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书法 发表于 2006-9-27 20:27

2006年东丽区中小学美术教学成果展征稿通知

美术教育是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陶冶学生的情操,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和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推动我区素质教育的健康发展,展示我区师生的艺术才华,增添我区学校艺术氛围,特举办2006年东丽区中小学美术教学成果展。
一、展览主题
本次画展以2004年东丽区中小学美术教学成果展为基础,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宗旨。体现少年儿童的心理特点、张扬个性,是创新教育的成果展示。
二、参评对象、评奖办法
1、东丽区中小学(含高中、职校)的学生。
2、由教研室组织评审组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定。为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评审时按中学组、小学组进行。每组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根据参评作品的数量、质量设优秀辅导奖和组织奖。以上奖项均颁发证书。
三、征稿要求
1、作品内容及要求
未参加过区级展览的近期作品(课堂习作及创作作品)均可参加。其中,包括中国画、油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版画、水粉画、水彩画、蜡笔画、素描、剪贴画、剪纸、雕塑、工艺制作、漫画、电脑绘画、作品等形式均可(参评作品以课程资源开发的创新型作品和体现少年儿童心理特点的作品为评选的重要依据);参评作品一律自行装裱,尺寸不限。
2、交稿要求
①请参赛校按顺序标注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以及指导教师的姓名、学校名称。字迹填写工整、清楚,以标签的形式标注在作品的右下方;
②交稿时,由指导教师亲自填写参评作品的种类及件数,不得代签,以免造成作品丢失;
③交稿时间:2006年11月9日、10日(两天)。
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④交稿地点:东丽区教研室 五楼会议室(过期不候)。
四、其他事项
1、展览时间:11月16日—11月22日   
2、展览地点:区教研室四、五楼
3、撤展时间:11月23日、24日(限期两天),由指导教师亲自领取作品,以免错领或造成丢失。过期领取若作品丢失,后果一律自负。


东丽区教育教学研究室                                                                                                                     
东丽区美术专业委员会
200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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