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记文
发表于 2006-9-15 11:49
好事,好心,好举措.未来在大江南北,白山黑水将能欣赏到张先生墨宝.
晋缘堂主
发表于 2006-9-15 11:52
义举!强烈支持!
陶琴居士
发表于 2006-9-15 11:53
张先生义举:victory:传播文化,造福社会.
[ 本帖最后由 陶琴居士 于 2006-10-16 22:08 编辑 ]
朱汉轶
发表于 2006-9-15 11:59
张老师真是义举啊!敬佩!
能帮我题写:温州汉艺文化事务所或温州汉艺文化有限公司,均以在温州市工商局注册。
感谢张老师!
汉艺网:http://www.shufa.org/762.comhanyi.cn
书艺公社
发表于 2006-9-15 12:04
原帖由 朱汉轶 于 2006-9-15 11:59 发表
张老师真是义举啊!敬佩!
能帮我题写:温州汉艺文化事务所或温州汉艺文化有限公司,均以在温州市工商局注册。
感谢张老师!
汉艺网:http://www.shufa.org/762.comhanyi.cn
请按程序办理,提交书面申请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9-15 12:11
张旭光先生的此举势必会对当地一些沽名钓誉的伪书法家以冲击,实在是一件彰显公德的大好事,这下就不用被充目皆垃圾的店徽、店名、字号污染人眼了,值得敬佩
土匪
发表于 2006-9-15 12:12
医院就不用优先了.
和福利性单位扯不到一起.
屠宰场还差不多.
支持张先生义举.
中国书法收藏
发表于 2006-9-15 12:15
义举,支持!!
吴邦志
发表于 2006-9-15 12:38
向张老师致敬!
借暇草堂
发表于 2006-9-15 12:41
敬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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