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记文 发表于 2006-9-15 11:49

好事,好心,好举措.未来在大江南北,白山黑水将能欣赏到张先生墨宝.

晋缘堂主 发表于 2006-9-15 11:52

义举!强烈支持!

陶琴居士 发表于 2006-9-15 11:53

张先生义举:victory:传播文化,造福社会.

[ 本帖最后由 陶琴居士 于 2006-10-16 22:08 编辑 ]

朱汉轶 发表于 2006-9-15 11:59

张老师真是义举啊!敬佩!

能帮我题写:温州汉艺文化事务所或温州汉艺文化有限公司,均以在温州市工商局注册。

感谢张老师!
汉艺网:http://www.shufa.org/762.comhanyi.cn

书艺公社 发表于 2006-9-15 12:04

原帖由 朱汉轶 于 2006-9-15 11:59 发表
张老师真是义举啊!敬佩!

能帮我题写:温州汉艺文化事务所或温州汉艺文化有限公司,均以在温州市工商局注册。

感谢张老师!
汉艺网:http://www.shufa.org/762.comhanyi.cn

请按程序办理,提交书面申请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9-15 12:11

张旭光先生的此举势必会对当地一些沽名钓誉的伪书法家以冲击,实在是一件彰显公德的大好事,这下就不用被充目皆垃圾的店徽、店名、字号污染人眼了,值得敬佩

土匪 发表于 2006-9-15 12:12

医院就不用优先了.
和福利性单位扯不到一起.
屠宰场还差不多.
支持张先生义举.

中国书法收藏 发表于 2006-9-15 12:15

义举,支持!!

吴邦志 发表于 2006-9-15 12:38

向张老师致敬!

借暇草堂 发表于 2006-9-15 12:41

敬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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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张旭光先生授权公告】免费题写城市匾额志愿宣言(活动已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