是对《佩文斋书画谱》之类的历史资料的抄袭,这实在是当今书坛的悲哀”。不要说把基础理论研究的薄弱归之于媒体引导不够,有失偏颇,而“至今没有一部像样的书法史”,大概也不是事实。就笔者近年目之所及,由商务印书馆2000年出版的秋子著《中国上古书法史》,由上海古籍2001年出版的沃兴华所著插图本《中国书法史》,不管是资料使用还是体例编制,都有其不同人处,是称得上“像样的”。而由江苏教育出版社从1999年至2002年历时4年出版的丛文俊、华人德、刘涛、朱关田、曹宝麟、黄忄享、刘恒主编的七卷本分代书法史,更应该算是煌煌大著,像模像样了。说祝嘉先生《书学史》是上世纪80年代的“曾经出现”,亦不确。据我所知,《书学史》问世于1941年。书学通史研究在那时是颇为寂寞的,其体例殊乏新气象,如仿元人陶九成《书史会要》于每章简要述史之后,即一一罗列书家,且首列帝王,乃至右军、鲁公皆在帝、后之后。这种体例,祝嘉先生前,马宗霍《书林藻鉴》及《书林纪事》都取法于此。这些,无疑带有明显的时代局限性。但钟明善先生的《中国书法史》的体例,已非前人面目,这是不争的事实。自康南海以降,言史者多尚碑帖之辨,因此,就沦入抑扬之中,颇多偏词,如祝嘉先生评唐人书曰:“书至于唐……江河日下……而不复能出新,止求整齐,有若算子”,是从康之说。而钟先生的论说则是较为客观的,如论汉则曰“隶书大盛”,论南北朝则曰“民间书家大显身手”,论唐则曰“书学鼎盛”,论宋则曰:“帖学大行。”而就其细处而言,随处可见先生之发微新见。比如钟先生论“金石味”:“秦汉刻石,砖瓦文字中的剥落,金文中的锈蚀,造成了金石文字中线条上的不齐不匀甚至断续。这就是自清代以来书法、篆刻家所追求的‘金石味’。这种剥落、锈蚀,产生了一种残缺美,形成了笔道变化上的多样性。这种‘金石味’也是我们在研究书法、治印时可以适当吸取的。不过不要刻意模仿,笔笔求似……堕入魔道……。”(《中国书法史》P53)再如,在论述张裕钊书法时则指出:“近年流行的‘新魏体’实际上是由张裕钊一类字变化出来的美术字。用笔头掭扁的毛笔或刷子书写,一字万同,千人一面,与铅字无异。初看似觉新鲜,细读其味索然(同上P193)。”笔者以为,这些带有明显理性批判色彩的卓见,肯定是发前人未发的。且不说沙孟海赞钟著为“第一部书法史问世佳作”,单就该书由日本今井凌雪、中村申夫翻译连载于东京《书道研究》,其对友邦之影响之大亦是够“像样了”。再一点,关于抄袭《佩文斋书画谱》一事,较真儿的笔者曾亲自询问钟先生本人,先生说他甚至至今还没有见过这部书。所以,我想,卞云和的断语可能是太武断了。
  例2:《书法研究》2003年第一期载司有来先生《非“派别”》一文,则更是武断而近乎霸道了。文中第四题为“派别划分,只会为个别人‘占山头’‘圈地盘’提供依据”。文中说,“当今书法界一些人举起‘××派’‘××主义’大旗,将中国书法分割成若干流派,这就使广大书家不知不觉地被他们的‘××派’‘××主义’圈入或驱出。被圈入者成了他们‘××派’‘××主义’大纛下的一兵一卒,未被圈入者都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因此,对广大书家而言,派别不是乐园,而是陷阱;虽不‘吃人’,但却‘害人’”。而该文第六题则变本加厉地认为“创立派别,限制了人们的自由创作”,等等。作为书道中人,我们真的无法知道,司先生所指何人,所谓何事?直观感觉中国书法界真要四分五裂了。这恐怕也不是事实吧。在笔者看来,一种学术话语(“流派划分”)只仅仅是关乎学理上的区分以便于描述当代大的书法趋向,进而推进创作和理论走向纵深的研究方法而已,即使以“××派”“××主义”名之,也只是一种学术上的探索、争鸣和掘进罢了,何谈“占山头”、“圈地盘”、“限制自由创造”云云。如果直将“流派划分”转换成“派别划分”再加上“占山头”“圈地盘”那就真的会限制了创作的自由呢。笔者也注意到司先生也承认中外历史上“无可厚非”的“流派划分”是“一种学术需要”,那为什么当代书法理论家就不能有学术上的尝试呢?难道要“厚古薄今”吗?笔者也注意到司先生也“提倡中国书法多元化”,那为什么不能允许别人就其一元进行学术和艺术上的探索呢?难道这些探索都是“占山头”、“圈地盘”吗?显然,批评的理由并不充分。笔者认为,流派纷呈恰恰是这一时代艺术繁荣,学术民主的表现,是变革的必由之路,是学术文化多样化的存在理由。在哲学界,学派化与思想创新是联系在一起被普遍认可的。而在书法界却被扣上“害人”的帽子,是不是太过分了?况且,“流派”纷呈,只不过是形态划分,没有必要如此恐惧。至于书坛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人与事之间存在这样那样的“是是非非”,那都是十分正常的。人在自然中,人在社会中,人在矛盾运动中,这其实是人之本然,不必大惊小怪的,也大可不必将本来相对纯正的学术争鸣人为地与人事纠结胶和在一起,这会使问题复杂化,既不利于团结,更不利于真正的艺术批评的出现。
  当然,“批评”的情绪化,主观臆断,盛气凌人则更是有悖于学术姿态了。有时慢条斯理要比大呼小叫更具有文化力量。书坛呼唤批评,更呼唤那种纯正的学术批评。批评也应当少一些浮躁,多一些理由。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1-26 20:06

书法批评的理由

有道理,批评的本质是触动,如果移做它用就说不过去了,更何况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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