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展赛的评选能否采用“评分制”
各种展览的评选都不尽人意,宗其原因不外是评选机制的问题。如果像央视的"音乐电视大奖赛“那样采用评分制,能否有所改善呢?现在的评选都分几组进行,每组只为几人(一般为3人),作品只要被一位评委看中(不管在别的评委看来是怎么样,也不管该评委是否会一时眼花乱点“有情人”),就可以进入复选、再入展,“即一票定终身”。而几位评委都看不上的就得枪毙。然在该组不被仅有的几位评委看中的作品,如在别组能否有转机呢?不过应该肯定的是作品被几人评和被十多人评,那结果是会有所不同的。由于评委的喜恶等个人因素,面对所有的作品是或多或小有偏颇的。在只有几人决定生杀大权时,难免有那些水平很高的作品,因与仅有的几位评委的风格不同或风格不被接受而被枪毙呢。这样就出现了颇具戏剧性的“遗珠”、“运气”等名词。
要是采用评分制,可能会更合理更公平。在评选时所有的评委都要面对每一件作品进行评分,然后去掉最高分(感情分)和最低分(失误分),再把分数输入电脑,由电脑统计结果,计算结果最高分者为最高奖,再住下推至各获奖作品,到入展或入选。如该展确定入展为500件,那就根据分数高低取前500名的为入展。即时统计,即时公布入展名单。
这样的评选,因作品要面对的是十多人的品评,且评委要根据作品水平给出不同的分数,分数高意味着得到多数评委的认同,也就理所当然的入展甚至获奖。
采用评分制最大的优点:
其一就是杜绝了那些找“后门”的作品,因他们不可能向十多位评委都行贿,何况评委的名单是秘密的,还要被去掉最高分,即感情分;
其二是由于去掉最低分,即“失误分”而会减少“遗珠”的现象。
缺点:因评选的时间较长,所以费用和工作量较大。
问题是评选的时间,要对上万件(几万件)的作品,那工作是多么艰巨的。君不见中央电视台的“音乐电视大赛”要花十多天的评选时间吗?书法干吗就总是在二至三天内就草草了事呢?如果主办和协办方连几天的费用(评委等工作人员的费用)都要省下来,那未免把钱看得太重了,就是参赛费就大大的较用了,还有赞助的。难道我们办展的宗旨不是繁荣书法艺术,而是单纯的为了金钱吗? 评委的产生应有各种书体、各种风格、各个年龄层次的人组成,名单在评选前一定要秘密。 好帖,顶顶顶!: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最好把书法作者的名字暂时遮挡起来
最好把书法作者的名字暂时遮挡起来。 作品只能用编号 想开来,现今社会没有真正的公平可言,看看写字的、评写字的都再干什么就不言而喻了,没有关系的情况下,除非你是傅青主,或者徐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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